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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双方签订《海关相互支援协定》强化假冒名牌商品对策

时间:2008-04-17 点击:
   2006年4月2日,日本财务省与中国海关当局签订了《相互支援协定》,该协定的内容包括:中日双方应强化信息交换,以阻止走私假冒名牌商品。该协定于当天生效。当前,不合法进出口事件呈上升趋势,例如:侵犯知产权的商品和麻药等,因此决定在水路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海关手续的简化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予支持合作,希望以此能推进中日两国间急剧扩大的贸易的顺利进行。
    
    中国已经与美国、韩国等签订海关的《相互支援协定》。在一定条件下,广泛地交换有关假冒名牌商品的制点、交易方法方面的信息。虽然现在也在交换此方面的信息,但每次都必须对其前提条件进行确认,会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以此协定的签订为契机,会推动由于小泉纯一郎首相参拜靖国神社而相当冷淡的中日政府间经济实务协议再次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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