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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时贵:德沃金的权利情结

时间:2010-07-08 点击:

        【摘要】德沃金的权利思想体现于对民权的尊重和捍卫,他不仅要求政府认真对待权利,而且通过建构性解释认真实现权利。他的权利思想是高贵而伟大的、是果敢而执着的、是智慧而柔软的,其权利情结深根于对民权关心的殷切程度超乎常人之故。他的权利财富不仅是个人的,而是整个社会人们重塑新生的财富和源泉。 
        【关键词】德沃金;权利思想;权利情结


一、引言 

        曹雪芹公当年以“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而了结了他的红楼“情”结,但终究解悟不到曹公内心深处的“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的伤感和依恋,而落下“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的刻骨凄凉。但曹公忠诚于“情”的情结,是除魅的执着,即便贫瘠潦倒也永不言弃,是可敬的。而促成红楼能为经典之梦,真正根植于曹公对“情”的未了情的眷恋。无独有偶,德沃金与曹公一样,却也是痴情情种,但德沃金不像曹公痴情于“情”,而是痴情于“权利”。德沃金对权利的追恋,与曹公一样,不惜浓墨地刻划在他的人生历程中,无怨无悔。 

        尽管德国法学巨匠耶林在1872年就发出了为权利而斗争的号角,指出了“法律的生命在于斗争,而不在于自然演进”。面对着当时人类政治生活内在困境的种种张力:斗争与和平;权威与正当;强制与自由。而人们要获得重新的生活将必然在这些张力之中继续展开斗争并获得意义。耶林可谓是激进的猛士、英雄和好汉,但终归是南柯一梦,此权仅寄托于希望和未来。 

        当这一梦想的火炬传递到德沃金之时,便发生戏剧性地变革,在圆耶林之梦的同时亦即完成自己之梦。可见,对权利钟情的人士不仅局限于德沃金,但对权利达到痴情的程度甚至为权利而宁可粉身碎骨的便为德沃金而当仁不让,因此,以此来解读德沃金的权利情结即为诱惑亦为对其权利品格的尊重。

二、认真对待权利 

        细致揣摩德沃金的“每一个人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和作为平等的人受到对待的权利”。其内心独白要告诉当政的美国政府和官员,政府必须以关怀和尊重的态度对待他统治下的人民。政府不仅要关怀和尊重民权,而且要平等地关怀和尊重民权。不因贫寒、卑贱、肤色、性别而歧视和区别对待,也不因政府谋求大多数人的功利福祉而牺牲少数人利益。要让美国政府和官员清楚地意识到,种族歧视、漠视边缘权利均会给美国陷入更深的危机和矛盾。因此,与其说德沃金在告诫美国政府需要做什么,而更在于显明德沃金是在调和美国当局与民权运动之间的矛盾。所以,历史主义只能加深和扩大矛盾,历史主义所谓的“民权并不意味着所有儿童都将在同一学校读书”以及“平等保护条款并不使种族隔离违宪”受到德沃金的严厉斥责:“当种族问题几乎在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变化时,若把那些就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投票表决的人们的见解视为反映了一个世纪以后的美国公众道德,那是愚蠢的。这样做也不恰当,它将否定社会有权改变其公众的目的意识,也就意味着完全否定社会具有共同的目的”。德沃金这一警示性的预言,在“布朗诉教育部一案”中得到了纠正,否定了“隔离但平等”的规则,把黑人学生与白人学生隔离(尽管两者教育设施一样),也因此违宪。终于,德沃金是胜利的,其胜利不仅是平等对待每一个人的权利,而且递进的意义更在于作为“平等之人”受到对待权利。“平等之人”应是德沃金的本旨和目的,人之所以不加歧视地加以平等尊重和对待,是因为源自于“平等之人”,即我们通常意义上所明示的把人当人对待,而不因为男、女之性而同工不同酬,也不因为城、乡之别而同命不同价。由此可以洞察到德沃金权利思想的深邃和对权利自由的继受、发展。当天赋人权摆脱了神权统治,实现了人的自由,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修补的不仅是人性的扭曲,且在于人成为“人之人”。当中国的妇女从夫权中解脱出来,意味着把妇女当成“人”而非附属物已是历史的进步。德沃金此时不仅要把人当成人对待,而且要把他们当“平等之人”对待,要拥有同样的话语权。德沃金要求政府对于权利的尊重就是要“承认一个人是人类社会的完整的成员”。德沃金这一权利思想是高贵的,也必将激励后世的人们为“平等之人”得到同等对待而锲而不舍地奋斗。而现存世俗的、庸俗的、保守的等级观念、差别待遇、歧视政策均因德沃金的高贵权利品格自惭形秽,终究会被历史遗弃而消失无踪。 

