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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订 保障公众投资者利益

时间:2005-10-25 点击: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日分组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他们普遍认为,法律草案基本成熟,建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与会人员还就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重视信息披露等发表了意见——

  成思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关键是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中国目前有1300多家上市公司,有些上市公司并不具备投资价值。要发挥择优汰劣的作用,对一些违法违纪、经营很差、净资产为负的上市公司实行摘牌退市,让一些业绩好的公司入市,逐步提高股市的质量。只有这样,才可能提高公众投资者的信心。

  退市的方式可以有三种:强令摘牌退市、并购退市、回购退市。这次证券法中已经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退市之后,要设立柜台交易,使公众投资者手中的股票可以变现。

  我认为,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使大多数公众投资在长期上、总体上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这才是保障公众投资者利益最重要的问题。

  周正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我参与了证券法的修订工作。这次修订对原有法律作了较大变动,对过去争议比较大的一些问题初步达成了统一。修订坚持了两大原则:加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我认为,从长远来说,证券法修订对股市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一个利好消息,但是不能期望立竿见影。股市的发展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摆脱低迷,还要依靠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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