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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在湖南南岳举办

时间:2012-10-27 点击:
为推进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和开展,认清新形势下法学教育发展趋势和方向,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和精心组织,法学院教师于8月20日齐聚湖南南岳,召开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
此前,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经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直接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教育部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差额投票产生了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我院成为首批入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高校法学院。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由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决定联合实施的。该计划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总体目标是: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该计划对分类培养以下卓越法律人才提出要求:1、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2、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3、把培养西部基层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着力点。
在研讨会上,郭锋院长首先介绍了基地评选的过程和基本情况。首批入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高校共60个,入选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共22个,入选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共12个。我校与其他19家高校同时入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郭锋院长指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施行以及培养基地的评选和建设,是新一轮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竞争,基地建设对我国未来的高等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我校法学学科本次入选两大基地,是法学界、教育界对法学院全体教师工作的认可和鼓励,得益于有关主管部门和兄弟院校的关心和支持,得益于建院(系)16年来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清晰定位,得益于近6年来法学院“法律之星”人才培养工程和国际化办学取得的显著成就,得益于学校对法学学科建设的重视以及将法学学科确立为我校与经济学、管理学并重的三大主体学科的发展战略。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郭锋院长要求全院教师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以更高的视野和标准认识法学教育和学院定位;不负国家和人民的重托,加强责任感,把法学院发展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当成每个人的事业,为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流法律人才作出自己的努力。
随后,刘双舟副院长、吴韬副院长分别对法学院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规划和具体实施作了详细说明。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甘功仁教授指出,入选两项基地令人鼓舞和振奋,但这同时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全体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要练好内功,应对新的挑战。史树林教授、院长助理尹飞教授、党总支书记李岩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和建议。
参会教师表示并希望,法学院一定要严格按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从以下方面精心规划和组织:
一是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积极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和“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办好法学院经美国律师协会认证的国际学生交流项目和其他交流项目;二是深化法学教育改革,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学院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学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实践教学比重,充分利用我院与法律实务部门、金融部门的有利资源和条件,建设好以“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核心的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群;四是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法学院与法律、金融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建设好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持续鼓励骨干年轻教师到海外学习、研究,回院开设双语课程,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聘请世界一流法学专家学者到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最后,郭锋院长对进一步深入研讨和实施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作了部署。参会老师纷纷表示深受鼓舞,将从自身做起,为我院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推进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和开展,认清新形势下法学教育发展趋势和方向,按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和精心组织,法学院教师于8月20日齐聚湖南南岳,召开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
此前,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经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直接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教育部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差额投票产生了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我院成为首批入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高校法学院。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由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决定联合实施的。该计划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总体目标是: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该计划对分类培养以下卓越法律人才提出要求:1、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2、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3、把培养西部基层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着力点。
在研讨会上,郭锋院长首先介绍了基地评选的过程和基本情况。首批入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高校共60个,入选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共22个,入选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共12个。我校与其他19家高校同时入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郭锋院长指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施行以及培养基地的评选和建设,是新一轮法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竞争,基地建设对我国未来的高等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我校法学学科本次入选两大基地,是法学界、教育界对法学院全体教师工作的认可和鼓励,得益于有关主管部门和兄弟院校的关心和支持,得益于建院(系)16年来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清晰定位,得益于近6年来法学院“法律之星”人才培养工程和国际化办学取得的显著成就,得益于学校对法学学科建设的重视以及将法学学科确立为我校与经济学、管理学并重的三大主体学科的发展战略。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郭锋院长要求全院教师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以更高的视野和标准认识法学教育和学院定位;不负国家和人民的重托,加强责任感,把法学院发展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当成每个人的事业,为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流法律人才作出自己的努力。
随后,刘双舟副院长、吴韬副院长分别对法学院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规划和具体实施作了详细说明。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甘功仁教授指出,入选两项基地令人鼓舞和振奋,但这同时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全体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要练好内功,应对新的挑战。史树林教授、院长助理尹飞教授、党总支书记李岩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和建议。
参会教师表示并希望,法学院一定要严格按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从以下方面精心规划和组织:
一是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积极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和“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办好法学院经美国律师协会认证的国际学生交流项目和其他交流项目;二是深化法学教育改革,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学院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学生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加大实践教学比重,充分利用我院与法律实务部门、金融部门的有利资源和条件,建设好以“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核心的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群;四是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扩大法学院与法律、金融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建设好专兼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持续鼓励骨干年轻教师到海外学习、研究,回院开设双语课程,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聘请世界一流法学专家学者到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最后,郭锋院长对进一步深入研讨和实施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作了部署。参会老师纷纷表示深受鼓舞,将从自身做起,为我院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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