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美国宪法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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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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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师推荐的所有书目中,读这本特定的书,然后写关于这本书的读书报告并非我一开始所希望的,因为看看这书名就觉得这本书貌似有点儿像我们国家的司法解释之类的东西,感觉比较枯燥,而且一直想看看关于美国历史方面的书籍。像丹尼尔•布尔斯廷的《美国人》、罗荣渠的《美洲史论》甚至《联邦党人文集》(虽然听说这本书很难读懂,但还是想迎难而上的)一直是我的首选。可是法渊阁这类的书目不全,能找到的要不被借出,要不就是残破卷无法借。能找到的也就是这本书了,迫于无奈,借回并开始读。
《美国宪法评注》的作者是19世纪上半叶的人,所以此书也年代久远,著于1833年,可能是因为当时英语习惯与当下不同的缘故,我总觉得这个翻译似乎显得比较难,有一些句式并没有转换成汉语的习惯,因此我读起来也觉得有点不习惯,有点不顺畅。还有一点,我觉得这本书在有些评论方面不是特别客观,且有些地方关于某方面的评述有点累赘。据编者介绍这本书在出版后不久,宪法实践就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此书的许多观点并不完全符合现今的宪法学主流。因此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的确得注意到作者的时代背景,以及各种发生于作者之后的有可能的重大变化。我想,这也是读其他书籍,尤其是很早之前出版的书籍需要注意的地方吧。这是我读这本书的第一收获,虽然很早就知道时代背景的重要性,但此书让我亲身感受到了。还有,可以看出,书中有不少精彩的推理,它们支持或者否定某种观点,但所涉及的相关知识也是相当多的,如关于税收、被让渡的地方的问题,因此在不了解这些知识的情况下想要完全看懂有关这些的推理是相当困难的。
《美国宪法评注》分为三编,第一编和第二编是关于历史方面的,包括殖民地的历史和独立战争和邦联的历史。作者写这些历史方面的内容,看似与美国宪法内容无关,但却是他写这本书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内容,因为这部分内容会帮助你了解美国宪法最原始(original)的来源,你会懂得为什么美国宪法会制定成现在这样。那么假如你不懂得这段历史,直接去看关于宪法评注的部分,那你只是看到了表面的宪法是什么、或者它是怎样规定的问题,而没有看到它为什么这样规定,甚至看不懂关于为什么这样规定的那些精致推理。而第三编,关于宪法的评注,这必然是本书的重中之重,在后面再稍作详述。
第一编,殖民地的历史。这一编第一章,是关于殖民地总的起源的,就像人们所熟知的那样,它叙述了不列颠对于合众国的领土所享有的所有权是建立在发现权之上的,还有关于原住居民土著人的认定,认定他们堕落在愚昧的和异教的深渊中。而后的十二章基本按殖民地建立的先后顺序以及其影响程度,分述了各个殖民地建立的历史以及它们的殖民类型,从弗吉尼亚、新英格兰到特拉华和乔治亚,它们可以分为三种政治形态:即王室行省的、业主的和特许的政府。这些于本编最后一章关于殖民地综述中有所阐述。殖民地综述共有两章内容,另外一章则是关于英国在美洲拓殖殖民地之后的一致原则。这个原则是:普通法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权利和遗产,我们的祖先移民到此之时带来了适用于他们情况的所有部分。我们当今法理的整体结构即建立在普通法的原始基础之上。#p#分页标题#e#
