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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法学科点及学科带头人简介

时间:2008-04-17 点击:
                                             国际法学科

 

学科概况

国际法学科主要有三个研究方向,即区际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和国际金融法。本学科现有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教师科研人员队伍整齐,形成了以中青年为主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国际法学界崭露头角,且梯队年龄结构合理。有教授 1人、副教授6人,讲师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3人,在读博士2人,3人在英、美作过6个月以上的访问研究,学术成果丰硕。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课题3项,校211工程项目3项。

 

学科特色

区际私法是国际私法的一个特殊表现形式。加强区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是国内国际私法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本研究方向经过几年的学科建设已经形成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研究人员队伍整齐,形成了以中老年为主的学术带头人,又有在国内法学界崭露头角的青年学术骨干群体,且梯队年龄结构合理。二是研究成果丰硕,尤其在港澳台法研究方面形成明显的特色和优势,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三是在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的同时,重点突出中国区际(大陆与港澳台)私法问题的研究。

世界贸易组织法的研究方向已形成了两大显著特点:(一)研究队伍的成员年富力强,外语水平高;(二)研究成果丰硕,特别注重 WTO的微观问题与我国具体对策研究。

国际金融法研究方向依托上海财经大学的专业优势和上海的区位优势,根据研究人员的专业特长等,以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法制环境建设为重点进行国际金融法律问题的研究。从有利于建设吸纳高级金融人才,有利于金融机构经验,有利于有效预测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法制环境入手,对银行法制、资本市场法制、保险市场法制、金融创新法制、金融监管法制进行深入系统研究。本研究方向特色突出,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尤其是在国际项目融资法律问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法律问题研究方面均处于全国前列。

学科建设

国际法学科硕士点设立于 2003年,翌年正式开始招生硕士研究生。

 

周仲飞

男,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伦敦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教育背景:

1996年12月起在伦敦大学商法研究中心攻读金融法博士学位,2000年9月获得伦敦大学法学博士。

2000年9月至2000年10月在伦敦大学商法研究中心担任SirJohn Lubbock基金研究员。

 

工作经历:

2001年11月起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

 

研究方向:

经济法学、金融法学、保险法学等。

 

主讲课程:

金融法学、保险法学、法学专业英语等课程。

 

科研成果:

(一)主持课题

1、《中国银行法和银行监管》,亚洲开发银行, 2002.12-2004.8,项目经费100万美金, 项目中方专家组组长。

2、《中国入世和中国金融法律改革》,香港特区政府,2002.6--2004.12,项目经费60万港币,项目负责人之一。

3、《比较银行法研究》,上海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4年课题,经费2.5万元人民币,2004年9月—2006年12月。

4、《入世过渡期后的中国外资银行法改革》,司法部2003年课题,经费4万元人民币,2004年7月—2006年12月。

5、《架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框架》,上海曙光学者项目,2002.10—2004.9,经费4万人民币。

6、《设计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中国博士后基金,2002.7—2003.12,经费1万人民币。

(二)发表论文

1、巴塞尔银行监管国际合作模式的缺陷及完善, 2003年1月,载《法学评论》第卷第1期,独著。

2、“论中国外资银行法的改革”,2002年10月,载《上海财经大学学报》,第4卷第5期,独著。

3、“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及其对我国的借鉴”,2002年2月,载《外国经济与管理》,第24卷第2期,第二作者。

4、“大陆外资银行法的发展及其存在的问题”,1998年10月,载台湾《月旦法学》,第42卷第11号,独著

5、“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控制:比较与借鉴”,2003年8月,载《国际贸易问题》,第8期,第二作者

6、《构中国银行危机处理的法律方法》(英文), 2001年12月,伦敦国际银行与发展法研究所,独著。

7、“巴塞尔资本充足率框架:中国的选择”(英文),2001年3月,载《国际金融和经济法年鉴1999》,Kluwer Law Int'l,独著。

8、“中国外资银行准入监管”(英文),1999年5月,载《国际金融和经济法年鉴1998》,Kluwer Law Int'l,独著。

9、“中国的外资银行监管”(英文),1999年10月,载《大中国地区金融监管》,Kluwer Law Int'l,独著。

10、“探索完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方法”(英文),2002年6月,载《International Lawyer》,第36卷第1号。

11、“国际监管标准聚合下的中国外资银行法改革”(英文),2000年4月,载《Journal of Int'l Banking Regulation》,第2卷第1号,独著。

12、《新国际金融体制:一种有效的方法?》(英文), 2001年4月,伦敦:英国比较法与国际法研究所,助理主编。

(三)学术著作

1、《银行法原理》, 2004年8月,中信出版社,第一作者。

2、《金融监管学原理》, 2004年12月,北大出版社,第二主编。

3、Discipline China's Banking Industry, Milken Institute Review, 2 nd Quarter, 2004, 第三作者。

4、《中国银行法和外资金融机构》(英文) , 2001年3月,伦敦:Kluwer Law Int'l,独著。

5、《国际金融业改革:标准制定与基础发展》(英文), 2002年10月,伦敦:Kluwer Law Int'l,第三主编。

6、《 90年代金融危机:一个全球的视角》(英文),2001年12月,伦敦:英国比较法与国际法研究所,第三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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