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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法学院简介

时间:2008-04-17 点击:
      湖南大学法学教育发端于1906年,当时称“湖南公立政法学院”,以后几经发展变迁,到1926年由“湖南公立政法专门学校”并入省立湖南大学,成立湖南大学法科。1941年设置法律系,1945年改称湖南大学法学院。1953年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湖南大学文、法等学科被并入到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湖北经济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等学校,1998年恢复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原湖南财经学院自1987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学生,1988年建立经济法律系,1995年由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4月原湖南大学与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湖南大学,同年6月18日,恢复成立湖南大学法学院。
  凭借原湖南大学悠久的人文、法学传统和原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的学科优势,湖南大学法学院以培养政治素质复合型优秀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现有经济法、民商法和刑法三个硕士点,以及法治系统工程和经济法博士方向。成立了经济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所、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网络法研究中心、中国行政法制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和高级法律人才培训中心。2001年获得司法部、教育部批准,成立了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70余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30人,中青年教师占全院教师的80%; 已获得博士学位12人,在读博士10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者4人,有1人在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任副会长,另有9人在中国法学会及全国性专业研究会中担任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
  法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余人,其中研究生100余人。历届毕业生获得了社会各界和用人单位的一致认可,就业率一直名列前茅。
  近5年来,法学院先后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课题2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5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410多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0多项。还创办了法学理论刊物《岳麓法学评论》,另有“岳麓法学文库”出版问世,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和好评。
  法学院现有专业藏书5万余册,中外法学纸质期刊110余种、电子期刊4000多种,建有集声、光、电于一体的多媒体高科技模拟法庭、刑侦实验室和湖南大学法律援助与诊所教育中心,还在省内外建立了多处法学教育实习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院重视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国内多所法律院校有着密切的学术往来,也与美国、英国、丹麦、瑞典、挪威等国及欧盟保持着良好的教学、科研项目合作关系,联合培养学生,互派访问学者,交换图书资料。先后承办了全国信息公开研讨会、司法鉴定制度研讨会、WTO与中国经济法教学高级论坛、电子商务法示范法研讨会、湘籍法学家学术研讨会等重要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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