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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伏军教授在“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研讨会”上的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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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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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伏军教授在“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研讨会”上的发言
伏军:朱教授谈了对美国滥用货币发行权的问题,这是从去全球范围内展开谈的,我今天想谈的是从国内的货币发行来说。我想写这篇论文的缘由是我在微博看到这样一个论断,他说我国的货币总量在21年翻了58倍,而美国的货币总量只增加了两倍,而且美国还有法律限制这个GDP。这个微博也引起了美联储的人的关注,并且美联储的工作人员纠正他美国并没有限制GDP的法律。暂且不说有没有那条法律规定这个问题。就货币超发这个问题而言,这是近一些年被大家常常诟病、质疑、争论的一个问题。我并不是想探讨人民币在有没有在发行,这是一个经济学或金融学的问题,我是在想我们国家有没有这么一个制度来限制货币的发行。这是我论文研究的一个初衷。不好意思论文没有写完,我就说说主要内容吧。
第一个部分我是在想货币发行的三重意义。首先货币发行意味着什么,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是央行形成对公众的债务,一是由于历史传统形成,二是由于央行现在的会计财务记账,把货币发行作为它的记债来结算,这个很清楚。这样一个债务它是不能兑换的,这是现代金融的一个特点。第二个法律意义是一旦货币发行到市场去,它就成为了央行的权利和资产;如果发的贷款,它就是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诸如此类,这是第二层法律意义。那么我们可以看出来权利和资产是实实在在的,可以带来收益的,所以这就引出了第三个法律意义,就是驻地税。这是政府收取的一笔收入,在今天,发行了多少,就意味着政府收了多少的税。
接着我就讲第二个问题,政府是我们选出来的,会不会滥用发行权呢,刚刚提到了美国存在的这个问题,那么国内呢?这可能还要借助经济学的一些研究成果。在经济学中存在共识,政府滥用发行权,突然放大量,短期会增加政府收入,长期来说,就不一定好了,这是一个短期效益,是为了政府的自己的连任而做的。很多学者就认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世界范围内的财务危机就是和这个原因有很大关系。通过这个一比较,我们就知道了我们需要一个可靠的货币发行机制限制这种乱发的可能性。这货币机制在经济学上叫作货币政策。那么货币政策的目标究竟是什么呢?那就要以经济学的角度看,那就是币值的稳定。美国早在1931年就已规定了保持币值稳定。无论后来怎么变化,币值稳定始终不变。第二个就是美国的监管制度,就是美联储需要向国会去报告这个货币政策是怎么制定出来的,同时美联储主席会受到检查。美联储要在官方网站上公开自己制定的货币政策。所以它有一套监管制度。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制度是美联储有很高的独立性,首先它的资产是独立的,但它并不同于私人银行,他每年只能收取百分之六的利润。再一个它的决策部门是由参议院中的政府性质的人士担任的,任期14年,总统没有办法去干预他的工作。所以由于听证制度,监管制度,以及美联储的相对独立性等等原因,美国政府是不会在国内滥用发行货币权利,从而扰乱国内的经济秩序。在英国,币值稳定依然是经济政策的第一目标。英国只需公开即可,而不是只向议会,但英格兰银行的独立性不及美国,它是有限的独立,并经过了立法的确认,不过其独立程度仍然很高。所以英国有清晰的货币目标,并且有严格监管制度等等,故而英国也不会发生国内滥发货币的有害于国际经济的情况。欧元就更不用说了。欧盟的央行是世界独立性最高的银行。所以他们也没有追求驻地税这样一个经济利益的可能。港澳有所不同,他百分之百按美元兑换,追求汇率的稳定而不是币值的稳定。实际上港澳放弃了发行货币的主权,这也和其自身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关系,并不适用于我们这样一个大的经济体。
人民币发行现在存在三个问题。第一,它的货币发行政策目标没有被真正能实施,在经济学上讲,1994年以后,我们保持的是汇率稳定,而不是货币政策制定的保持币值稳定。这样做对我们这样一个出口依赖型的国家造成了巨大的通胀压力。我觉的应该回到保持币值稳定这样一个目标来,让这部法律成为一部真正的法律。那么还有关于信息公开制度,我们应该引入纰漏制度,让信息公开机制长效化。第三个就是央行缺乏独立性。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央行人员安排与政策制定受国务院的领导,资产全部上缴国库,属于国家。这样我们发现我们国家现在的货币政策并没有遵从法律规定。所以我们的想法是,今后可能把滥用货币发行的机器限制住的话,给他套上一个笼子的话,我们就应该把货币政策和其他的政策分开。让货币稳定成为我们真正的货币政策的目标,要引进社会监督和尽可能的提高央行的独立性,排除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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