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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国际法及学科带头人简介

时间:2008-04-17 点击:
      山东大学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后改系为院。法学院现有65名全职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 1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 31人,有海外访问、进修经历的18人。另有国内知名学者、司法界人士30人为学院兼职教授。有多名教授在国家级和省级学会中担任会长、副会长等职务。法学院在校生规模近1500人,其中博士生、法学和法律硕士生800余人,本科生650余人,并有来自韩国、日本、蒙古、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等十几个国家的留学生50余人,另外,还招有网络、函授、自学考试在校生2000余人。

    法学院凭借山东大学浓郁的文史底蕴营造人文育人环境,并实践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努力发展法律专门人才培养质量。1995年,根据国家教委专业调整的要求,法学院原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本科专业合并调整为法学一个专业,并试行学分制。2000年,法学专业本科教育试行改革,实行文理兼招,并根据教育规律和社会需要开展法学专业平台上的特色教育,与英语专业合作试办双学位教育,2002年本科教育试办以日语为第一外语的日语背景法学教育,有近1/5的本科课程试行双语式教学或外教执教,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公共卫生管理+法学"教育也将成为本科教育的试点项目。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的一大特色,法学院在10个中级法院、22个基层法院及部分检察院设立实践教学基地,有力地推动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自2002年起,学院每年选派优秀学生到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等大学法学院和国外学习,增加"第二校园"经历、"海外学习"经历。

    1995年始,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国际法专业、法律史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相继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开始试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2000年,理论法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研究生教育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学习+研究"培养模式、"双导师制"等,有效地促进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15名国内知名学者、15名司法界专家型法律人士作为法学院兼职教授,在双导师制下参与指导法学和法硕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成才计划。

    法学院设有理论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所、刑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史学研究所、经济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学研究所以及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美国法研究中心、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先后承担中国法制史研究、人权研究、政府执法研究、司法改革研究、物权法研究、侵权法研究、担保法研究、权力制约研究、中国立法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研究、金融犯罪研究等50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其中,中国法制史研究、人权与法治研究、司法改革研究、侵权法研究、比较法研究、民间法研究、法律解释学等学术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近几年来,法学院教师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在海外发表学术文章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高水平教材65部,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奖励达60余项。由法学院组织、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理学文库"获得法学界的高度评价。法学院知名教授主持的《人权研究》、《民间法》、《法律方法》等学术刊物在学界有着重要影响。2000年,山东省启动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法学研究基地设在山东大学法学院。

    自建院以来,法学院曾成功地举办了十余次国际及全国性学术会议。法学院创办的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法学学术讲坛在法学界享有很高声誉,有近百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曾在学术讲坛上发表讲演。由法学院承办的1994年全国法理学年会、1998年中国法律史学年会、2000年全国行政法学年会、2001年全国刑法学年会以及法律解释学、法经济学等全国性专题学术会议得到了学界的一致好评。

    法学院非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实现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三个面向:面向海外、面向国内同行、面向国家机关。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等保持着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司法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山东省高级法院、山东省检察院、海南省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保持着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关系,与美国、日本、法国、德国、俄罗斯、香港、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保持经常性的人员和学术交流关系,与美国巴尔的摩大学、欧盟有关学术管理机构有着稳定的项目合作。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已经突破传统的人员交流和学术合作的形式,开始进入教学合作层面,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合作。与美国华盛顿大学的法律硕士教育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商谈阶段,日语背景法学教育的毕业生可望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接受大学后教育。

    学院十分重视院风和学风建设,强调学生的素质教育和人格教育。"以人为本,与法同行"已经成为学院格言,与未来职业道德规范紧密结合的思想教育促使法学院学生不断修养自己的品行和完善自己的人格。受到良好专业教育和人格教化的法学院毕业生大多数已成为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而服务于社会,也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从事其他领域的工作,例如商业银行、立法机关、政府机构、教学和科研等与法律相关的多种类型的职业可供毕业生选择,还有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获得在海外大学和国内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继续深造的机会。

    法学院图书资料中心现有藏书近5万余册,其中日、英等外文图书1万余册,有国内一流的日文专门书库(五十岚清图书馆),中外学术期刊达220余种。图书资料中心因其专业性、开放性和优良服务成为教学和科研辅助中心,与实验中心、法律网站、微机中心、诊所式教育专区、法律援助基地以及文瀚律师所等共同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优质辅助。

