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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强:论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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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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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既定的目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治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法学教育迎来了一个大发展的历史时期。截止2002年初,已有170多所高校设立法学专业,本科生已超过8万人,博士生达700人,硕士生达2000余人,每年还招收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数千人。 [1](P19)最引人瞩目的精彩篇章之一即是理工科大学创办法学院或法律专业,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创举,打破了旧的以司法部部属法律院校、教育部部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一揽法律教育、培养专业化人才的传统格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新科技的发展,如基因、克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引起的法律问题,都有待于进行专门的研究,但现在这方面人才太少。要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推动我国科技工作的发展,高科技开发等法律业务和涉外法律业都需要跨专业的科技法律人才,培养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已是大势所需。
一、培养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的必要性
综观当今世界各国,凡经济技术发达国家,都有相当健全的商法、产权法和科技法等法律体系,有发达的法律教育以及大批从事商法、产权法、科技法研究及实务的法律工作者。相对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在科技法律人才的培养方面相对滞后,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所要求的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宽厚的产权科技及商事法律知识和实务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严重不足,供需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21世纪初,我国复合型法律人才是最紧缺的人才之一。社会大量需要既精通法律又有一定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而现在是懂科技的不懂法律,懂法律的不懂科技。因此,司法部《法学教育";九五";发展规划和2010年发展设想》就提出,在学科建设上,将积极促进法学学科和其他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交叉和融合,逐步建立起以法科为主、多种相关学科并存的综合性学科体系和专业结构。
(一)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是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的需要
教育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任何教育必须与时代同步。当今世界,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不同学科、不同专业领域的相互交叉融合日趋明显,人才培养必须适应这一变化的趋势。所以21世纪的教育必须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办学方针。社会的发展呼唤高素质的科技法律人才。现代社会是高速发展的社会,新的技术、事物不断涌现,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运用已经使现代社会进入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在这样一个高度发展、高度复杂的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的内容与方式无不打上科技、知识、信息的印记。在网络时代,行为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施破坏、贩毒、欺诈、盗窃、贪污,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律工作者不掌握一定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网络技术手段,就难以有效地防范、控制、认定违法犯罪行为,惩罚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安全与稳定。因此,当代大学的法学教育和教学必须对当代的社会现实问题作出回应,使学生掌握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知识技能,懂得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和操作,了解信息技术在法律生活中的作用方式和地位。否则,在高科技的现代社会将无法解决科学技术性较强的法律问题。这就决定我们的法学教育和教学要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法学教育应运用素质教育,造就出“高素质,宽基础,懂法律、通科技、有专攻,能应变”的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
(二)科研领域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量迅速增加,科技法律人才相对不足
随着科技体制的深入改革,科研与经济相结合的趋势日益明显。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有关专利、专有技术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需要法律进行调节和保护。然而我国科技人员却缺乏科技法律意识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例如,有的科技人员不懂如何签订技术合同,在合作的形式、产权的处分、利益的分享、违约责任等关键性条款上,听从他人安排,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还有的科研人员分不清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或者将单位技术成果作为个人技术成果转让侵犯单位技术权益等等。科研人员缺乏法律意识,不仅影响科技人员的切身利益,而且阻碍整个科学技术的开展与进步,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和科技转化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此可见,既掌握法律知识又懂科技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市场较大。
(三)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是法律职业本身的需要
复合型人才是培养优秀的法律职业者的需要。一个法律职业者仅仅背诵各种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或熟悉一些法律技术的操作程序是不够的,还必须注意法律本身极强的思辩性,并且能够在当前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下应用好法律。中国接受法律教育的人数虽然不少,但是高素质、复合型的科技法律人才尤为短缺。随着经济的发展,高科技开发法律业务和涉外法律业务都需要跨专业的法律人才,培养复合型的人才已是大势所需。而我国部分法律工作者虽然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却仍然无法解决法律实际问题,这与他受的大学教育不能说没有关系,因为单一的知识背景使他无法解决法律中所涉及的社会问题,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往往是需要多方面的专业知识的。所以法学教育中任何一种单一的职业教育或非职业教育都是不明智的。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出色的法律职业者是既懂法律,又懂科技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的现状
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在我国法学界早已开始进行讨论,而对于专门的培养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的讨论则不多。早在1995年,全国法学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为加快法学教育现代化必须把法学教育的高层次教育办好,以社会需要为导向,立足政法,面向全社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广泛知识结构和文化修养、具有系统的法律理论和专业知识、能从事法律、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通用人才,使法律人才具备懂经济、懂政治、懂管理、懂科技、懂外语、精通法律的一长多能的智能结构,以适应依法治国之重任。 [2]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培养的人才知识结构过于狭窄,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力和掌握程度受到限制,对法律和社会的相互关系缺乏全貌的把握,难以承担正确适用和操作法律的重任,更加难以适应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来,美国先后设立各类科技法研究中心百余个,出版专门性杂志七十余种。人类基因组研究计划还将总经费的5%作为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的研究经费。我国台湾近几年来也先后成立了七个科技法研究中心,有的大学还专门招收科技法研究生,科技企业专门招聘科技法律主管。加拿大、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也在加强科技法的研究和立法。科技立法、研究与专门人才培养已成为全球性的热潮。 [3]
