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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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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国际化特色 努力为两个市场培养法律专门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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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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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是全国最早设立并具有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四所高校之一。[1] 在二十年的教学实践中,我们初步摸索出了一套适合培养国际法特色专业人才的教学方案,具体包括教学目标、教材规划和教学方法,以及围绕教学展开的科研和实践活动。
关键词:创新;发展;交流 一、在实践中求创新 在教学目标上,我们主张把国际法专业的学生(博士生和博士后除外)培养成能为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所欢迎的法律工作者。而这样的法律工作者首先应掌握法律的基本理论、具备成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熟练运用法律语言进行表达的能力;其次,他们应该懂得国内、国际市场中基本的经济、贸易和管理等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能力;最后,他们还应能很好掌握法律专业外语(主要是英文)并能熟练地加以运用,我们将其成为“三会人才”。 在教材建设上,我们在强调完成教育部所规定的有关法律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基本法律课程外,突出了以国际商法为中心的专业法律教育。《国际商法》的教材在我院和我校以及整个经贸院校和经贸系统进行了近三十年的教学实践,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至今已发行了百万册之多,其作用和影响已远远超出了我校和我院的教学领域,深深地影响了几代经贸战线上的业务人员,已经成为在我国涉外经贸领域内法律工作者共同的行业语言,它已经成为一面旗帜。 此外,我们还提出充分利用我校外贸英语专业和国际经贸专业的资源和教材,促使和鼓励我校学生努力学习掌握这两项专业中最基本的课程和教材,它们包括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西方会计、进出口业务和外贸函电。这样的教学内容和教材使得把学生培养成拥有以法律专业为主,兼备经贸和外语两种基本能力的综合人才成为现实。 在教学方法上,提倡在专业课程上进行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在案例教学中,首先强调典型案例的选择;其次,强调在案例教学中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其三,强调培养学生在纷繁的事实中分清主次和识别真伪的能力;其四,积极组织师生相互提问题并共同讨论以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五,在讨论过程中培养学生表达和聆听的能力;其六,在案例事实分析的基础上,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双语教学中,我们主要是培养学生运用专业英文正确理解外国法和正确表达中国法的能力。具体来说,我们在实施双语教学中,往往采取用中文去正确理解和表达外国法律和案例;对中国法及其案例则要求运用准确的英文来进行表达。在几门主要的课程中,要求运用英文教材,但进行的是中文授课;在导师和研究生关于中国法的研讨中,实施英文表达。 在师资梯队培养上,我们一直在寻找能适应教学需要的途径。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在实践中,我们一直在摸索教学、科研和实践三者之间实现良性循环的途径和方式,主张科研的首要任务是要为教学服务,兼顾为社会服务。因此,我们鼓励教师去参加法律实践,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找出法律热点,并积极组织师生解决,主张教学和实践相结合。目前法学院教师队伍的博士率高达58%,在职攻读博士率达27%,在未来的三年内,法学院教师的博士率将达85%以上,并提高博士后的比例。 在学术研究上,法学院一直给予教师和学生以积极的支持和鼓励,并营造宽松的学术研究环境。这二十年法学院的教师在国内外不断发表学术文章,出版研究成果。 为了培养学生具有专业研究的能力,法学院从专业教学的实际出发,每年专门拨款,为学生提供了在学校充分展示自己学习研究能力的学术平台,主要用以资助学生的学术研究,目的已办有三种内部刊物。具体如下: 其一,《经贸法律》是法学院自助本科学生出版的内部刊物,资助时间已有16年之久。它是自该专业设立以来,至今本科生一直延续下来的学术研究刊物。 其二,《经贸法律评论》是法学院自助法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研究为论文的内部刊物,无论是在质量上,还是在理论深度上都有其特点。 其三,《贸大法律评论》是法学院为法律硕士研究生资助的又一内部学术研究刊物,目前已经出版了三期。 自1999年以来,由法学院国际商法研究所负责,出版了《国际商法论丛》,它是一部专门反映世界各国国际商法前沿问题的研究性的书刊。该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并在全国发行,目前共出版6册,每册约50万字。它为我校法学院教师及其指导的研究生提供了一个研究发表专业文章的场所,也展示了我校国际商法研究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 二、在国际化的融合中谋发展。 