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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香港电影、电视剧中的律师形象及律师伦理:胡惠生先生的主题演讲

时间:2011-10-23 点击:
 
提到香港律师你脑海里会浮现出一幅什么形象?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口若悬河,凛然正气;又或者是,左右逢源,投机取巧,为了打赢官司不择手段?1022日,第七届国际经济伦理研讨会进入第二天,来自香港有多年律师职业经验的国际期刊《法律伦理》编辑顾问委员会成员胡惠生教授及其夫人、清华大学访问学者Grace Leung女士为我们带来了一篇富于生活气息的讲演——“论香港电影、电视剧中的律师形象及律师伦理”。
 
胡惠生先生首先介绍了自己与夫人对这个话题的研究现状,然后提出了今天他们讨论的两个要点:第一,在香港电影、电视剧中律师的个性特点是什么?第二,在过去的三十年中香港电影、电视剧中的形象有什么变化?
 
在该讲演的第一部分中,胡惠生先生首先介绍了香港电影、电视剧中律师形象的整体特点,他结合具体例子把这些影视资料中的律师分为三类:以正义为中心的律师、以客户为中心的律师和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律师。以正义为中心的律师以1985年影片《法中情》中刘德华扮演的刘志鹏为代表,这类律师的职业目标为实现正义,具有崇高的执业伦理,通常不畏强权,勇于担当,具有很高的社会美誉度;以客户为中心的律师,以电视剧中《律政新人王》Jessica Chiang为代表,他们认为,客户是职业满意度的源头,只有从有利于客户的角度出发才能最大化律师的价值,客户就是上帝。对于这类律师,从好的方面讲,这是律师职责的充分体现,有利于保护客户的利益,但是如果客户是一个无恶不作又极端狡诈的坏人,这种律师就很可能成为罪犯的保护伞;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律师,他们通常关注技术性问题,而不会刻意地去考虑客户本身,目标就是以专业的法律技术巧妙地为代理人争得利益。
 
接着,Grace Leung女士做了讲演的第二部分——结合具体的影视、电视资料分析了过去几十年中律师不同模式的变化。“这三十年来的电影、电视剧中展现了五个趋势”,她说道。第一,荧幕上的律师形象由精英趋近于普通人,比如较早的律师形象刘志鹏,他居住在富人区,与底层群众分离,这一形象在最近有所变化,我们经常从电影上看到骑着摩托车,非常平民化的律师;第二,从前大部分律师都是男性,充满的阳刚的气质,在压力面前扮演者“精神硬汉”的角色,但是越往后我们可以看到更多的女性律师形象,同时男性也不再是单一的只具有阳刚之气,而性格特点会呈现多样化;第三,先前的律师主要是富人阶层的代理人,而现在的电影、电视剧中律师与底层民众的交流越来越多;第四,从律师的出身上讲,由原来的大部分来自于富裕阶层、法律世家到出如今生于小门小户为主;第五,涉及的案件更加多样化。在这一部分的最后,Grace Leung女士为我们展示了一些影像资料,以香港的最新影片展示了律师的工作流程和实际生活。
 
最后,Grace Leung女士总结到,自八十年代至九七年,可以成为香港荧幕的律师精英阶段;而九七年之后一直到今天,可以称之为香港荧幕的律师普通专业人士阶段。这不仅是电影电视剧的变化,也反映了香港民众对律师看法的变迁。现在的香港电影、电视剧中的律师形象已经不是超级英雄了,而是要处理不同案件,同时面对很多现实问题的普通人士形象。
胡惠生先生和Grace Leung女士的主题演讲从与我们低头可见的电影、电视剧出发阐述了香港律师的形象和职业伦理,这既增长了我们的知识也开拓了我们的眼界,同时更开拓了我们思考相关问题的新思维:我们可以从生活中发现法、思考法,只有与实际生活相联系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法。
 
可以说,胡惠生先生及其夫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倾注了极大的心血,从抽样选材,到观摩分析,无不是这对学者夫妻的倾心之作。他们的演讲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引起了在场师生和国外专家的兴趣和关注。演讲结束后,在场人士争相与他们交流,在热烈的掌声中活动达到了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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