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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大学王军教授应邀参加“涉外法律适用研讨会”

时间:2010-07-05 点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组织专家于2010年6月30日至7月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皇城根北街二号召开“涉外法律适用研讨会”,听取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2010年6月28日修改稿)的意见。会议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主持。
        参加会议的其他法工委领导有:姚红(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杜涛(法工委民法室一处处长)。
        参会的专家有(按姓氏笔画排列):丁伟(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于喜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王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王玧(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卢松(外交学院国际法系系主任)、刘仁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刘慧珊(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教授)、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李元宏(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朱勇(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一秘)、陈卫佐(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纪忠(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杜涛(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连斌(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肖永平(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费宗祎(最高人民法院)、郭玉军(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赵相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振华(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赵健(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监督处处长)、姚俊逸(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监督处副处长)、高晓力(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黄进(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蒋豪(全国人大常委会外事委条法处处长)、温先涛(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投资法律处处长)。
       该草案共分8章60条。与会人员对该草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全国人大法工委将在此次会议之后进一步提出新的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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