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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绅论坛第2期:法学博士论文的写作

时间:2006-04-24 点击:
主题:法学博士论文的写作
时间:2005年9月20日晚
地点:诚信楼327教室
主讲人:
边永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宁红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
伏 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石静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2000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获奖者)
嘉宾:
沈四宝教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

“法学博士论文的写作”录音整理
主持人(陈卫东副教授):
今天,我们请到了法学院三位老师——边永民老师、宁红丽老师、伏军老师,给我们介绍一下博士论文的写作,同时,我们还荣幸请到了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的获奖者石静霞老师给我们做点评。


边永民老师:
在国外,申请博士学习不是通过入学考试,而是提交一份有价值的博士论文的开题报告(research proposal), 这个报告非常重要,它可以显示你的研究能力。

一般来说,报告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导论(Introduction)
Introduction下又包括三个内容:提出问题,证题及文件回顾。
Introduction不同于博士论文的导论,其要旨在与阐明你研究的问题,即research question。一篇论文,首先要有一个问题,其写作必须是针对某一个问题。现在国内有很多制度介绍的论文,严格上来讲,这种文章都不能成为一个论文,因为论文必须是解决问题的,而且必须只能有一个问题,当然其下层次可以有多个小问题。比如,“英美信托制度研究”,这样纯粹介绍性的文章就很难称为博士论文,但若改成“论信托制度能否移植到中国”则就值得一研究。要找到研究的问题很难,要经历一个很痛苦的过程,要读很多东西,清楚这个领域已有的研究水平,时间长的有用了几个月定这个研究问题的。 #p#分页标题#e#
在阐述问题后,要有一个证题(justification)的环节,证明这个问题是重要的,值得写的。
第三部分内容是文件回顾(literature review):说明一下这个领域已经研究达到的研究水平。
有经验的教授看到前三部分 ,就能判断你的论文的价值,所以在定题之前一定要先多看资料。

第二部分:假设(hypothesis)
也即文章可能达成的结论,这个假设可能是真正的结论,也可能与最后的结论完全不同。研究性的文章,在开始做研究时,往往不知道结论,比如说:研究中医在预防治疗非典中的作用,最后的结论可能是作用不太明显。但是得出一个否定的结论,也不代表研究没有意义。

第三部分:方法(methodology)
这一部分介绍将要使用的研究方法,这有两个功能,一是告诉专家将要使用的方法。当然,在法学领域,主要是资料研究,即literature-based research,但在此基础上,还是有不同的方法,比如在国际法历史的研究中,就有以下几种不同的方式——断代的方式,循着历史事件探讨国际关系的发展对国际法的影响的方式,或者顺着国际公法学家探讨个人对国际法的发展的影响。又比如研究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就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研究方法——wto本位和环境本位。当然方法的选择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结论的准确性,方法不同,结论也会有所不同,所以介绍研究方法的第二个功能也即在于此。

第四部分:提纲(outline)
这一部分介绍正文的结构安排。

第五部分:结论(conclusion)
安排结论这一部分,主要是从架构的完整性上考虑,在实践中,其内容可以为空,

第六部分:参考文献(bibliography)
介绍论文观点得出的相关资料。


宁红丽老师:
我讲的这一部分主要是关于选题,资料的整理与论文的初期写作。 #p#分页标题#e#
首先,选题的要求。
一, 恰当定位。写一个什么样的论文。法学的博士论文类型不是特别多,大部分是制度介绍,法学研究大部分都是文本研究,很少有实证研究,因为没有调查。
二, 注意中心议题。“若干问题研究”要避免,避免写成教科书。法学教科书和法学博士论文有着本质的区别,教科书其实是最难写的,因为它要深入浅出,而法学博士论文是深入深处的,要求直接入题。
其次,关于资料整理。
一,资料多少才算够?
我觉得关键在于资料有没有覆盖你的选题讨论的最前沿。在选题时,通过阅读知道论文的研究背景,那就应该知道在这方面谁是专家,最前沿的,最关键的信息在哪儿。只要把这一部分东西掌握了,其他的可以不看,因为不会有新的推进。
二 ,如何看待资料?权威学者的观点是否一定要采纳?
我觉得法学研究要依靠前人的著作,但也不能迷信,要力求创新。而且资料中最重要的东西,往往不是他的结论而是要看别人的论证过程。
三,外文资料是否越多越好?
外文资料非常重要,但研究外文资料最后还要落脚于中国。这就涉及到如何看待中国法学论文的创新性和拿来主义。有一位学者曾说过:“论文如果致力于提出有学术意义的问题,那么归根结底,不管论文讨论获解决的是中国的什么问题,你们的提问必须是直接或间接对准西方的主流理论的。” 所以评价创新性,就要结合外部的主流理论和中国的实际。

