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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初评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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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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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理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原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已经转发了中国法学会关于评选“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的有关通知,请有意向申报的会员、理事务必于今年9月19日中午12:00之前向本研究会提出申报申请,并将《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成果电子版(word或PDF格式)发至law_pingjiang2014@126.com,并在邮件“主题”字段标明“XXX(申报人姓名) 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同时将《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打印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作者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等寄送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宁远楼705室,邮编:100029,电话:010-64493702)。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申报者应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进行装订。材料不齐全或信息填写、资料装订不符合前述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初评委员会将于2014年9月下旬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送中国法学会。 特此补充通知。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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