第二编,独立战争和邦联的历史。此编仅三章,独立战争历史一章,邦联两章。独立战争并非讲独立战争史,或者说是谁打败了谁,而是有关战争对殖民地政治属性和权利的影响。总的来说,各个殖民地无法得到英国国王或者议会的救济,为了使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保卫而决定组建一个全国性的政府,彻底从母国分裂,保证他们的自由。之后在大陆会议上通过了《邦联条例》,承诺的是联合诸州,虽然是以国家的名义,拥有一些国家的权威,但在之后的邦联条例中便会看到它致命的弱点,让国家形同虚设。而大陆会议所行使的实际权力,最佳地显示了它的宪法权威,因为它们是源于人民代表,并且得到了人民的默许。关于邦联,这样组建的联盟,是当时紧急情况下催生的产物,直到1781年3月,最后一个州批准了该条例。第三章则是讲邦联的衰落与垮台。联邦之所以垮台,是因为其存在着几个主要缺陷。首先是完全贯彻它的宪法措施的整体强制性权威。如政府被授权宣战,但实施的手段却依赖独立的各州总之政府每做一件事情,总要依赖13个州的贯彻实施,因此它常常被忽略,联邦成为没有实质内容的空壳。其次,国会缺乏管理对外贸易或国内贸易的权力,这成为最主要缺陷。当然,邦联未经过人民的批准也是一个致命缺陷。还有一些缺陷,虽然不够致命但也很重要,书中亦只是列举出来而已。这里不赘述。
接着,就到了第三编合众国宪法部分。包括序言和结语(序言并不是第一章),共分出了四十五章,它的大概结构是:先叙述宪法的起源、性质和解释规则这类宏观方面的内容,接着阐释了各个机关的权力分配,从立法机关到司法机关再到行政部门,然后是一些关于公民和公共的特权以及宪法修正案。其实在阐述宪法的时候已经将有关的宪法修正案涉及到其中去了。下来具体说明一下这些内容。宪法起源于弗吉尼亚的一项决议,这项决议在起初是关于征收关税的权力,而要求其他州同意的决议,后来各个州就派出自己的代表在相互同意的时间和地点,来考虑合众国的贸易等问题。之后就涉及到了合众国的局势,有必要形成一个制宪会议,从而开始宪法的起草、制定和各种争论。至于宪法的性质,书中推理很多,反对了一种称之为契约的定论,支持了视它为一部政府的宪法的观点。
书中还讲到,宪法若是出现争议,那么最终裁决者应该是司法部门。司法部门可作为宪法解释的最高权威。在宪法的序言部分,正如我们熟知的那样,用相对唯美的语言写出了我们制定宪法的目的,为了构建一个更完善的联盟、确立正义、确保特此制定和确立本宪法。作者对基本上在逗号甚至顿号之间的每一句话都做出了详尽的解释和推理,基本上都是按照一个思路,即将这些共同的、最终的目的解释为共和国存在的依据以及各州权力行使方面的限制。权力分配我想无需重复叙述,因为基本上稍微有点宪政知识的人都知道美国典型的三权分立。立法机关被认定为美国国会,国会分为参议院与众议院,书中详细介绍了为何将立法机构分为两个部分,大致原因就是为了使立法权不至于过分集中,将其制约起来。然后是关于众议院、参议院的各自职能以及其权力结构,而重要的国会选举的权力则下放到各州,但这种权力并不完全,因为国会可以改变这种规定;而各院可以制定本院的议事规则,处罚本院扰乱秩序的议员,并可经三分之二议员的同意,开除议员,这作为两院的特权和权力内容。在两院制定了新的法律时,即众议院提出,参议院表示赞同或修正,交予总统批准时总统有否决的权力,这种否决权是有条件的,作为行政部门的最高长官,对于立法权力本身是没有干系的,且立法部门是有侵犯其他部门的趋势,为了防卫这样的趋势,宪法赋予了总统否决权。接下来是国会的一些具体权力:规定和征收税款、关税、进口税与货物税,用以偿付债务、供给合众国共同防御与整体福利;但所有关税、进口税与货物税应在合众国统一;借款和管理贸易的权力、关于归化和破产的权力、铸币和去定度量衡的标准的权力、设立邮局和驿路的权力、促进科学与实用技艺的权力、惩罚海盗和重罪的权力、宣战和进行捕获的权力、对民兵的权力、对政府所在地及其他被让渡地方的权力以及一些附带的权力。这些介绍方式与序言的介绍方式相同,因为是出于国会管理国家的需要而极力说明上述这些权力应交予国会的原因,最终是为了序言所说的那些根本目的。至于行政与司法,作者解释了他们有如此结构的好处以及否认了一些不恰当的学说,他往往也是这么做的。#p#分页标题#e#
读罢本书,觉得一些地方还是难以理解,就像开头所说的,一些翻译没有按照汉语习惯来翻,所以读起来很别扭,甚至有读不通的感觉,一些逻辑的问题也凸显出来,当然我知道作者的逻辑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思维方式的不同导致了这种隔阂吧。所以我也只能说我读过了这本书,但不能说我读完了它,因为要仔细琢磨的话,其实会发现书中一些引用的和自创的推理都是相当有启发性的,如果有时间,我一定会再仔细揣摩一下这部作品,虽然它有些内容并非当下的主流观点。因此,写到这儿,真的觉得自己其实懂的挺少的,确实应该努力再读一些书目,并尊重和敬畏学术。我想这些想法也算是我收获的一部分吧,尽管书中不少推理影响了我并清楚了一些历史。
美国政治与法律网(www.ciapl.com)首发 200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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