        德沃金的权利思想不仅是高贵的,而且是勇敢和伟大的。当美国社会出现权利——权力巨大张力时,民权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德沃金面对政府,勇敢地说:“美国公民……有某些可以抗衡其国家的基本权利,其本来是道德的权利,但是已经被宪法转化为法律的权利了”,这不仅体现德沃金对民权的尊重,而且显示了其对权利的果敢追求。因对越南战争的厌倦,美国青年反对和逃避服兵役,进行非暴力反抗行为,德沃金称之为“善良违法”,并提醒美国政府,对于那些出于良知而违法的人,可能不需要对他们起诉,而且需要改变目前的法律,或者调整判刑的程序以容纳他们。是的,当民权与政府权力发生冲突,是尊重民权抑或是遵守权力,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二难选择。德沃金便是要挑战当时主导美国的主流价值思想,权力要让位于对民权的尊重,这一朴实的观念虽平淡无奇,但需要勇气才能脱口而出。由此我们可以审视历史曾经的壮举而致生命的牺牲,苏格拉底为正义奔走相告,不惜以身家性命去殉法;布鲁诺始终坚持“日心说”,最后被宗教裁判所判为异端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谭嗣同为了变法维新,不怕杀身灭族,以“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气魄,从容就义。正是由于他们对当局的蔑视、追求人类进步的渴望而视死如归,是何等的壮烈。依今看来,尽管德沃金不会面临历史血案的重蹈覆辙,但深陷困局的厄运犹如血案一样的惨烈,甚至沦为“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的困扰中,因此,德沃金需要勇气,表现勇敢,他不顾当局和主流意识的干扰,走在风浪的尖头,为民权呐喊和助力,正体现了他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伟大思想和高尚品格。 

        不仅如此,德沃金的权利是柔软的,表现于他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这来自于他对德芳尼斯诉华盛顿大学一案的“反向歧视”的支持。德沃金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一个将很多人置于不利地位的政策,因为它使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环境变好,所以它是合理的。在德芳尼斯案中,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的种族区分的目的在于更为平等、更为公平的社会。显而易见,德沃金更注重对少数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照,显现了他权利思想所蕴含的道德性,赋予了“平等”丰富的内涵,而非机械的一成不变的固守成规。 

        可见,德沃金的权利思想是丰盛的,亦是令他痴迷和眷恋的,以至于其反对者不得不承认,“如果不能确保争议的正确,不以寻找‘惟一正解’为目标,一切听任法官造法,则民权必将不保”,“德沃金这种过度忧虑也许只是因为他个人对民权关心的殷切程度超乎常人之故”。 

        德沃金的权利思想是智慧的,不是口号和盲从的,这体现于他通过法律路径对民权的实现。

三、认真实现权利 

        恰如“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一样,不能实现的权利不为权利。德沃金不仅要求政府认真对待,而且为如何有效的实现权利寻找尤佳的路径——法律。“如果政府不认真地对待权利,那么它也就不能够认真地对待法律”。德沃金试图对法律根据的争议通过阐释而使民众达成共识,获得对民权的实现可谓另辟蹊径、耳目一新。 

        面对美国社会的信仰危机,道德沦丧的虚无主义,德沃金借助权利实现这一路径来回归和挽救美国的主流意识,通过权利的纽带,把法律与道德有机地连带起来,德沃金说:“在美国宪法中,法律问题与道德问题已经融为一炉了”。 

        德沃金认为,人们通常对法律问题发生争议,其中是“法律的理论争议,亦即关于法律根据的争议”,这些争议在其“真实世界”中描绘出来。对于这些争议的处理,必须通过建构性解释来完成对争议所达成的正确意见。从形式看来,德沃金似乎告诉我们是对一项法律权利的争议,实质为其暗合着对美国信仰危机所谋求的主流共识的达成,来缓解美国尖锐的社会矛盾。因此,这种解释的目标是针对本旨性的,“从而严格的规则必须由那个本旨来理解、适用、扩张、调整、修正和限缩”。这一面向的功能试图使民众对法律争议达成共识,从而对多元化的道德观念形成主流道德价值。Levison就此评价说:“德沃金的理论要求人们要相信吾人的社会中存有一个强大的理智上的相同(价值)认知上的共识,以致于对于社会上一切显著的冲突皆可籍由将这些争端置于此单一、一贯的理智上的相同(价值)认知体系中而得到解决”。 

