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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绅论坛第70期:院长对话留学德国青年学者

时间:2011-03-28 点击:
2011年3月25日晚七时许,高伟绅博士论坛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模拟法庭拉开帷幕。做客本次论坛的嘉宾有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洪亮、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副教授迟颖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傅广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出席并主持本次论坛,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王晓川教授出席本次活动。活动正式开始前,王军院长简单介绍了三位留德博士的情况。王洪亮副教授主攻的专业是民商法和强制执行法,在中国政法大学和德国弗莱堡大学分别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迟颍副教授在德国帕绍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主修民商法和比较法;傅广宇老师在德国图宾根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他的专业是民商法和司法史。
首先,几位博士关于中德法律教育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王洪亮博士简要介绍了德国法律教育的基本制度,由两次考试将法学的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四年的理论学习阶段,第二个阶段要经过两年的实习后完成第二次国家考试。而德国的法学教育是以法官法为根据的,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法官。迟颖老师补充道,德国的法学教育在理论结合实际方面比较成功,并实行国家考试制度,能够成功通过考试并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占选择法律专业的学生的比例并不高,在法律学习过程中淘汰率很高。另外,在授课方面,其通过案例教学等方式使理论和实际的结合更加紧密。随后傅广宇老师补充说,德国的法律教育与中国很大的不同在于其法律教育有很强的专业性,想要成为真正的“法律人”必须要进入法学院学习并通过两次国家考试;同时,德国对于法律思维的培养也很深入。
随后,大家关于德国的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傅广宇博士介绍说,德国的法学院教授一般不能兼职做律师,但是兼职做法官的现象较为常见,这与德国的法学历史传统有关。迟颖博士认为,在教育方面,德国各州有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因此对于法学院教授是否可以担任律师或者法官职务的问题上各州有所不同。而王洪亮博士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在德国教授的身份是公务员,在法律上,律师和教授的身份是冲突的。
接下来,王军教授提出欧盟一体化对德国法律教育产生影响的问题。迟颖博士表示,在欧盟一体化的进程中,整个欧洲的教育也倾向于共同教育政策的发展趋势,尽管教育与各民族本身密切相关,但欧洲还是开展了例如欧洲法学交流项目等推动欧洲共同教育。具体来说,首先是大学课程中设置欧洲法课程;其次,对于德国没有法学学位的情况,有些学校已经逐步引入了本科学位以和其他国家接轨。此外,王洪亮博士还提到,由于欧盟的指令、规章要执行,所以德国的独特的法律体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三位博士还就中国留德法律人的职业取向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简介。傅广宇博士认为,对于法律学术研究,特别是民法法律体系的研究,德国是一个很好的留学选择。而中国人在德国,如果英语水平较好是有绝对的优势的。迟颖博士从自身的经历出发,认为德国的法律教育是一种理性思维的教育,这种逻辑思维对于做律师、做法官都很必要。而德国严谨的语言与国家的法律构建是相匹配的。迟颖博士还提到,德国是一个如诗如画的美丽国家,很值得大家有机会多去看看。
最后,王军教授希望嘉宾们为有意去德国或欧洲留学的同学一些建议。王洪亮博士认为,首先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其次在学习德语的同时一定要加强英语的学习,为自己今后的发展拓宽道路,另外,他建议留学时间不宜过长。迟颖博士还建议大家在学习的同时,努力融入德国社会,多与德国人交流,更多的了解德国文化。傅广宇博士再次重申了明确目标和体验德国文化的重要性。

 
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同学们分别就语言学习问题、德国动产担保制度和德国留学的流程等问题向嘉宾提问,三位嘉宾耐心细致的为同学们一一解答。王军院长表示,本次论坛的活动十分成功,不仅对同学们帮助很大,对于他本人和我校法学院下一步的教育改革也有很大启发。本次论坛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本次活动,为在校生提供了一个与留德博士面对面深入交流的机会,为同学们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泛的选择空间,同时也对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今后的发展有一定的启示作用,收到了很好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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