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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婉儿:政治与法的技艺

时间:2013-12-21 点击:
他们说城邦之外非神即兽。
古希腊人在一种涵盖了神人关系的独特的宇宙观背景下开创了人类的城邦式生存,也开启了人类——精准一些说,应该是他们西方人——对正义的困惑和追求。于是,凝结着前城邦时期的神话记忆,政治、法律、正义三者纠合在一起,甚至共为一体。政治是专属于人类的经验和特点,是政治性标界了人类不同于其他族类的本性,而非社会性区别了人与动物——这是启蒙运动后的新看法。城邦之外非神即兽,神享有自足的自由且对未知有着清晰的预测,因而神的世界排除了一切偶然,所以无需也无法有政治,兽受制于自然必然性仅为生理存续而挣扎,亦无需也无法有政治。唯有非神非兽且亦神亦兽的人类,既为自然所困又要超越自然而模仿神之自由,因而才需要政治,而人类的言辞和理性让政治生活成为可能。古希腊人用言辞探索正义,他们认为正义的秘密深藏于神界,但人可以用言辞窥测一二。他们说神为人立法、要求人类之中遍行正义,而正义在人类的生活世界中要靠政治的智慧和技艺来实现。西方传统视野中的政治便是言辞与强力、权威与权力的集合。
斯皮尔伯格的影片《林肯》以宪法第13修正令在众议院的审议为主线再现了1865年1月中旬到4月15日林肯生命中最后三个月的所思所为。在形势对北方已然极为有利且战事随时都可能以北方胜利而告终的历史性关头,林肯执意要在终战之前先行推进宪法第13修正令在众议院的通过,以刚性宪法形式确认内战的意义,从法律上彻底杜绝蓄奴以任何形式在美利坚全境回复和扩散的可能。
围绕林肯坚决要提交众议院表决的废奴令而辐射出的不同群体的不同态度以及各自对自身立场的捍卫,展示的正是人类生活样态中的多元化、个体化和经验化,几场甚至显得喧闹不堪的议事大厅的辩论。因此,我们看到了精彩纷呈的辩论与角力。
针对宪法上废奴的提案,在野的民主党自然是林肯的反对者,而执政的共和党内部也有不同的派系意见。即便结论相同,推理的思路和证成的理由可能截然不同。异议或不同在最终的妥协与共识中并非忽略不计或湮没于无闻,而是一种构成性的力量,恰恰是正反的对立与扭结共同形成了实践的方向。
共和党内的保守派,虽多对奴隶制持保留态度,但并不积极主张废除奴隶制,或者至少并不认可废奴在制度上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他们对蓄奴的态度,有的源自道义而反对,有的则基于经济利益的多重考虑而更为复杂。
与保守派不同,共和党内的激进废奴派,则在种族绝对平等的信念之下强烈反对奴隶制、主张彻底废除奴隶制。言辞的力量在激进派代表、坚定而犀利的理想主义分子斯蒂文森身上体现得尤为鲜活。正是拜修辞和推理的魔力所赐,强硬而执著的斯蒂文森才能够在论辩的最后时刻让自己适时的让步不至伤及毕生坚守的平等信条。
林肯的内阁对自己领袖的决议也有担忧。一方面,林肯团队疑虑林肯的做法是否僭越了行政权力的界限,是否是在干预甚至左右立法机关,是否值得冒招致对行政力量扩张的指责而强行推动宪法废奴;另一方面,两年前的《废奴宣言》似乎足以阻塞蓄奴的任何反扑,是否还有必要为了寻求法律上的确认而搭上总统的政治声望。
1863年元旦,内战进入第三个年头,林肯曾在紧急状态下发表《废奴宣言》宣布南方州的奴隶为自由人,并将以军队的力量保护逃亡的奴隶不受追捕和惩罚。《废奴宣言》的“合法性”问题成为内阁焦虑的核心。影片中的林肯以法律人的谨严思维详尽考察了《废奴宣言》的这一“合法性”难题:《宣言》在战争时期的法律效力来源于什么,和平之后是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宪法赋予总统战争权力,为的是让总统捍卫宪法、阻止“分裂之家”的暗潮。而宪法授予总统的这种战争权力中是否也包含了解放黑奴的权力?一种可能的法律推理是:总统有权开战,那么相应地也就有权没收交战中的特定财产,比如战时违禁品,因此,总统有权“合法地”解放作为“违禁品”的黑奴。但这种思路中隐含的裂隙是:一,解放黑奴的前提是把黑奴视为“财产”,这不仅是林肯所反对的,同时也会为林肯的异议者留下口实;二,没收交战时的特定财产,仅限于交战国政府财产或者交战国公民的财产,但是南方叛乱州并不是独立国家,如果南方只是“叛乱者”,而非交战国,那么,总统是否还有权没收南方叛乱者的财产?三,总统的宣战,只是针对南方叛乱者,这就意味着南方各州依然是“法治状态”,其法律依然有效,那么根据南方各州宪法和法律,黑奴属于财产,可以自由买卖,所以战争权力就允许总统没收作为财产的黑奴,但是,如果总统尊重南方将黑奴视为财产的法律,他又怎么能有权让黑奴不再是“财产”?这样的法律推理直指如下结论:《废奴宣言》其实处在一个合法与非法的边缘境地;除非废除南方的法律,否则总统在行非法之实便绝非无稽;因此,修宪废奴势在必行。
法律是行动的边界、法律靠说服而形成,这个逻辑下来,他们崇拜的是言辞、甚至根本就是言辞承载的理念。在某种意义上,言辞与理念本身乃一体两面,正义就是这样的一种形式,与黏稠而混沌的物化的经验相分离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反过来穿透并引导生活的冗杂,这正是东西方秩序的差异所在。
所以林肯才会因其任期间的诸多行为——比如为遏制蓄奴而废除人身保护令、未经审判扣押南方叛乱有关的可疑分子等——而不断招致与“合法性”有关的重重非议,所以“僭主”或“暴君”之嫌才会始终如影随形,所以林肯才会在一个他着意选定的绝佳时机如此迫切地修宪废奴。
这正是法律对他们生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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