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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驻华商务官员在对外经贸大学举办贸易救济法讲座

时间:2011-09-22 点击:
在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六十周年校庆前夕,应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的邀请,2011年9月19日上午,两位学有专长、复合型人才烙印清晰的美国驻华使馆商务官员踏入惠园,走进对外经贸大学宁远楼模拟法庭,给我校一年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关于国际贸易救济的精彩演讲。

 
WTO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盛建明教授出席并主持会议,他受王军院长委托,代表法学院及中心对两位外交官及其团队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其后,美国驻华大使馆商务处商务专家马女士向大家简要介绍了两位嘉宾。
演讲嘉宾之一的王雯佳女士(Lisa W. Wang),毕业于美国康奈尔大学,后在美国乔治城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任美国大使馆商务处高级进口管理官员、一等秘书,负责与贸易有关法律、政策和项目的执行。在此之前,王雯佳女士在美国著名的杜威路博律师事务所执业。目前是美国驻外使馆中最为年轻但经验丰富的一秘,也是十分成功的美籍华人。另一位演讲嘉宾费道明先生(Damian Felton),时任美国驻华大使馆商务处进口管理官员。其主要工作是代表美国政府执行与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有关的贸易救济法律和措施。在赴北京美国驻华大使馆工作之前,他在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署工作了四年,其职务是资深国际贸易合规分析师,参与了多起贸易救济调查。此外,费道明先生还是一名优秀的注册会计师。是典型的集会计与法律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

 
王雯佳女士在对讲座进行了简单的介绍之后便正式步入讲座的正题——美国对华反倾销与反补贴措施及其他贸易救济。首先,她先对贸易救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释。在美国的贸易实践中,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涉及的政府部门主要包括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署进口管理局(IA)、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以及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F),而美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征收体系是不同于我国的回溯征收体系。此外,王雯佳女士还介绍了美国双反调查的立案阶段、法定时间表以及调查程序、等内容。接下来,王雯佳女士重点阐释了反倾销调查中关于倾销税率计算的问题。其中对非市场经济国家(NME)的概念和定义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六个要素做出了详细的解读。
随后,费道明先生侧重对反补贴调查的相关内容做出了介绍。他讲道,构成补贴的要素中包括财政资助、补贴利益以及专向性的认定,只有有限定的、专向性的认定才能够在反补贴调查中应用。同时,费道明先生进一步对补贴税率的定义和计算、复审过程以及上诉程序做出了阐述。

接下来的时间里,二位嘉宾还向大家介绍了有关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相关背景。关于中国在入世十年以来的出色表现和巨大进步,这种进步表现为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向参加方角色的转变,从一开始的经常被动招架和防御到最近三年来的频频出招和主动进攻转变。二位嘉宾以结合DS379和DS422两个案例为例,佐证了中国在WTO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进步。两位外交官指出指出,在WTO的DS379号案件中,中国第一次单独起诉美国政府的双反措施,这比中国在2003年“联合”其他七国政府针对美国201条款项下全球钢铁保障措施的“结伙起诉”有了一个质的飞跃。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在DS379案件中,中国政府聘请的律师仍然是中外合作律师团队。而最近中国起诉美国的反倾销归零做法的案件(DS422)中,中国政府只聘请了中国律师,整个争端解决由中国律师全程负责。这说明中国律师的日益成熟。这时,盛建明教授开始插话,他运用上次商务部条法司李成刚司长的话指出,“DS379是中国WTO争端解决机构单挑美国取得法律胜利的第一案。尽管这一案件的胜诉是中国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但是在这一案件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WTO人才培养方面的贡献功不可没,因为负责这一案件的李李咏箑处长和中方主办律师肖瑾律师都是经贸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两位嘉宾对经贸大学学生素质之高表示赞同,他们认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校园十分漂亮整洁,学生英文水平非常之高,是他们见识过的中国高校中国际化特色最为鲜明的知名高等学府,这次他们在回国继续担任美国商务部官员之前,将经贸大学作为他们在北京高校巡回演讲的第一站,说明他们对于经贸大学及其所属法学院的重视,乐于在这样的学校与师生用英文直接交流,分享他们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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