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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充分发挥北京市比较法学研究会的作用 大力推进我国比较法学教学和研究

时间:2012-06-11 点击:

充分发挥北京市比较法学研究会的作用 大力推进我国比较法学教学和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在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上的致辞 

 

尊敬的江平先生、潘汉典先生(两位老先生一位是“80后”,一位是“90后”),

各位专家学者:

大家上午好!

今天,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大会在这里隆重召开,我非常高兴来参加这次学术活动。大家知道,我们中国政法大学正在举行法大60华诞的一系列庆祝活动,比较忙。高祥教授希望我能够出席,代表学校做一个讲话。我想首先应该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在座的各位专家学者致以问候,也预祝这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大家知道,比较法学这门学科应该说是从19世纪以来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综合性的法学学科,它在整个法学学科体系当中,在整个法学理论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法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分支,同时我认为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进行法学研究的方法。我看到会议的安排,对外经贸大学的王军教授还要专门就法学研究当中的比较法研究方法来做一个专题发言。所以,比较法学在法学领域,在法学学科体系当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们学法学的人,从事法学研究的人,甚至从事法律实务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接触到比较法学。因为比较法学不仅对于我们的法学研究,甚至对我们的立法,对于我们的执法,对于我们的司法,都是非常有价值的一门学问。

大家可以看到,比较法学在我们中国法学理论当中,在中国的立法当中,在中国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当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充分肯定比较法学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充分认识它这样一个地位,对于我们更好地开展比较法的教学和研究,我觉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然我感觉到,中国的比较法学研究目前还面临着一些挑战,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尽管不少的高校现在也建立了比较法研究中心或者比较法研究所,甚至像中国政法大学还建立了比较法学研究院,但是我们研究的深度、广度,我们的学术水平,可能离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地位还是不相称的。比如说世界上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国际比较法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这是国际比较法学界非常重要的一个学术平台或者说非常重要的学术活动,但是我们中国比较法学界的同仁或者说我们整个法学界的同仁参与这样一个比较法大会的活动非常少,影响也非常有限。

所以,我们今天在这里举行这样一个会议,成立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为我们北京市从事比较法教学和研究的同仁或者对比较法感兴趣的同仁,为大家聚在一起,打造一个平台或者说舞台,大家可以借此进行学术交流,思想交锋,共同推进北京法学界在比较法研究方面的水平。成立这样一个学会是非常有意义的。

中国政法大学一直是比较重视比较法教学和研究的,在我的印象中,1986年就成立了外国法研究所,87年更名为比较法研究所。同时在87年创设了在法学界有一定影响的刊物《比较法研究》这么一个杂志。当时,在江平先生、潘汉典先生的带领下积极开展比较法教学和研究,应该说是卓有成效的。而且从比较法研究所也走出了一批非常有影响的法学界的专家学者。

后来我们是在2002年,设立中德法学院、中美法学院,04年我们又设立了比较法学硕士点和博士点。到了09年,我们又把原来的比较法研究所、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整合在一起,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现在的比较法研究院有独立的比较法学科,硕士点、博士点都有,有自己的杂志,特别是有一支较大的教师队伍,现在比较法学研究院有39位教师和工作人员,而且有十二三位都是在国外获得了博士学位之后回到中国政法大学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的。

比较法学研究院成立以来,在各方面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在比较法学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对外交流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次我听说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成立,而且把它挂靠在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这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选择。一般综合性大学不可能建立这么一个大的专门的比较法方面的研究机构,我们这里应该说人、财、物的条件都是相当不错的。所以我们中国政法大学也会竭尽我们自己的力量,尽可能地来支持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的工作,在人力、物力、办公场所、经费等等方面提供我们力所能及的支持。

希望北京法学界借助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这样一个平台,来把我们国家的比较法学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预祝今天的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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