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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06年年会-沈四宝教授在闭幕式上的发言

时间:2006-11-12 点击:
我们的研究会要进一步发展。事实上我们是刚刚起步,还处于学走路的阶段,今后我们还要跑步还要起飞,要冲到国际上去,我们一定要把研究会办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研究会,我们现在必须认真地、及时地总结经验阶段。因为只有及时才能更稳当地前进!
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总结:我们年会会议参加者的范围、会议的内容、会议的形式、会议的成果的转化、会议地点的选择、会议承办者需要的实力和经验等方面总结一下。
这次是我们第二次年会,我觉得比第一次进步了很多。关于会议参加者的范围问题,我认为参加我们这次会议的范围窄了一些,缺乏企业家、律师的参与。我们要想办法把他们请进来,共同努力发展对经济法的研究。但是他们来,我们的讨论能不能帮他们解决问题?我觉得王军教授总结得特别好,有些专题慢慢成熟,比如说仲裁,如果在我们的基础上又成立了仲裁专业委员会,要讨论哪几个问题?国际商事仲裁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和我们国内仲裁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列一个清单,给我们近200个仲裁委员会或我们认识的仲裁委员会主任,请他们来参加,确实解决了他们的问题,他下一次就会又来。所以,一定要走这个路。比如M&A,国际并购的问题,现在刚刚是一个萌芽,如果我们真正把M&A中的问题搞清楚了,那么我们会真正解决我们企业的实际问题。我们的研究也可以涉及到外资到中国来并购到底会遇到哪些实际问题,这样我觉得外商也会来参加。如果能到这个程度,我觉得我们的年会是办得就更成功了。
另一个就是关于请国外的学者来参加会议,直接用英文,不要翻译,大家一块讨论。我们的人员要扩大,但这个扩大要逐步的。我们这个研究会是服务型的研究会,要帮人家解决实际问题的。我们学者来肯定是有用的,这两大本论文集至少对教学有用,对开展来年的研究思路有用,对我们改进教学方法有用。
 
第二个就是这次会议的内容,刚才王军教授也讲了,有些问题把它固定化,成熟了的就成立专业委员会。比如仲裁委员会。我们建议把它的秘书处设在经贸大学,因为我们有一个国际仲裁研究中心,再一个我们的老师一半都是仲裁员,又地处北京,以后中国仲裁协会成立后我们也比较好联系。再比如说,服务业中最主要的一个部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这方面是上海财大的强项,那么这方面的专业委员会是不是可以设在上海财大,这样有什么好处呢?就些是今后这方面的组织、思路的提出,由他们来承担,平时你们也可以单独的组织活动。也包括WTO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秩序、国际经济组织这类理论性问题,分门别类的固定化,这样研究起来的深度、广度,以及每次年会的效果都会比现在明显。我们现在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咱们慢慢地把它搞起来。还有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研究,这个我们必须要坚持。
 
第三,会议的形式我想是不是也要有所改革。每次年会要开两次大会,一次是开幕式,一次是闭幕式,我们国内所有的会议的特点是最精彩的是开幕式,最重视的是开幕式,搞得轰轰烈烈,到了闭幕式就没有多少人了,这次我要感谢在座的各位,今天人还是不少的。事实上我在这样想,真正有内容可能就在闭幕式,今后是否可以简化开幕式,加大闭幕式的力度,我觉得这样是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的。开幕式的主题发言怎么确定,也不能老是我。我已经讲了两次了,我是经过独立思考了,就自己这一年在这个领域内,在国际经济法领域的新问题作出思考。我觉得通过做主题发言,我对该问题的思考成熟一些了。大家可以通过网站,给秘书处申请做主题发言,主题发言的内容要写出来,由我们秘书处看一下。达到要求的做主题发言,达不到要求的不做主题发言,可以会下发言。也就是人人都有机会,但质量一定要高,短小精干,让人受启发,就行了。接下来就是讨论。小组讨论完了,特别精彩的,让他代表性地到大会上来发言,做好总结,我们也可以这样试一下。
 
 
第四,是会议成果的转化问题。我观察研究了好久,发现一个现象:很多人有时候也包括我自己,做事情没做到底,也就是说如果把完成一件事比喻成爬100米的高坡,大家爬到90米,就习惯性地不向上爬了。我认为我们最好能在教学、科研、实践三者之间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有的人看不起搞实践,说你们搞实践就是不务正业。实际上,你能跑完最后的10米是你的本事。你能把你的研究成果转化为社会效益,这是一个本事,可以这样说,好多学者还做不到这一点,我们要想办法做到这一点。那么如何转化呢?一个就是我们学者的立法建议,这是可以做的,比如目前《仲裁法》的修改,完全可以搞一搞。第二个就是我们不能说说就完了,我说的“四个冲突,两个互动”的基础上,借中国的日益强大,建立一个以我为主的国际法律组织。这个我认为至少给总会的领导提交一个书面的报告,回去由我落实,尽快的找十来个人,有外交部等各个部门,我们一起来研究,拿出一个方案来。这也是一个成果。就怕议论完了就完了,没有结果,我们做事情最好不要这样。另一个我觉得我们能做的一个成果,就是仲裁,延伸一步,我在海口给它们仲裁委员会讲课的思想是仲裁委员会能不能知名,能不能吸引广大的当事人来仲裁,和它本地的经济发展没有本质的联系。后来他们找到我们,要求帮助他们把他们的仲裁规则修改得国际化。我觉得我们的专业委员会以后能不能寻求这样的服务机会,把我们的讨论结果,把我们的知识真正运用于社会实践中。另一个成果,就是让我们年轻一批的学者,帮助他们脱颖而出。就在我们这个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内,我们一定要爱护、鼓励青年学者脱颖而出。只要我们有力量,我们研究会就要干这样的事情。使得年轻的学者们在我们这个研究会里干事情有奔头、有希望。所以我们要坚持每年评出优秀论文。今年我们提名了两个会内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如果能评上,在我们这样一个年轻的研究会内,给大家一个振奋。当然,我肯定也尽我的努力。这也是成果的一个转化。今后我们争取从物质上,一步步的鼓励这批青年学者,使他们能够成功、成名,尽快的富裕起来。我想我们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应该感谢这个成果转化的工作,不要开完会就走了,走了要有人落实,我希望每个人自己也去落实。我们一定要把研究会办出特色,办出成果,办出名声,就像我刚才说的,办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这样一个研究会。我一生中也没办出个什么大事,但也干成了一些事情,我对把我们研究会办好包括建立一个以我为主的国际法律组织充满了信心。所以我希望我们研究会的会长们、常务理事们、理事们以及年轻的成员们要对我们的事业充满信心,如果这样,我们研究会肯定一年更比一年好。
 
我要跟大家说明的,明年的年会的地点我们准备到杭州去,在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时间我们想放在春天,因为秋天各个大学刚开学,事情太多了,时间容易错动。另外我们还有一个兄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那是老大哥了。他们往往是在秋天开会,那么我们给老大哥让让路,在春秋分开去开会。我也希望大家都去参加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的活动,因为各个研究会都各有特色,各有侧重点,我们搞研究会的目的是要发展这个学科。我觉得我们有条件的去参加,当理事、常务理事都很好。我们的目的都是为了发展国际经济法事业。
 
现在我宣布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06年年会胜利地结束了,同时我代表大家向我们这次会议的承办者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以及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国际法学院院长王瀚教授表示我们的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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