    1983年11月18日山东大学成立法律系,至今已近20年。20年院庆是回顾以往和展望未来的最好时机。20年来特别是由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以来,山东大学法学教育获得快速发展。在过去20年的基础上,法学院将全面推行未来十年发展规划,在山东大学创建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的背景中创建国内外知名高水平法学院。

 

国际法学研究所:  主要从事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教学与研究,在国际经济法领域侧重对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领域的研究,未来将加强对WTO的研究。

 

 

学科带头人

 

姜作利:男,1956年2月出生,山东蓬莱人,山东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教授,法学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国际经济法和罗马法。1982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英语系,获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系国际经济法专业,获硕士学位。现任世界罗马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山东省国际法学会副秘书长,济南市国际贸易法学会副会长等。通晓英语、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等语言,能用英语讲授多门法学课程,能从事英语及意大利语高级口译和笔译工作。用英语讲授国际商法近20年,受到学生的好评。

1995年至1997年,在意大利罗马大学法学院公派留学,主要研究国际经济法和罗马法,曾应邀在波罗尼亚大学、萨萨里大学做学术报告,在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做研究工作。于2002年应邀出席了由世界罗马法学会在南斯拉夫举行的罗马法会议,并做了演讲。2004年代表山东大学参加了教育部的高校教师代表团,应美国国会邀请赴美国考察。

近年来,一直在进行对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与发展中国家、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研究。在《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国际经济法论丛》、《国际贸易问题》、《对外经贸实务》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0多篇。著有专著《国际商法专论》(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年),全国统编法学教材《国际商法》(英文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国际商法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国际商法》(网络教材)(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年)等。

曾独立承担《美国市场法规研究》、《欧洲市场法规研究》等项目。目前正进行着司法部立项的《WTO争端解决机制与我国对策研究》、意大利政府资助的《意大利法学翻译丛书》的项目。

 

李道刚:男,教授,文学学士、法学博士,校青年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

 学术业绩:

曾为德国学术交流中心等基金会的奖学金生在德国波恩大学和萨尔欧洲学院进修法律,取得21门课程优良成绩证明。参与翻译、编辑和整理《各国广播电视法规选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8年版)。主要研究领域:比较人权与宪政理论、国际法学,法文化学。在此三个领域的代表作有:(1)"中国传统人权观念再探",《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2;(2)"孔子美育目的论--兼及音乐和律法的关系",儒家法文化研究会2004年年会论文;(3)"论一般法律原则在共同体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法学论坛》2003/3;(4)"论欧共体法在成员国中的直接适用",《山东社会科学》2002/2;(5)"解释的历史性",《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四)2001年;(6)"批判的错误与错误的批判--文化的继承与借鉴",【加】《文化中国》1996年9月号。在国内外学刊与各类媒体上共发表论文、评论和随笔80余篇(国外发表5篇学术论文),出版《欧洲:从民族国家到法的共同体》等两部专著,主编一部论文集(教育管理类),独立完成山东省2002年社科重点课题一项、校2001年"四个一工程"等教研项目两项,独立承担中国政法大学"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翻译"跨国科研子项目以及司法部"德国法律人才宏观培养模式研究"各一项。

黄世席,安徽砀山人,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外交学院法学硕士,荷兰海牙T. M. C. Asser Institute 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体育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国际体育法学会(希腊)个人会员和中国报告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体育法。先后在《International Sports Law Review(Greece)》《世界经济与政治》、《法商研究》、《社会科学》、《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体育学刊》等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并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到瑞士洛桑的国际体育仲裁院出庭参与仲裁听证会。
科研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5年青年项目《国际体育法律制度专题研究》;
司法部2005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部级科研项目《奥运会法律问题研究》。

 

许庆坤,男,1972年1月生,山东省嘉祥县人,1994年在山东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在武汉大学取得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山东省国际经济法暨台湾法律问题研究会理事和济南市法学会国际经贸法律研究咨询委员会常务理事。1995年至今先后在《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法学论坛》、《当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并与人合著有《入世:中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国际经济法律专题》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学术著作。现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在校主讲国际私法和海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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