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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年会论文系列(六十八):浅析PPM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标准以及我国的对策

时间:2010-06-01 点击:
 
 
摘要:PPM是英文Processing& Product Method的缩写,而PPM环境标准则是对产品的加工和生产过程所制定的特定的环境标准,它是在产品投入市场前,对该项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环保护状况的技术规范要求。众所周知,环境污染既有产品直接导致的,也有加工和生产产品方法所导致的,但多数是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PPM环境标准旨在控制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使之必须符合特定的环境标准。PPM环境标准以那些用不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法生产出来的产品作为控制对象。PPM环境标准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类对环境问题认识的深化,同时顺应了国际环保发展的时代潮流,具有合理性和积极的意义。但是,必须看到,在当代国际贸易中,一些发达国家往往利用片面PPM环境标准,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人为地制造贸易壁垒。因此,分析PPM环境标准的产生及特点,以期寻求突破PPM环境贸易壁垒不无重要意义。
关键词:PPM 国际贸易 标准 对策
 
一、PPM产生的背景
在当今世界的全球化进程中,贸易自由化以及环境的国际保护是两个看似没有什么关系的发展潮流,但是实际上俩这却是紧密相连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贸易全球化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之路,也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的大势所趋。与此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人类改造和应用世界的能力越来越强的同时对环境的破坏速度去越来越快。一个国家环境的恶化不单单影响到一国的发展甚至影响到世界的环境和人类的身体健康。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深入人心,环境的国际保护也日渐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同时最为关注的问题。
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PPM已经越来越受重视,现如今他已经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单边的PPM环境贸易措施是指一个国家为了达到某些保护环境的目的,没有经过多边协商同意而制定实施的特定产品的PPM为基础的法律或规章。环境保护可以规范贸易的自由化发展但是同时也可能限制自由化进程,形成一种新的贸易壁垒,在世界环境保护得到高度重视的今天,环境和贸易的关系变得前所未有的错综复杂。环境保护势在必行,但是他又象一把双刃剑对贸易起到规制和阻却两方面的作用。
 
二、PPM环境标准的特点及其影响
PPM环境标准具有以下特点:(1)PPM环境标准是一种单边主义行为。(2) PPM环境标准以环境保护作为根本出发点,具有形式上合法性。(3)从贸易角度看,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出口产品的PPM远不如发达国家,因此,它具有发达国家的单方面的域外性。(4)PPM环境标准是一种保护主义行为。
所以实际上在这个方面,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上是非常吃亏的。由于“与产品有关的PPM”将改变最终产品的性能,对于此类商品的贸易与环境问题,更多地体现为产品标准的制定。环境与贸易的冲突可能由于相关环境规则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但最可能发辑冲突主要在两个领域:产品标准和生产标准。从出现的先后来看,最先出现的是产品标准,这类限制在表面上不具有歧视性,因为它平等地适用于本国的产品和进口的产品,但是却可能在实施中产生歧视性的效果,在事实上形成了贸易的负担。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一些国家意识到对环境的破坏不仅发生在产品投入使用之后,更多的则是发生在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应该从产品的加工过程和生产方法上就采奉环保措施进行预防,于是,无论是WTO还是其它的一些国际条约或者是一国的国内法规都制定了相关的PPM标准。
 