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既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又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2]我们深切地感到在国家经济建设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里,中国涉外经贸法律领域内有着很多成功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值得总结并介绍到国际社会,以便在法治建设领域内对国际社会,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对这一问题,我院一直将其视为科研和实践的重点。在教学中,我们始终遵循着一个原则:一定要想方设法为学生架起从复合型人才通向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桥梁,即: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第二,理论与实践的桥梁;第三,知识与能力的桥梁;第四,能力与实现个人价值目标之间的桥梁。 国际法作为法学院的重点学科,我们深深感到理应作出更大的能力,为中外的法律交流,尤其是在介绍中国法律制度为世界各国了解和接受方面作出自己特殊的贡献: 1、在国际项目培训方面,我们通过激烈的竞争获得了培养欧盟各重要国家(包括英、德、法、意大利、荷兰和比利时等国在内)的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等法律教学工作者的工作。这项培训历时一年,专门介绍中国法律制度,重点是涉外经贸法律;结业后颁发我校结业证书,该项目在外国学生中的反响很好。这是我们想外国律师宣传中国法制建设的极好平台。 2、在国外留学生培养方面,我们接受了来自英、美、日、韩、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留学生来我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和从事博士后研究。为了保证他们的学习质量,我们专门安排有关教师负责为法学硕士留学生辅导基础法律课程,提高和加深他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3、在国际办学方面,我们已经跟美国的Wisconsin-Medicin University和澳大利亚的Monash University商讨共同举办授予美国和中国法学双硕士的学位班。我们相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国际法专业作为一个重点学科,不仅在国内同类法学院中在“引进”外国法方面走在前列,而且也要在“输出”中国法的工作中开创先例,走在前面。 4、在与国外学校短期交流方面,自1998年开始,我院与美国纽约和洛杉矶的劳要拉等数所法学院为美国J.D.学生举办暑期班。参加这个暑期班的学生为美国的J.D.学生和中国的硕士生,由美国教授与我院教授共同给学生讲授课程,两国学生使用共同语言(英文)和共同教材,参加共同考试,分别给与相同学分。该类暑期班举办至今已举办了五年,共有五期,每期参加的美国和中国学生都在五十到六十名之间。在授课中,我院教授用英文授课,主要是讲授我国的成功的法律制度及其实践。此类教学方式颇受双方学生欢迎,也是我院对外进行法制宣传的一个成功讲坛。 5、培养中国学生参与国际竞赛,近三年法学院学生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巨星的国际大学生仲裁辩论比赛,并取得了较好的比赛成绩。通过让学生参与国际比赛,我们感到经贸大学的学生由于外语和国际法的优势,不仅在国际市场受欢迎,经过不断的培养已经使他们打入国际市场已成为现实。 法学院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美国美迈斯法学奖学金评选活动,并有三名学生喜获美国美迈斯法学奖学金。该奖项的设立是为增加中美两国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鼓励中国青年一代致力于法学学习和研究,培养更多中国优秀法律人才,美国美迈斯事务所在北京设立“美迈斯法学奖学金”。此奖学金面向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的三年级本科生和二年级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该奖总共评选出特等奖学生2名,优秀奖学生10名。最终我院一名本科生同学获得了特等奖;同时又有一名研究生和一名本科生同学获得了优秀奖。整个评选工作历时一个月,法学院出色的组织工作获得了美迈斯奖学金评选小组的一致好评,同时,经贸大学法学院学生优异的表现也获得了一致赞扬。 三、在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上要让市场欢迎 在法学本科生的培养上,自1984年我校开始着手法律专业学生以来,从往年每年招40人,扩展到近三年每年招120人的规模。 法学院自设置法学专业(原国际经济法专业)以来,以独特的专业特色、完整的知识结构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著称。特别是培养出来的学生具有“三会”人才的特征:即熟练运用外语、懂得并能操作国际经贸业务、精通法律专业知识。这是法学院培养本科生始终坚持的教学原则。 在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上,自1996年我校被批准为首批八所试点院校之一设置法律硕士专业以来, 至今我校招生已有970人;毕业有280人。[3] 目前中国在国内外的企业家越来越感到法律的重要性,在用人方面也越来越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律的教育背景,随着法科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法律人才的培养无论是我国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渠道的改革和调整上,还是从面向新世纪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所焕发出的巨大活力上,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教育将成为我国高层次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因此,加强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是法学院的艰巨任务。 