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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吴志攀教授论“部门货币”

时间:2011-03-23 点击:
2011年3月21日晚,吴志攀教授来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模拟法庭,做客高伟绅博士论坛,带来了题目为《中国市场上的部门货币及法律问题》的主题讲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出席并主持本次讲座。讲座开始前,王军院长表达了北大法学院与我校法学院的学术渊源,并对吴志攀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

 
吴志攀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党委常委,同时任北京大学亚太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在金融法领域造诣颇深。

 
首先,吴志攀教授向大家解释了部门货币的概念和它的意义。部门货币即通过发放有储值、支付、结算功能的储值卡,发卡企业获得的大量集中的资金。这些储值卡例如公交卡、美容卡、一些小区的水卡,还有学校内使用的卡等等。而这种并非由银行发行却有这准货币功能的储值卡并没有法律调控和监管机制。然而部门货币的现象在美国、欧洲、日本都不是很多见,在其他一些国家中,更为普遍存在的是使用信用卡消费。
接下来,吴志攀教授详细分析了其中的原因。首先,我国垄断部门的垄断程度比外国垄断部门高,导致一些垄断性企业,比如地铁,可以得到百姓的信任继而发放储值卡。此外是由于我国的信用卡使用不完善。而使用方便和我国储值卡契约的优势环境是导致我国储值卡可以与银行信用卡并驾齐驱的原因。这其中的优势环境有很多方面的体现,一方面,通过储值卡集中的资金不会进入银行而是直接进入商业机构,其可选择多种资金安排并保有拥有资金的主动权;另一方面,与银行信用卡的发放相比,储值卡的发放不需要需要受到法律严格的监管,手续也很简单;此外,储值卡不记名、不挂失的特点让它可以作为福利、礼品、酬金等进行转让和馈赠。
关于对部门货币的监管问题,吴志攀教授谈到,许多储值卡即使在生活中出现问题,也多是小问题,因为这些问题诉诸于法律由于很难找到对应的法律制度所以很难胜诉,而即使胜诉,意义也不大。而中央银行又无法调节如此丰富的部门货币问题,更加导致了监管缺失带来的消费者受到侵害。在对消费者保护方面,淘宝网首先使用第三方担保的方式,但仍然不能受到银监会等机构的监管,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最后,吴志攀教授总结了演讲的主体内容,他表示,部门货币的发展或许有利于市场繁荣,但是一旦出现问题损失就会很大,在这个领域法律必须跟进,使在问题出现的时候法院有办法管理。
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中,现场的老师和同学们针对团购现象、中国公交卡与国外对比、银行卡与储值卡结合后风险以及国人消费观等积极踊跃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问题,吴教授耐心精彩的回答使讨论进入到更深的层次。

 

 
此次讲座,吴志攀教授从部门货币的产生原因、监管,与外国的对比,相关方面的法律监管构思等角度为同学们提供了更加深入和独到的思考领域,是启发同学们开拓视野、关注社会的宝贵机会,对日后将所学知识活学活用有很大的帮助。本次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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