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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绅论坛第17期:陈兴良讲座实录

时间:2007-11-15 点击:
中国刑法知识的转型及其对国家司法考试的影响

陈兴良

2007年十一月十四日晚上七点,经贸法律博士论坛“法学方法论”系列讲座(十一)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模拟法庭举行。本期嘉宾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监狱学、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兴良。十年前《刑法》刚修订完成时陈教授曾来经贸大学讲学,故地重来陈教授首先赞扬了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发展成绩,他认为经贸大学法学院是全国六百多个法学院中非常有自己的独特特色的法学院。

在接下来的讲座中,陈教授首先从刑法知识与刑法法条、国家政治制度、刑事法制的相关性方面对刑法知识的性质做了界定。接着,陈教授引用朱苏力教授三个学派的框架将刑法知识这些年来发展演变的脉络概括为从政法学派到诠释学派再到社科学派。指出这一过程是刑法知识不断完善、丰富、提升的过程。陈教授分析了这种演变背后的动因有三种:1. 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2.对外开放的确立;3.刑事法制的发展对理论的精致性要求。在转型的路径方面陈教授认为应将刑法知识纳入到整个人文社会知识中、纳入到世界各国的刑法知识体系中、纳入到刑事立法司法的过程当中。接着,陈教授以犯罪论体系为例对中国刑法知识的转型进行了个案分析。在讲到刑法知识的转型对司法考试的影响时,陈教授将影响概括为:一,法理与法条相结合,越来越重视法理;二,总则与分则相结合,越来越重视分则;三,案例与司法解释相结合,越来越重视案例。陈教授的点拔为大家今后的复习考试指明了方向。

最后,陈教授细心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司法实践和理论方面的问题,演讲也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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