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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初评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9-05 点击:

全体理事、会员:


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研究会已启动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初选工作,欢迎全体理事、会员积极参与本次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初评、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初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会员以个人名义向本研究会提出申报。研究会作为推荐单位组织初评,最终评选出1-3部(篇)研究成果向中国法学会推荐。

二、 每位会员限申报一项成果(专著、法学论文、法学教材、得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中国法学会要报、中国法学会信息、研究报告等,得到中央部委、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肯定性批示并作为重要政策依据的省级法学会研究报告等),申报成果需符合中国法学会《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具体条件见中国法学会网站(https://www.chinalaw.org.cn)。已申报过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不得再申报。

三、 研究会设立由会长、副会长及有关学者专家组成初评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

四、 初评申报材料包括:

1、《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五份(至少一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

2、研究成果报送一式五份(至少一份原件)。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五份,统一装订在《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后。专著类成果按照申报书、作者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论文类及其他类型成果按《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作者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书、研究成果、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fujun@uibe.edu.cn

五、 初评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以寄送邮戳时间为准。

六、 申报资料收件人及地址:

人:  

联系电话: 010-64494602

电子邮件:  fujun@uibe.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外经济贸易大学科研楼1011

邮政编码:100029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四日


 

相关附件

第五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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