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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不能局限在本科阶段

时间:2012-04-20 点击:
人民网北京4月17日电(记者熊旭)4月16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立案处陈建处长做客由由人民网教育频道主办,以高校人才培养为主题的系列沙龙,与广大网友就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进行在线交流。
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不能光局限在本科教育阶段
陈建认为,国际法律人才培养仅放在学生的本科四年时间是不够的。学生在这四年的时间中既要学法律,又要学经济、文化知识,要学的内容太多,时间不够。同时,对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小心学生对于各个方面知识的学习都“蜻蜓点水”。
此外,陈建指出,法律硕士的培养是本科教育的延伸,四年时间的本科教育加上三年时间的研究生教育可能会更接近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使命的完成。他说:“因为不同的职业讨论需要人的素质也是有差别的,所以同学们应该精细化自己的人生目标,调整学习方向、内容和方式。”
高端国际法律人才培养要精益求精
陈建表示,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当中,他经常会遇到一些当事人、律师无法用英文正确表达自己的仲裁请求。这些现象从某种意义上反映了我国涉外律师处于缺失状态。
同时,陈建介绍,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队伍规模接近1000人,其中1/3是外国仲裁员,2/3是中国本土的仲裁员,这批中国仲裁员队伍绝大部分都具有海外学习背景,其中相当一部分人会说法语或俄语等。此外,陈建提出,现在专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程度要求越来越高,高端国际法律人才培养要精益求精,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要从知识、技巧和战略的层面不断地深化。
市场问题是我国国际法律人才流失的原因
陈建认为,市场问题是我国国际法律人才流失的原因。在法律人才市场中,资源总是向最有效率的方向流动。陈建指出,现在我国国内很多企业对于国际法律人才的需求都是虚假需求,并非经济学上定义的有效的需求,或者这种需求是被扭曲的需求。这些问题也主要来源于在中国整体的国家或者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当中,规则不被人们看重,如果规则是重要的,是人们所承认的,法律工作也会在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中重要地体现,高端国际法律人才随之就会很容易在这样环境中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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