新的理念引导新的举措,法学院在对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上,近年来我院采取了一个较大的新措施,即应司法界要求,在浙江宁波、嘉兴、江苏无锡、广东东莞等对外经贸较为发达的地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就地办学、就地通过论文、就地毕业、就地完成学位的做法,因地制宜,就地建立法律硕士学位班,真正做到了教学上门服务。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具有以下几个好处: 1、不影响在读生在本单位的主要工作,使他们能安心工作,安心学习,大大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 2、有助于缓和目前学校各方面资源极度紧张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办学成本; 3、促使师生在教学中更加贴近实践,更有利于在教学中实施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4、解决了一些工作骨干无法脱产参加学位学习的状况。 在国际法学博士生的培养上,法学院注重对其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探讨,应该说,我院经过近二十年的创新——实践——再创新的过程,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如在培养目标上,我们认为,法学博士应成为能引领本专业科研方向的专业人才,他们应能够及时地发现和捕捉各种专业机会,并最新动态和信息,及时把握本专业快速运转的脉搏,能够迅速发现和捕捉各种专业机会,并且科学地予以运用。此外,博士应该对本专业以外的专业领域有广泛的兴趣和知识,他们有能力充分组合各种社会资源,并使之产生各种社会效益;他们应该有能力成为某一个研究领域或社会团体中的领导骨干;一旦产生相应的平台,他们就能够成为社会的栋梁。这样的教学目标还应辅以相应的教学手段。根据多年的实践,我们体会到,在博士生的培养上,通过鼓励、引导和组织他们参加科研项目和社会服务,在科研和在社会服务中来提高自身的能力,从而实现教育目标。具体而言,在博士生教学中我们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师生共同讨论、捕捉本专业热点问题和前沿问题,即社会亟需解决的法律问题。在此基础上自行提出科研项目,或参与申报现有课题。 第二,针对社会亟需解决的法律专业课题,由博士生导师系统讲解并提出问题,然后交给学生分头准备,并共同讨论解决方案、例如,法学院在组织博士生参与起草修改《公司法》、《证券法》、《仲裁法》和《外贸法》的过程中,共同发表和出版了不少有价值的论文和专著;我们组织博士生参与改善我国外贸环境和投资环境的大量法制工作,代表国内企业到国外起诉和应诉十多个涉外经贸大案和反倾销的国外应诉工作,帮助国内大公司起草法律保障体系等重大企业项目。 对博士生的教育,除了专业素质的培养以外,同样要注意道德素质的培养,尤其是使之具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对他们来说,世界观和人生观问题集中在要有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和服务观。 这二十多年来,法学院始终坚持把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敬业精神放在首位,目的是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迅速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创新的需要。在这一指导思想的前提下,法学院在对各层次学生的培养上,始终注重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工作,并以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设、严谨的课程设置和严格的考试制度为基础,尤为注重案例教学法,法学院开设的国际商法、比较公司投资法、比较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证券法等课程主要采取案例教学法(包括英文原文案例),主要是把我们的教学内容学贯国内外,理论联系实际,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事实证明,我们的教学培养方向符合国际和国内人才市场的发展需要。 四、在学术探讨上坚持前沿性 面对世界经济全球化,面对中国加入WTO,面对21世纪的国际法学研究,法学院在这二十年的发展中,曾多次组织召开了国际性的法律研讨会、海峡两岸法律研讨会和全国性的法律教学研讨会。特别是2003年11月在我校召开的“国际商法”教学研讨会在法律院校得到很好的反映,进一步奠定了我校国际法学学科建设在全国法律院校中的基础。 法学院始终积极鼓励教师走出去,参加国际和国内的学术研讨会,展示我校法律研究的成果。 综上所述,法学院发展的二十年时间在教学上给了我们很多启示,集中到一点,就是坚持法律的一元化和法学教学的多元化。目前,全国共有近350个法学院、法律系或法学专业,它们分布在各个不同的院校内,有着不同的教学环境和师资队伍;面临着不同的社会需要和服务平台,这些院校的各类法学专业都在显示着各自强劲的生命力。作为财经类和外语类院校的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决心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继续为我国多元化的法学教学增加异彩,为与国际法学教学的有效交流探索新的路子。 本文发表于《时代法学》2004年第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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