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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大法学院成功举办“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主权债务重组”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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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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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2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宁远楼729成功举办“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主权债务重组”研讨会。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中心、中国工商银行法律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以及对外经贸大学等等3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伏军教授主持。
(会议现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红柳教授首先致辞,代表贸大法学院及石静霞院长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律部助理总监刘岩女士以及来自国内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高校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
(龚红柳副院长致辞)
主持人伏军教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本次研讨会召开的背景、意义,并介绍了研讨会的主讲嘉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律部助理总监刘岩女士以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参与对话的嘉宾学者。
(主持人:伏军教授)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法律部助理总监刘岩女士向与会专家、学者作了题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主权债务重组的新近改革”的主题演讲。刘岩女生回顾了其曾参与的国家主权债务重组工作,总结了主权债务重组的特点,分析了引发债务重组的主要因素以及IMF进行主权债务重组的基本流程,特别介绍IMF关于主权债务重组的新近改革措施。刘岩女士的演讲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对IMF的贷款政策改革进行介绍,对2015年以后推出的系统性例外、债务重组豁免条件等进行了介绍、分析;第二部分对IMF的贷款条件的历史发展及新近改革措施进行了介绍,包括巴黎俱乐部的作用及其贷款条件应用、存在异议债权人情形下IMF的贷款条件等;第三部分关于IMF对私人债务的处置原则的改革,包括:债权人会议的作用及影响、国际金融协会(IIF)的立场、IMF对“平等受偿条款(Pari passu)”、“集体行动条款(CACs)”在解释、运用方面的改进和实施情况等。
(主题发言人:刘岩女士)
六位国内专家、学者对刘岩女士的主题演讲进行了点评及回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刚认为,主权债务危机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亦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其他因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当今债务重组中体现出与时俱进的态度,进行的相关改革措施及时、到位。王刚研究员同时提出,IMF的新近改革措施,对我国主权基金的运作,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的建设,都有重要借鉴意义。同时,还提出了如果出现系统性外溢效应时如何防止道德风险的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教授提出关于IMF经验如何为我国主权财富基金运作提供借鉴的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高丝敏提出主权债务重组过程中应当重视债权人优先权,并提出还债计划可行性要求等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庄芮教授欢迎刘岩女士再次来到经贸大学,介绍了中国更加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各项努力,并提出IMF如何看待中国更好参与全球治理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袁达松教授阐述了发展中国家在IMF中的份额及表决权问题,以及中国如何参与IMF内部治理等问题。上海大学法学院李本教授认为,IMF对主权债务重组的新近改革非常细致,提出IMF如何与其他国际经济组织加强合作、汇率争端解决、集体行动条款私人领域修订,道德风险等问题。主持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伏军教授也提出了IMF在实践中如何判断适用“系统性例外”的标准问题。刘岩女士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与会专家、学者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
(点评嘉宾:王刚研究院、郭雳教授、高丝敏教授)
(点评嘉宾:庄芮教授、袁达松教授、李本教授)
主持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伏军教授最后作总结发言。他感谢刘岩女士所作的主题演讲,同时感谢来自兄弟院校及相关研究机构参与讨论的专家、学者。本次研讨会的举办,为国内学者深入了解、掌握IMF关于主权债务重组制度的最新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学术交流机会,也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众多学生学习、了解IMF及其运作提供了学习机会。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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