三、WTO规则中PPM标准的规定
WTO规则中是允许PPM标准存在的,毕竟PPM环境标准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的,所以在WTO规则中规定如果通过一定的生产加工方法制造出的产品在消费和使用过程中损害了进口国的环境,则进口国可依据相关的PPM标准来限制该项产品的贸易,但是这种限制不能够违反WTO规则的其他规定。WTO中有关PPM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后来的TBT【1】协议和SPS【2】协议中。在TBT协议中规定,进口国为了保护人类健康的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保护环境,有权限制不符合本国PPM标准的产品进口,只要这种PPM影响了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在SPS协议中规定,进口国认为有必要为保护人类健康或动植物卫生而采用PPM标准时,可以采用那些能够影响产品特征和质量的、与产品有关的PPM标准。
TBT协议和SPS协议中都允许缔约国在不违反WTO原则的前提下提高他们的健康和环境标准。这些标准都应当是与产品有关的PPM标准。TBT协议和SPS协议规则都明确要求各国应保证这些环境标准的提高不给国际贸易往来制造不必要和不合理的障碍。但是WTO认为在实现环境保护的时候,应该顾及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不应该采取完全一致的措施与标准。在TBT协议中,WTO还制定了可供选择的措施如资金、技术援助等较为具体和实质性的条款,来帮助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向较高的环境标准水平靠拢。
WTO体系中建立统一的PPM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WTO争端解决机制本身存在着不足。1、争端解决机制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司法过程,它存在着消极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司法程序对状态的调整总是一种被动的处理,甚至是一种事后的处理,而且有时司法行为要通过长期的审查才能得出后果,这使得紧张状态由于贸易措施合法性悬而未决而处于持续状态,对环境保护和自由贸易都不会有利。若建立统一的PPM标准则可以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弥补司法消极性和滞后性的不足。之所以会产生矛盾是因为标准的不统一性,所以如果我们有了统一的PPM标准那么矛盾自然就消失了。2、WTO争端解决机制往往面临主权限制问题。WTO是成员之间的组织,而不是凌驾在成员之上的组织,产生于成员之间的纠纷的解决都应该是采取“自愿”为基础的解决办法。现行争端解决机制采取的“专家组审理”【3】或“上诉复审制度”【4】是强制管辖,这样一来就不可避免地与主权发生了冲突,这将对WTO多边贸易体制产生不可忽视的威胁。而制定统一的PPM标准则可以对此类问题进行规避。因为统一的PPM标准首先是基于环境保护这一全人类共同利益而做出的,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纠纷有利于自由贸易的进行,使得环境与贸易平衡发展。这一基础使得多数国家愿意遵循,从而避开了WTO与国家主权这个敏感问题。由此可见,WTO争端解决机制本身存在的不足决定了统一PPM标准是必要的。
另外,在WTO内建立统一的PPM标准有其可能性,因为最大的困难可以说是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WTO倡导的是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促进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既要增加市场准入机会,取消关税和非关税等不合理的贸易限制,又要注重环境保护,以达到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取得环境效益的最佳目标。WTO应致力于环境保护行动的统一化和国际环境立法的趋同化,制订一套能为大多数国家接受的PPM标准。
 
