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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国仍为欧盟贸易救济调查主要目标国

时间:2010-01-26 点击: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日前发布数据显示,2009年欧盟对我国贸易救济调查新立案7起,占2009年欧盟对全球新立案件的58%,我国仍为欧盟贸易救济调查最大目标国。

        这7起案件涉及扫描仪、钼丝、葡萄糖酸钠、铝合金轮毂、聚酯高强力纱、熨衣板、长丝玻璃纤维等产品。此外欧盟还对华碳化钨、草甘膦等案件发起12起复审调查,占欧盟针对全球发起复审案的50%。

        2010年欧盟对我国贸易救济调查形势仍不容乐观。欧盟经济虽有所好转,但短期内仍难摆脱经济危机影响,特别是各成员国失业率居高不下,欧盟产业界贸易保护主义呼声较高。同时,目前欧盟仍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容易对中国产品裁定高额反倾销税。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日前公布的预警信息显示,欧盟《反海洋渔业非法捕捞法》已于1月1日正式生效。新法规较欧盟之前的渔业法规强化了口岸检查制度;将产品检查和溯源的范围扩大至加工水产品。法规涉及的产品包括:远洋捕捞直接输欧产品;使用进口海洋捕捞原料,加工再出口的产品;使用国内海洋捕捞原料,加工再出口的产品。

        业内专家表示,该法规实施后,上述出口水产品必须附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性,否则禁止进入欧盟市场,这可能对我国渔业生产和贸易产生较大影响,国内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应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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