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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法与中国论坛”会议简报(第一期)

时间:2012-10-31 点击:

“中国入世第二个十年:新起点与新挑战”

“WTO法与中国论坛” 暨2012年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年会

会  议  简  报

(第一期)

2012年10月20日上午开幕式

 

2012年10月20日上午,“WTO法与中国论坛”暨2012年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年会开幕式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三层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本次年会主题为“中国入世第二个十年:新起点与新挑战”,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下称“WTO法研究会”)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并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具体承办。参与本次年会的各地代表共140余人,包括WTO机构、中国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局、中国法学会等政府部门、40多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各位专家与法律实务界的WTO法业务精英人士。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广大师生参与旁听。

 

开幕式由商务部条法司前司长、WTO法研究会张玉卿副会长主持,主席台嘉宾包括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WTO法研究会孙琬钟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施建军校长、WTO上诉机构主席张月姣大法官、商务部条法司杨国华副司长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王军院长。年会开幕式上还举行了2011年WTO法优秀论文奖颁奖典礼。

 

开幕式第二阶段即大会主题报告由WTO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王传丽教授主持,由“中国WTO上诉机构第一人”、WTO上诉机构主席张月姣大法官、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杨国华博士担任报告人。

 

张月姣大法官介绍了她担任WTO上诉机构法官所主持的工作和她现在正在研究和关心的问题,包括争端解决程序问题、条约解释问题、WTO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等。从1995年成立以来,WTO上诉机构共有24位法官,她是第17位法官,并于去年年底被选为上诉机构主席。她表示,WTO上诉机构工作平台很高,工作也很辛苦。7位法官经过157个成员的严格甄选,有广泛的代表性,现在的7名法官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实务经验,都在本国和本区域,甚至在国际上都有享有盛誉。她介绍了上诉机构选任上诉庭法官的程序和上诉机构成员的定期交流合作,以及目前在她主持下的三个改革议题。张月姣大法官还谈到了WTO上诉机构目前所面临的问题。第一是上诉机构人数不多,但案件较多且事实复杂、存在期限有限和语言翻译问题;第二是审议的标准问题。最后,她再次强调并希望中国能够积极应对WTO争端解决的一些问题。

 

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杨国华博士就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的最新发展做主题报告。他用“四字箴言”的方式总结了中国参与争端解决的十大特点,分别是:万页裁决、今年情况、老墨积极、中美交火、双反被诉、美欧服输、中国认真、趁胜追击、穷追不舍、平行问题。他表示这个总结是初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和大家一起讨论。他还指出:WTO的案件很多,中国涉及的案件也不少;在中国涉及的案件之中,特点明显,主要涉案国家是美国、欧盟和墨西哥;中国在应对案件中态度积极,处理争端解决的能力得到了很好锻炼。

 

2012年10月19日下午WTO法案例教学与研究研讨会

2012年10月19日下午,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主办的“WTO法案例教学与研究:现状与前景”研讨会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行政楼222室召开。本次研讨会共邀请了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50多位专家教授以及20名对外经济贸易法学院研究生参加。

 

研讨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杨国华博士主持WTO法案例讨论观摩课。18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围绕中美双反措施案(WT/DS379),特别是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中出现的双反措施、双重救济以及上诉机构意见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会议第二阶段是对WTO法案例教学和研究的研讨会,由法学院副院长石静霞教授主持,二十余位参会代表们进行了积极精彩的发言。

 

来自复旦大学的张乃根教授和龚柏华教授结合复旦大学WTO法教学经验,分别对案例教学的模式和案例教学的成功要素做出了深度剖析。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教授指出案例教学是种新的教学思路,关键是应抓住问题的可辩性,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武汉大学WTO学院院长余敏友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黄志雄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史晓丽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王衡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陈喜峰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廖诗评副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胡建国讲师、南京大学肖冰教授、清华大学吕晓杰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Matthew Kennedy教授、澳门大学法学院Rostam J. Neuwirth副教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冯军教授、南京大学肖冰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刘敬东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张新娟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盛建明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师华教授、中国计量学院栾信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范晓波副教授、华东理工大学彭德雷讲师、华东政法大学陈儒丹研究员等与会专家纷纷对案例教学法进行了肯定并分享了各自的教学心得和体会。

 

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王传丽教授提到进行WTO案例教学的三点经验:WTO法的综合性和专业性;案例教学培养目标的差异性和不一致性;进行案例教学的长期性。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朱榄叶教授认为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带着质疑的眼光去思考问题,同时指出案例教学应该分本硕博不同层次区别对待。

 

最后,石静霞教授感谢各位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和热烈讨论,并总结归纳了国内WTO法教学和科研方面的发展状况和成果信息,认为WTO法案例教学在向学生传授WTO法律和适用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不可忽视。各大高校需要通过充分的校际、院际、所际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WTO法案例教学的发展。参会代表对WTO法案例教学的重要性取得了广泛共识,大家将在未来进一步增加交流、开展合作,共同推动WTO法案例教学在各高校的探索和实践。

 

(撰稿人:石静霞、陈卫东、刘维、胡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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