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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绅论坛第41期:梁慧星讲座实录

时间:2009-06-04 点击:

梁慧星教授纵论中国侵权法

2009年6月3日,高伟绅经贸法律博士论坛再次拉开帷幕。继上一期邀请了苏力先生莅临演讲后,此次论坛,再次邀请到了我国民法学界的大师-------梁慧星教授,为在场的同学们带来了关于我国侵权法立法的最新进展的精彩报告。同苏力先生的讲座类似,晚七点不到,模拟法庭就已经座无虚席,并且座椅间的过道也站满了学生。大家都不愿放过目睹名家风采、聆听大师论道的宝贵机会。

当晚七时,论坛准时开始。与以往一样,本次论坛的主持人,仍然是法学院副院长王军教授。在王军教授介绍过本场讲座嘉宾后,梁教授正式开始了讲座。梁教授首先从我国侵权法的法律体系入手,介绍了构成我国侵权法律体系的各层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梁教授指出,在现行的民事立法体系当中,要考虑现行的侵权法,首先就要考虑《民法通则》当中的规定。《民法通则》以外,第二个层次的是一些管理性的法律和法规。第三个层级,是部委规章;最后一个层级,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接下来,梁教授又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例,详细讲述了各层级法律之间的冲突和协调的关系,并由此引出了中国侵权法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梁老指出,在侵权法立法过程中,存在观点与思路的激烈交锋,并由此产生了四大争论:立法思路之争、立法名称之争,立法模式之争,以及归责原则之争。在此,梁老总结了我国侵权法领域参与立法的主要学者的观点,并对各家观点进行了精当的评价。

在讲座过后,梁老回答了在场同学们的问题。同学们的关注点,包括立法技术、立法体系、立法模式等等,现场气氛活跃而热烈。

晚八时半,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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