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毅:言论自由与道德失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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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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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于再清批评冬奥会冠军周洋在发表获奖感言“言论不当”的事件,在网上掀起了热议。大多数网友坚决地站在了周洋,认为其只感谢父母的发言并未像我们的官员说的那样不妥,这与笔者第一时间的意识完全吻合。 所不同的,笔者想从一个更高的层面来审视周洋的问题,那便是宪法上规定的“言论自由”。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何谓言论自由?蔡定剑先生认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语言等表达方式表达自己思想见解的自由,而狭义的则不包括文字的表达方式(蔡定剑:宪法精解,P251)。不论是广义还是狭义,在“感谢门”事件中都不影响周洋的发言成为“言论自由”中的“言论”的定性。也就是说,通过言论自由的角度审视周洋的发言,是合理且可行的。当然,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发表一切言论的自由,所谓“无边界的权利不是权利”。言论自由应受到哪些限制呢?蔡定剑先生进一步指出:“对言论自由一般应收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是不得以言论自由煽动反政府、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二是不得以言论自由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和隐私的活动”(同上书)。显然,周洋对父母的感谢完全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应予限制的情形,因此我们可以断定,至少从法律规范上来说,周洋的获奖感言是合法的、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的。 那么,在法律上如此无瑕的言论为何会受到相关领导的诘难?于副局长说:“应当先感谢国家……以后还要加强对运动员的道德教育”,也就是说,在于副局长的眼里,周洋的言论是“缺乏道德教育”的结果,严重点说,或已等于“缺德”了。笔者认为,通常意义上我们对“缺乏道德教育”的表现归结为两种形式:一是对应当歌颂、赞扬的美好事物践踏、背弃,二是对应当鄙夷、抛弃的恶俗事物赞许、颂扬。周洋感谢了自己父母,没有感谢祖国,或者说他没有在感谢自己的父母之前先感谢祖国,对于拼搏数载为国争光的奥运冠军而言,这丝毫不意味着他对爱国主义的践踏,也根本无法与“他对辱国行为的赞许”的逻辑联系起来。简单说来,没有说出“感谢祖国”的话语,并不代表着她“不感谢祖国”乃至“不爱国”。非但如此,她对父母的感谢恰恰契合了我国传统上的“孝”文化的精髓,是不折不扣的“模范道德”!按照通常的逻辑,对道德行为的批评、诘难,是否也应当归为非道德之列呢? 或许用一套假设的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分析“感谢门”事件的内在逻辑。周洋的言语和与副局长的态度是该事件中的一对核心要素,鉴于此,可通过如下四种情况进行讨论。第一,就是现实发生的情形——周洋只说了“感谢父母”,因此招致于副局长的批评。第二,倘若周洋说的只是“感谢祖国”,那么根据于副局长的逻辑以及其“要把国家放在前面,别光说父母就完了,这个要把它提出来”的言论,肯定不会给周洋扣上“缺乏道德教育”的帽子。第三,倘若周洋说的是“感谢祖国、感谢父母”,或者“感谢父母,但更要感谢祖国”,这就完全契合了于副局长的逻辑,自然会对这位“懂事的孩子”褒奖有加。第四,倘若周洋说的是“感谢父母,也要感谢祖国”,虽然明确表达了对祖国的感激,但由于把对父母的感谢前置,结果仍是会招致于副局长的非议。综上可知,在于副局长心中,只有“唯独感谢祖国”以及“先感谢祖国后感谢父母”的言论,才是对运动员道德教育充分的体现,否则都要归于“少教”甚至“缺德”之流! 何其荒谬! 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当中国正在被这些主流媒体上最常听见、看见的褒义词层层环绕的时候,出于晕轮效应,我们可能会忽略掉许多影藏其中的重要节点。就“感谢门”而言,至少以下三点是应当被我们退去躁动之后的理智所准确捕捉到的基本要素。第一,长久以来“集体主义”思潮的影响已经深入到我国社会的每一个毛孔。或许集体至上的观念是在今天依然是无比正确的,但是“集体至上”的思潮下对个人价值、个人意志的无情压制却实实在在地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发展以及主流价值观构建的重大阻碍之一。机械地倡导压抑个性的集体主义观已经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被彻底批判,但在许多领导干部、官员的思想中却仍保有深刻的残留。于是出现“感谢门”事件也就毫不稀奇了——畸形的母体孕育出畸形的产物,难道不是顺理成章么?第二,当我们还在口口声声为言论中有无“爱国”、“感谢祖国”的字眼喋喋不休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可能已然陷入了形式主义的涡流?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重复着这些崇高的字眼,但究竟又有多少人但从心底、用行动践行了这些不应只是口号的口号呢?相对的,倘若已经用实际行动实践了、表达了对祖国的热爱,又有谁会去纠结于此人有无将这种已经外化了的爱国情感通过口头表达出来的是非因果?从某种程度上说,于副局长“加强道德教育”的话不无道理,问题在于我们究竟应当加强什么样的道德教育——是口头道德还是行动道德?领导的态度本身就应当对道德教育的走向起到示范与引领的作用,但至少从这位副局长的口中,我们依稀看到了不想看到的答案。第三,官员法治意识的水平依然令人担忧。周洋在被媒体包围的时候或许并没想到自己正在行使的是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权,但于副局长在面对媒体的时候肯定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言论可能已经侵犯了周洋的言论自由权——对于周洋合法、合理的表达给予程度较重(缺乏道德教育)的否定性评价——不但限制了周洋的言论自由,而且可能给周洋的名誉带来消极的影响。事实上,于副局长成功了一半,他顺利地对周洋的言论施加了影响,因为周洋事后积极表示“接受领导的批评”;而对周洋名誉的消极影响却并未出现,这要归功于社会的明晰的道德标杆与准则所形成的强大的矫正作用的适时发生。由此可见,“感谢门”的重大价值并不在于周洋与于副局长各自言论的孰是孰非,而在于那些在近乎亢奋的发展大潮之下应当被社会所重点关注并深入思考的汹涌暗流。游戏东西一旦缺失,我们将为此付出百倍千倍的惨痛代价! 最终,对于“感谢门”的,笔者只想用一句话归纳:一名朴实、单纯的奥运冠军,由于面对媒体时说话不够“官方”,从而得到了领导“缺少道德教育”的评价。 仅此而已?希望不会是仅此而已吧。 【作者简介】 郑毅,男,汉族,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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