        在德沃金看来,主流道德价值就是政府认真地对待公民权利,“每一个人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和作为平等的人受到对待的权利”,从而完成了他的目的使命。德沃金认为,当公民面对如服从将违反其良知的、有悖正义的法律,公民有按照其良知而行事的权利,这也是作为一个平等的人应有的道德权利。这样,德沃金以权利争议为起点,通过建构性解释路径的完成,来寻求和达到民众对主流道德观念的共识,以解决美国日益严重的民权危机,从而真正实现民众的权利。这无疑是德沃金的一大杰作。“德沃金在力主法律无漏洞,民权保障无缝隙的学思历程之不归路上,不得不提出、坚持捍卫的命题,也是其理论一以贯之的情形下,合乎自身理路发展逻辑的结果”。其不仅对公民权利进行了捍卫,而且践行于事实发展之中,正如马歇尔。科恩在《纽约书评》中对德沃金的评价:“德沃金的伟大功绩在于,他能够把自己对于这些重大理论问题的观点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问题联系起来”。哈特也承认他的法律思想的形成“标志着一个新的法理学时代的开始”。 

        尽管德沃金的权利理论思想亦会受到来自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的质疑和冲击,但冲击不垮的是深深烙印在民众心中的德沃金对捍卫民权的权利情结,使濒危信仰的人们摆脱阴霾、窒息的空气而透散出一丝清馨的暖流,这恰恰是人们难以获得的瑰宝。 

        德沃金以果敢的行动,执着的追求,超然的智慧来捍卫他的权利情结,来实现民众的权利,亦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情怀。

四、反思 

        鲁迅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确实如此,谭嗣同为因变法而流血者,发出了“自嗣同始”的豪言壮语;孙中山为“民族、民权、民生”而驱逐鞑虏;李大钊为“赤旗的世界”而备受酷刑,从容就义。其共同目的均为实现民众的平等,解放人们属于自己的权利。尽管权利的赢得充满了血腥抗争,荆棘密布,但依然吸引着一代代英雄们为之勇往直前,抛头颅、洒热血也在所不惜。 

        可见,“权利”是沉重的,又是迷人的,终于悟出了德沃金对权利捍卫的执着,对权利固有的眷恋,对民权选择的尊重,也终于明白了德沃金与权利结下了不解之缘。德沃金的权利情结不仅是他高尚品格的写照,而且其权利情结的魅力深深地激励着人们的斗志,使濒临信仰危机的美国公民重新回归着对生的渴望和追求,因此,德沃金是成功而伟大的。 

        今天,我们走进德沃金的思想,是要让我们知道“民贵君轻”的理念,权力让位于权利的必然,杜绝拆迁弱户自焚卫权的悲剧重演;我们解读德沃金的思想,是要我们清晰平等的个人得到平等地对待,不因身份差别而设限,令同命不同价的结局贻笑大方;我们融入德沃金的思想,是要我们坚守道德的信仰,“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情操。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德沃金的权利情结不仅是他个人的财富,而是推动整个社会民权进步、发展的财富和源泉;我们也坚信,德沃金的权利思想指向了一个崭新的航道,使人们甘冒风险、不畏艰辛地勇往直前!


【作者简介】
罗时贵,中国政法大学法理学硕士。艾衍慧,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


【参考文献】
[1]德沃基著:《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8月版
[2]李晓峰著:《德沃金法律思想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4月版,第147-148页。
[3]德沃金著:《法律帝国》,李冠宜译,时英出版社,2002年9月版。
[4]德沃基著:《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8月版
[5]德沃基著:《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8月版
[6]李晓峰著:《德沃金法律思想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4月版,第193-194页。
[7]李晓峰著:《德沃金法律思想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4月版,第83-85页。
[8]林立著:《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版,第214页。
[9]德沃基著:《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8月版。
[10]德沃金著:《法律帝国》,李冠宜译,时英出版社,2002年9月版,第6页。
[11]德沃金著:《法律帝国》,李冠宜译,时英出版社,2002年9月版,第8页。
[12]林立著:《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版,第66-67页。
[13]林立著:《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版,第162-163页。
[14]转引自《法律译丛》,《德沃金其人及其思想》,1983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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