目前国内少数高校建立了专门的科技法研究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培养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进行了探索。如北京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早在1990年4月成立,并开始招收科技法的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科技法研究中心的任务是开展科技法的研究、教学和学术交流,培养科技法专业人才,提供科技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科技法制建设等。旨在推动我国的科技进步和科技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的科技法制建设,繁荣我国的社会主义科技法学。 [4]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科技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华中科技大学的科技法研究所是该校首批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该校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招收科技法学方向的法学硕士研究生。总体来说,目前法学专业在各高校中的布点虽然较多,但是能够培养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科技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院校比较缺乏。
现在国内从事科技法研究和教育的人并不是很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科技法人才的培养。我国学者较早提出了“科技法”的概念,在科技法的研究上起步较早,但欧美国家这些年科技法研究的发展却远比我们迅速。近5年来,美国成立了一百多家科技法研究所。与国外科技法的蓬勃发展相比,我国科技法的发展尚不尽如人意。科技法曾是我国法学的一个二级学科,但后来被取消了,这使科技法的人才培养遇到了很大困难。现在全国只有为数不多的人在从事这方面研究,这对我国科技法制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科技法的研究领域十分宽广,涉及到研究开发制度、科技成果的评定、保护与转化机制、技术市场与技术贸易制度、高技术领域的专门制度、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制度等方方面面,特别是新科技的发展,如基因、克隆等引起的法律问题,都有待于进行专门的研究,但现在这方面人才太少。要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推动我国科技工作的发展,加强科技法的研究和教育工作是当务之急。应当引起教育部门、法律界的高度重视。
三、培养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的措施
法学教育应首先着眼于更新教育观念,关注学生创造性法律思维与能力的培养与训练,使学生不但掌握从法律角度观察问题的方法和特有的法律推理技巧,而且还养成及时吸收新知识的灵活反应能力,获取新知识的独立探索的能力和创造性、多思路地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应对将来从事法律实务可能面临的各种复杂问题。对于培养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的措施,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对课程体系进行改革,实施统一的共同核心课程,建立良好的课程体系,改进现行的教育方式
法学各学科大致可以分成四大类:理论法学、历史法学、应用法学、边缘法学,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在国家教育部公布的14门法律专业核心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外,再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世界潮流,增加科技法学等课程,作为核心课程,同时可以开设科学技术进步法、现代科技概论、科技奖励法、高科技振兴法,作为法律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建立起适合人才发展战略的课程体系,以便跟上21世纪重视智力、创造力,从而重视这些课程内容的理论化、综合化、系统化、前沿化、结构化趋势。
2.重视智力、创造力,重视课程内容的理论化、综合化、系统化、前沿化、结构化,教学内容要直接涉及学术前沿。经济全球化引起的法律趋同甚至法律全球化问题、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引起的法律调整的问题、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引起的法律问题、高科技发展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等,在法学教学中必须高度重视。
3.建立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通过提高教育层次,增设相关学科、扩大规模、完善结构、扩大内涵,创造复合型科技法律人才的成长条件。要借鉴国外经验在校内设立跨学科教研室、研究中心这样的适于培养复合型法学人才的机制,使之成为培养跨学科人才的基地。要发挥高等学校自身优势,加强本校与其他兄弟院校及企事业单位的协作,甚至与国外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
4.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目前研究我国科技法律的专门人员不多,高校特别是一些理工高校中的法学专业教师,相当一部分并非法律专业毕业,造成了合格的法律师资十分缺乏的局面。因此,加紧引进与培养科技法律师资力量是有效进行科技法律人才培养的必要条件。同时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与社会、其他高校和国外的联系与交流,通过补充应届优秀毕业生,吸引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不断充实和提高教师队伍。
5.提倡双学历制,制订可行的选课制度。提倡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使有条件的学生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定向选修另一专业课程。在修完主修和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后,发给主修专业毕业文凭和辅修专业证书,或双毕业证明书,或双专业毕业证明书,符合两个专业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双学士学位。
6.进一步建设实习基地,广泛开辟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渠道。我们应当从全面适应21世纪经济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的法学人才需求的战略出发,不断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实习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展实习基地,使布局更为合理。要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基地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的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定期对实习教学工作进行评估。要加强高等学校与司法部门、政府部门、立法机构、律师界、企业界的联系,请求他们给我们的法律专业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让学生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在更高的层次上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增强他们的法律才干。
四、结论
目前和下个世纪前半期,我国整个法律职业团体将始终存在两大矛盾,一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批法律人才而我国法律人才十分缺乏的矛盾,二是国家需要大批既懂法律又懂科技等其他学科知识、既懂中国法又懂外国法、既懂中文又懂外文而且能熟练运用电脑技术的高层次的复合型的,可以担当重任的法律人才,与国家缺乏这样的人才之间的矛盾。为了解决第一个矛盾,应该多开办法律学系、院、校。要解决第二个矛盾就相对困难了,因为它受制于许多条件,国内目前还没有生产这种“产品”的法学院。
【注释】
作者简介:山西太原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主要研究法理学,经济法学。
[1]李龙.法理学 [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2]郭成伟.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 [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3]罗玉中.科技法律制度.http://www.jcrb.com/zyw/n158/ca86941. htm,2005-10-29.
[4]北京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http://www.chinalawinfo.com/fxyj/yjjg/pk u .asp#3,北大法律信息网,200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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