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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成功召开

时间:2018-10-22 点击: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成功召开

  2018 年10 月21 日,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2018 年年会在深圳成功举办。本次年会的主题为“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经贸法律的使命”,由研究会主办,深圳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会任海泉副会长到会祝贺。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大学、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的领导也到会致辞。研究会理事会员、全国高校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人士近二百人参加了此次盛会。本次年会收集论文百余篇,涵盖主题广泛,就当前国际贸易法新发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争端解决以及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成果丰硕。

  

  

  

  

  10 月20 日晚,沈四宝会长主持召开了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议,研究会的主要负责人和常务理事参加了会议,并对本次年会的筹备工作、优秀论文评选、中国法学会的工作要求、研究会本年度的工作重点以及后续安排进行了讨论和确认。 

  10 月21 日上午9 点,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教授主持举行了本次年会的开幕式。深圳大学党委书记刘洪一教授首先代表会议承办方致欢迎辞,并介绍了深圳大学及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办学成果和研究特色。随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罗莉女士着重说明了深圳市利用特区优势,在立法和法治环境建设方面的创新与发展。深圳国际仲裁院刘晓春院长回顾了深圳国际商事仲裁现代化的历程,表达了打造“远东地区权威仲裁中心”的决心。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在致辞中肯定了本次年会主题的重大时代意义,特别是在当今世界充满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同与响应,学术界更应积极开展相应的法学研究和探讨,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研究会还应积极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贸法律研究,从中国立场出发,立足法律问题,为中国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提供法律保障;最后,研究会应当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建成世界一流智库,提升中国的国际话语权。罗东川副院长还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成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等一系列实践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希望研究会能够持续提供智力支持。中国法学会任海泉副会长代表中国法学会和王乐泉会长祝贺了本次年会的举行,肯定了研究会自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并充分结合当前国际形势及历史经验,强调了我国国际经济法学者为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学术支撑的重要性,寄语研究会为我国国际经贸法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针对当前的时代形势,在致辞中提出三点看法:首先,我国应继续捍卫WTO 的基本原则,维护并捍卫经济全球化;其次,“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中国的创举,具有重大而深刻的意义;最后,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成就巨大,应继续推进涉外经贸法律体系的建设,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为直接的指导。

  

  

  

  

  

  大会开幕式后,年会在沈四宝会长主持下进入了主题发言阶段。商务部条法司于方处长、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高晓力副庭长、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张乃根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分别向大会作了题为“危机时刻与中国选择”、“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及展望”、“如何看待 WTO plus 国际经济贸易体制”、“WTO 贸易有关知识产权新争端及应对”、“国际金融法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的主题报告,现场反响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