四、我国对于PPM标准的对策
我国尽管地大物博,但是由于人口众多而且我国有处于发展中阶段,资源的消耗以及环境的污染在我国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所以我国提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战略。但是从国际角度来说,这个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应该以符合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需要和关注的态度来制定的。也就是说环境保护的水平应该与国家的发展水平相结合。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我国旗帜鲜明的反对发达国家使用单边PPM环境贸易措施。由于发达国家的经济较为发达如果支持发达国家单边自行订立一种标准对发展中国家来讲是极其不公平的。环境贸易措施实际上是暗中给予了发达国家工业竞争优势,发达国家在其管辖范围之外实施的贸易措施破坏了发展中国家利用自己资源的主权权利。
(一)我国企业突破PPM环境标准壁垒的思路
1.我国企业应当积极采用国际公认的PPM环境标准。
企业也应当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在当今的国际社会上,既然PPM环境标准应用如此之广,那么企业就应当积极的将自身融入到国际环境当中。并且一个企业履行国际责任与其自身能否进入国际市场是成正比的。近年来,国际上一些著名的跨国公司都已经看到了这点并且付诸行动,开始在订单中增加社会责任的条款。所以在这方面,我国的企业也应当效仿这些国际性跨国公司的做法,积极采用为国际市场所公认的PPM环境标准,实施绿色战略,进行绿色管理,采用清洁技术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品出口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2.行业协会应当发挥其自身的优势,帮助企业熟悉各国的的PPM环境标准。由于PPM环境标准在各国都有不同的标准,所以我国的企业要全部熟悉是很难实现的,所以这个时候就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利用熟悉本行业国内、国际发展现状及趋势的优势,积极地收集、跟踪研究本行业我国企业主要出国国家的PPM环境标准,建立本行业国际PPM环境标准信息中心和数据库,认真研究目标市场的PPM环境标准对本企业、本行业的影响,同时注意搜集相关方面的案例,根据市场和产品特点,注重生产的各个环节寻求突破PPM环境壁垒的具体策略。
3.由于PPM环境标准具有一定的域外性,所以在有的时候会不利于我国企业的发展,所以当我国企业遇到发达国家不合理的PPM环境标准的时候应当采取坚决抵制的态度。当然并不是盲目的抵制,而是可以充分利用WTO规则来进行抵制。比如透明度原则。这项原则是世贸组织为保持各成员方政策和措施的充分透明,防止成员之间进行不公开的贸易及实施不必要的贸易限制从而造成歧视,避免贸易争端,确保公平贸易竞争而制定的。WTO/GATT第10条规定:缔约国有效实施的有关关税和其他费用,有关进出口货物的销售、运输、检验等所使用的法令、条例和行政决定,都应迅速公布,以使各国政府和贸易商熟悉它们。因此,对于进口国不透明的PPM环境标准,我国出口企业可以依据该规则予以拒绝。另外例如国民待遇原则。如果其他国家利用PPM环境贸易措施作为借口,我国的企业可以以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不能差别对待国内以及进口产品,也不得因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而对情况相同的各国构成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即不能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为由拒绝。
4.在应对PPM环境标准壁垒方面,我国企业还可以充分利用WTO有关协议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条款。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应充分利用这些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条款,争取在PPM环境标准方面享有差别待遇,如果遇到国外不合理的PPM环境壁垒应主动与对方协商,达不成协议,可提交技术贸易壁垒委员会仲裁。对发展中国家给予差别和优惠待遇是GATT/WTO处理发达国家成员与发展中国家成员之间贸易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提出发达国家应牢记发展中国家成员在制订和实施标准技术法规以及合格评定程序时所遇到的特殊困难,允许发展中国家成员按照它们特殊的技术和社会经济情况采用某些技术规章、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以便保持与它们的发展需要相一致的当地技术、生产方法和工艺。发展中国家在承担有关义务时出现特殊困难,可以及时提出请求,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免除应承担的整体或部分义务。在《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第9条和第10条也有类似的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给予特殊和差别待遇的规定。
(二)我国政府突破PPM环境标准壁垒的思路
我国对于PPM的概念有一个标准,更谈不上PPM标准法律制度的地位,有关PPM的规定只是散见于一些行政法规当和部门规章以及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当中,并没有形成一个体系。我国规定的PPM标准所涉及的只有与产品相关的技术要求,缺少像国外PPM标准法律制度那样含有PPM标准具体指标、评判、管理、监督、实施等方面的要求。国外的学者对这方面问题一直以来是趋之若鹜,纷争不已,但是国内学者涉猎却很少。我国签署了很多的国际性条约,我国是很多国际性公约的成员国,例如《保护臭氧层公约》以及《蒙特利尔议定书》等等,所以无论是从国际角度来看还是从国内角度来看都应该保护环境,所以我们应该制定系统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环境技术标砖来积极的推行适合我国国情的PPM环境标准,从而与国际接轨。在完善立法的同时更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各个环节使PPM环境标准深入人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
 
 
刘坤:河北经贸大学国际法研究生。
【1】TBT协议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英文名Agreementon Technical Barriersto Tradeof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英文简称WTO/TBT,简称TBT协议。生效时间1980年1月1日,修改历史:1979年正式签署了《关贸总协定-贸易技术壁垒协定》(GATT-TBT),在乌拉圭回合中又于1991年重新修订,1994年于马拉咯什正式签署生效。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是在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同名协议的基础上修改和补充的。
【2】SPS协议为《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英文全称为Agreementon the Aplication of Sanitary Measures。SPS协议强调动植物检疫对贸易的不利影响要降到最低程度,不应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并把WTO中的等同原则、透明度等引伸到SPS协议中,成为动植物检疫应遵循的规则。
【3】专家组制度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有制度,根据不同的争端设立不同的专家组。他们的工作主要是按照争端所涉及的协定的有关规定,对争端所涉及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或者作出决定(decision),以有助于争端解决机构制定各项建议(recommendations)或者按照所涉协定中的规定作出裁定(rulings)。
【4】上诉复审机构设立了7人执行上诉机构,为对法律问题有异议的当事方提供了上诉审查的机会,上诉机构的复审报告一般能被争端解决机构(DSB)自动采纳,除非DSB一致不同意,这是“否定协商一致”表决方式的体现。上诉机构的复审程序类似于我国的二审终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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