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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盛建明教授在“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研讨会”上的发言

时间:2013-03-20 点击:
服务贸易补贴法律问题初探
 
大家好!
我的这个论文讲的主要是一个是对服务贸易补贴的必要性,主要是配合服务贸易补贴的需要,大家知道现在这个货物贸易都有补贴,用的话很容易被人家抓到小辫子,那么大家就用服务贸易补贴,哪些国家在补,例如美国的电影、交通、海运、金融;印度的电影、旅游业补贴也很严重,我们应该用什么对策来解决。第二个就是我们国家的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我觉得研究这个法律制度,哪些可以补、哪些可以扶持,就是这两个方面。
到目前来讲,我们研究法律的哪些条款是跟反补贴相关的,那么也就是第二条,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大家都知道,如果你跟一个国家进行贸易往来,如果你们签订了最惠国待遇协议,另一个国家如果给了别的国家最惠国待遇,那你也能获得最惠国待遇,也就是说国民待遇。国民待遇能弥补你们国家的法律在其他国家的不足的问题。
然后就是十六条的限制,别的国家补贴的话,其他国家能不能反补贴即对市场限制,这是一个市场准入条款;其次是二十条,即额外承诺,比如新一轮谈判的时候你们国家交通业有补贴,我可以要求你做一个额外承诺取消交通业补贴,要个价,看你做不做,十五条也可以用。
当然本篇文章的重点是服务贸易救济的规则的,这些内容论文里面基本都有,一个是货物贸易反补贴措施有哪些补贴措施能不能覆盖货物贸易问题、服务贸易补贴种类的问题,比如说出口增进补贴(export intention)、进口替代补贴(inport intention)、投资转移补贴,这一补贴能造成贸易投资扭曲,我认为这些措施还是应该反的。原产地界定,文章里面有详细介绍,我就不详细说了,补贴金的计算论文里也详细讲了,这里就不在细讲。
我稍微展开讲的是研究之后的建议,就是研究之后到底要落到哪个点上。我们国家这个服务贸易补贴措施的多个建议,第一个建议就是我国的服务业在这方面应该大力实施尚未被禁止的措施,切实增强我国的服务业尤其是证券服务业等高端服务业在这个领域的活跃性与竞争力,我觉得这个领域还是可以的,利用这个空子,反补贴是正当的,但是我服务业也要发展,其实邵老师我们经常有同感,我国政府该补的领域不补不该补的地方瞎补,比如说教育领域、智慧智力诉讼领域这些领域是可以补的,像这些研究课题政府是可以补的,别人反不了,但是我们的政府补贴是比较吝啬的,但是我们并不是没有。我这里讲的除了教育服务业特别强调的主要是证券服务业的补贴,其实我们国家证券服务业的补贴政策是有的,比如说会计师,我国的三家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到全球市场我国是有补贴的,但是我觉得全国规划是不够的,就今年来讲规划来讲,全国的规划补贴是不合理的,我国的全国规划缺乏抱负的理想,这是总体规划实施不当,就是说政府成立的现代服务业已经建立了,上海的金融地位已经建立了,但是到底重点优先扶持哪个服务业政府是有分歧的,当前世界面对的世界经济美国国债危机、欧债危机日益严重的情况下,面对种种原因已经到了触目惊心地步的中国A股市场,中国政府肩负着继续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同时,着力发展新余经济的历史重任。在笔者看来,新余经济有害的错误观念摒弃的时代已经到来,中国政府应该以超然的观念非凡的果断振兴A股市场,以A股市场维稳为契机,全面振兴包括A股市场在内的中国证券服务业。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在想“是不是因为A股市场赔钱了你才这么激动”,我是没有,前两天中共十八大召开的时候,我的车上贴着这么一条标语“誓死捍卫中国A股市场跟中国经济,迎接十八大召开”,虽然后来被警察干预拿下来了。通过这次讲话,我们发现有两个亿的股民,那么中国的几个经济学家知道,中国走了几年还没到的时候他们非常着急,低了五年,没有那个经济学家说这个股市是有问题的,大家都知道我们学生毕业之后工作很难找,很难分的原因是到了证券事务所以后不会工作。现代服务业给我们的启发还是很多的,启示部分在论文里面写的很清楚,大家可以看看,我就不详细展开讲了。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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