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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学子访谈系列”第2期:何启豪

时间:2012-10-31 点击:

【编者按】国际经济法网将陆续推出“海外学子访谈系列”,采访人物为海外求学的法科学子。以下为“海外学子访谈系列”的第2期。

【被采访者简介】 何启豪,现于美国康涅狄格大学(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法学院攻读保险法LLM 项目,获康涅狄格大学法学院院长奖学金(Dean Scholarship),并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葡法律研究中心基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联合培养基金资助。2010年至2011年,保送攻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硕士。2006年至2010年,就读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荣誉法学学士。

【被采访者照片】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当初主要是出于何种目的才计划进行海外留学的?

何启豪(以下简称何):由于在大学阶段受英美普通法教育的熏陶,便希望能够到普通法的起源地进一步深造;同时自己笃信“读万卷书,亦当行万里路”,希望通过海外留学提升学识的同时,也能够对美国的法治社会、风土人情有所了解。

记:在你申请留学的过程中,身边的老师或同学,以及学院都向你提供了哪些帮助?

何:在申请留学的过程中,恩师王军教授、戴萍老师在方方面面都给予了巨大且无私的指导和帮助;中国银行的李楠学长在留学理念和规划方面悉心点拨;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朱辰昊提供了很多留学信息、申请指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浓厚的留学氛围亦是重要的激励。

记:你觉得国外法学院的教育体系或方式与国内相比有哪些优势?

何:首先,在美国接受法学教育的门槛较高,如果攻读JD学位,必须通过LAST考试;如果攻读LLM学位,一般必须已获得LLB(国外学生)或JD学位(美国学生);如果攻读SJD学位,一般必须获得LLM学位。反观国内,貌似从任何阶段都可以直接开始法学学习,门槛较低难免鱼龙混杂;尤其对于硕士、博士等研究性学位,学术的积累亦会相对薄弱。

其次,美国法学院的教学方式大多以开放式的讨论教学或提问教学为主,学生的参与度非常高,师生互动再平常不过,在这一模式下,学生的课外学习主动性非常高,课内的讨论亦是教学相长。国内受制于教学成本和教学规模,讲座式的教学比较流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压制。

最后,由于美国是普通法国家,案例教学必然是题中之义。案例教学有两个突出优点,一是很好的培养了读和写的能力;二是提供了很好的锻炼法律思维的平台。

记:国内法学院的教育对你的海外学习打下了怎样的基础?

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国内较早且较全面开展案例教学、双语教学,通过四年的本科学习和一年的研究生学习,使自己较快的适应了美国法学院的教学方式和法律训练模式。

记:您接下来的学习计划或职业规划是什么?拥有国外法学学习的经历能给你带来哪些优势,对你今后职业生涯的规划有哪些影响?

何:接下来的初步规划是攻读法学博士学位,正如上文所述,美国的LLM学位是攻读博士学位的前提条件。同时,我也希望能够进一步利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这一平台更好的进行中国法学习。

记:你对师弟师妹们的寄语和祝福。

何:海外留学可以说是人生旅途中非常宝贵的经历,唯其独特,别有魅力。虽然个中辛苦不为外人道,但是对于学习能力、生活能力,甚至情感能力都有巨大的提升。

记:请您对我们国际经济法网站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何:作为国际经济法网曾经的编辑,自然对它有着特殊的情感。希望国际经济法网越办越好,影响力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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