再者,在资料的阅读过程中,在保持速度的同时,要注意归纳,找到问题的发展途径和前沿所在以及他的子问题。

最后,对于写作的建议。
文章的结构、语言与观点同样重要。在论文初期写作中,如何保证结构的科学性,可采取一种“八股文”的方式——综述。综述就是在阅读所有资料的基础上,将其加以整理,并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综述有两种写法,一种是将整个论题分成不同的部分分别加以总结,另一种则是论题整体的综述。综述对于掌握资料后我们自己思路的整理有着很大的作用,同时它也排除了版权上的风险,而且用自己的语言表达,便于建立自己的风格。最后,在写作的过程中,要删繁就简,注意结构完整,思路清晰,观点鲜明。 #p#分页标题#e#


伏军:论文结构的安排

论文结构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 海星型(发散性)
全文围绕一个中心,但不见得是一个问题而展开,各个部分共同构成文章的全部,但相互之间没有明显的逻辑关系。其优点在于:全面介绍,评价一个法律制度,同时解决若干个问题;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易于把握;易于发表成书。缺点在于:在篇幅短,时间少的情况下,很难作深入的研究。所以海星型适合综述性,介绍性的文章,我国目前十之八九都是这样的论文,在社会主义法学研究初期阶段这是比较适合的形式。

二 糖葫芦型(线性结构)
文章的各部分之间围绕一个问题展开,并且各部分之间有严密的逻辑关系,层次分明。这种结构要求作者有较深厚的法学功底,适用一个法律问题的研究。我找了一个例子就是萨维尼1814年《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当时写作的背景是法德战争结束,法学界有一个呼声要求颁布德国民法典,萨维尼即写了这篇文章阐明自己对法典化的观点。其文章结构是:
一, 如何通过立法促进德意志的统一。
二, 实在法的起源问题。他的论证是实在法源于民族的共同意识,而非立法本身。
三, 制定法规与法律汇编的作用。
四, 罗马法
五, 德国民法的发展
六, 我们的使命
七, 拿破仑实证考察
八, 在没有法典下如何规范行为
九, 在已有法典处当何为,
十, 总的观点,历史法学派的总结
十一,论敌的建议
十二,总结

三 综合型
综合性就是上述两种方式的结合,各部分有一定的逻辑性,各部分或某些部分围绕一个中心展开。它的优点是比较容易掌握,比较适合当下我们的写作。缺点是,研究的点还是比较宽。我发现自己的博士论文就正好符合这个综合型的要求。 #p#分页标题#e#
伏军《我国上市公司投票代理权法律制度的研究》,
一, 我国投票代理权制度的实践与问题,抽出三个问题(即后面的二、三、四部分)
二, 关于抵消性原因的社会调查,
三, 股权结构和投票代理权制度,
四, 信任与投票代理权制度,
五, 投票代理权制度的操作
我们可以看出一到四部分逻辑关系关系还比较紧密,但是第五部分则有点发散。

在讲了论文的三种结构安排之后,我们还要明确以下论文结构安排的考虑因素。其第一个当然是题目本身的特点,若是介绍性,评价性的文章则可选用“海星型”的,而应用性的,分析解决问题的则应选用“糖葫芦型”的。第二个考虑因素是写作目的,若仅是为了取得博士学位,则可选用相对简单的“海星型”,若是进行严格的学术训练,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则“糖葫芦型”更适合。第三个就是考虑时间的因素。


石静霞老师:
前面三位老师已经讲得很全面了,我仅从自身的经验出发,给大家做一些补充。
在讲论文的写作之前,我首先要先强调一点,那就是认真的态度。我们知道博士生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学术型的,一类是实践型的。对于前者,博士论文就是其在学术界立名的基础,对他后来的发展的作用,是系统和全面的。而对于后者来说,博士论文也代表他最高的学术成就,或者可能是他在学术领域最后的一篇作品,所以博士论文对他们来说依然很重要。无论你是两类中的哪一类,都应该拿出认真的态度来对待博士论文。

下面,我强调三个问题:

一 选题
论文选题的特点,恰好跟专利的特点类似,新颖性,实用型和创造性。新颖性要求论文有突破点;创造性,要求论文要在前人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发展可大可小,可以是梳理性的,但不能是简单的重复;实用型,要求研究的结果有实用价值。 #p#分页标题#e#
选题的大小要结合所处的时代背景。比如说十年前我的老师的题目——跨国公司,这个题目在我们现在看来就是一个太大的题目,但在当时却可以,因为研究的人太少,资料太少,十年后,我在我老师的题目下面找到一个子题目——跨界破产作为我的论文题目,但这个题目要是在当前看来,作为你们的论文题目又未必合适了。这就是面宽与深度的关系,很新的东西,题目可以大一点,而对于不是很新的东西,面太宽了,资料太多,就很难把握,
再者,我要谈一下预见性的问题。大家可能有一个习惯思维就是我们都要去找最热门的话题去研究,比如现在世贸组织很热,大家都去谈,但是关键是你能谈什么呢?所以不一定要去赶最热门的东西,要有一点长远眼光,有些话题现在可能不热,但经过三年五年,可以预见到他的发展。比如我的题目跨界破产在当时写的时候是痛苦的,因为没有人关注,你会感到一种孤独感,但经过两三年以后,这个话题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时你文章的作用也就凸现出来了。

二 结构
论文区别于教材,一个直白的问题就是论文不要求是面面俱到的,不要去谈所有的问题,如果追求全面,从历史写起,从基本概念写起,那就不可避免会成为教科书式。所以关键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这才是应该抓住的核心。

三 学术规范性
我们国际法的研究很多用到的是外文资料,所以引注的规范性尤其重要。我自己的体会是在完成一篇文章的过程中,很多的时间是花在脚注上的, 很多外文文章脚注甚至比文章的字数还要多。我们都要养成脚注规范的习惯,因为我们的脚注对于我们文章的阅读者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可以通过脚注来了解出处,获取更多的相关信息。 #p#分页标题#e#


提问:
1.请问一下宁老师,写综述比较好的方式是什么?

宁红丽老师:写综述关键就在于把这个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用自己的语言整理出来,我们说在研究中方法论很重要,比如就同一个话题,我们可以看看法学专家的观点,经济学专家的观点,在综述中就可以把不同的观点放在一起,加以比较,而且综述也可以作为论文的一部分,因为在整理的过程我们融入了自己的创造性。

2.我有两个问题想请问一下石老师,第一个关于选题,是不是必须要读完所有的资料再去定题?比如我是研究合同法的,但是我在读了大量的资料之后,发现这个领域好像已经被研究得差不多了,那是不是意味着我要去挖掘新的领域?
第二个问题是偏于实践的,那就是关于时间分配,您能再给我们一些具体的建议吗?
石静霞老师:我觉得大家在读到博士时,都已经有了一定的研究基础,要学会在自己的领域挖掘东西。比如说合同法,可能从表面上来讲,已经被研究的差不多,但实际上我觉得不是。我们知道,在法学领域,很多东西,国外的研究水平远远超过了国内的研究水平,也就是所谓的西学东渐,我们还有很大的空间。所以我觉得不存在没问题研究,即使是合同法这个比较熟的领域,只要挖得比较深,还是可以有东西研究的。建议你选一个具体的问题,多去参考国外的书。

关于时间,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这也与研究的连续性相关,做论文都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所以不要轻易地换领域,当然时间是越长越好,我觉得三年时间对于一篇完整的博士论文其实是不够的。

宁:99年出台,欧洲合同法原则,合同法无国界,法系的区别也很少,资料占有的越多,问题也就越容易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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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一个问题问一下边老师:随着资料占有的增多,对开题时的想法有冲突,论文结果跟开题时的差异在多大程度上是允许的?
边老师:再国外,在选题上 ,一般是不允许有改变,小的可以变动,但还是要跟导师沟通,所以国外开题一般会开很久,要经过反复的论证和咨询,定了题以后,再变的话都要跟导师沟通。


沈四宝院长总结:
第一,要加强师生的接触,尤其是在论文写作过程中。
第二,选题要结合自己的专长,选择别人没有研究,或别人研究得不深的领域,才能有所突破。
第三,注意选择的题目能和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把自己的研究和实践结合起来。第四,一定要认真,真正静下心来做好论文,不怕花的时间比人家多。
希望博士生同学们能写出对我们社会,对我们专业有推动作用的好的论文。

主持人: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各位老师的发言,感谢沈院长的光临和精彩点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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