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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十年考

时间:2013-02-05 点击:


【摘要】中国自2002年起开始参与WTO争端解决,迄今已有10年。通过对中国所涉案件的实证考察,可以发现中国目前已成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参与方之一。中国所涉案件的相对方比较集中,案件涉及领域广泛;中国对专家组或上诉机构报告的执行效果较好,但对整个争端解决机制的态度依然较为审慎。在今后的争端解决实践中,建议我国在谨慎的基调下适当主动申诉,慎用和解,诉讼到底,并灵活运用执行阶段的规则来保护我国产业。

 


【关键词】WTO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 实证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自2002年起开始参与WTO的争端解决程序,迄今已有十年。在这十年中,中国逐步熟悉了WTO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开始主动运用这一机制来维护我国利益,并已经成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参与方之一。通过对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实践情况的分析与研究,可以总结提炼出中国在WTO争端解决中的特点,并在以往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对今后成功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供相应的建议。

一、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状况的实证考察

截至2012年9月,WTO共受理案件450起,其中中国参与的争端解决案件有38起。中国作为申诉方提起争端解决的案件有10起,作为被诉方的有28起,作为第三方参加的案件有87起。目前中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参与量排在第七位,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1995-2012年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前十位参与方及其所占比例[1]

 

排序

国家(地区)

作为申诉方

作为被诉方

占比

1

美国

102

118

48.9%

2

欧盟

87

72

35.3%

3

加拿大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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