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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会长在《中国法学》杂志创刊三十周年纪念座谈会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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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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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年,《中国法学》杂志迎来了创刊30周年。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几十年来关心、扶持、指导《中国法学》茁壮成长的中央领导、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向与杂志相伴相随、热心参与、给予厚爱的作者和广大读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为杂志的诞生和发展辛勤耕耘、付出心血的几代办刊人表示诚挚的问候! 1984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中国法学》应运而生。从诞生之日起,《中国法学》就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己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重要阵地。 30年来,《中国法学》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组织引领法学研究和办刊的根本指导思想,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研究和建构。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宗旨,坚持服务于法治实践,紧紧围绕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组织稿件、引导法学研究。 30年来,《中国法学》推出了一大批优秀的作品,培养造就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学家。准确把握法治建设不同时期的理论需求,积极回应法治实践和法学各学科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发表具有重大实践价值和理论价值的文章,与30年来中国的法治进程相伴随、相呼应,对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完善法律制度和法学学科的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现在活跃在法学法律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历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都是杂志的优秀作者,其中不少人在研究生、讲师时代就在《中国法学》发表论文,积累学术资信,逐渐成为成熟有为的学者。可以说,《中国法学》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家成长的重要摇篮。 30年来,《中国法学》引领了良好的学术风气。始终坚持理论的原创性,始终倡导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始终强调论文的学术规范性,严格实行符合国际学术期刊惯例的匿名审稿制度,公正进行学术评价,反对急功近利和学术浮躁。牵头法学期刊研究会,长期组织研究法学论文的学术规范问题,为进一步端正我国法学界的学术风气,提升法学研究成果的整体质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促成了法学学术共同体的形成。 30年来,《中国法学》塑造了鲜明的办刊风格。坚持学术性,强调理论高度和学术品位;坚持基础性,鼓励扎实厚重的基础理论研究;坚持重大性,对法治建设进程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进行理论阐释;坚持前瞻性,对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前沿问题组织研究,指导法治实践,推进法治进程。 30年来,《中国法学》追求卓越,终成大业。在张尚鷟、宋树涛、郭道晖、周国均、陈桂明、张新宝为总编辑的几代办刊人的不懈努力下,在学界同仁的厚爱和支持下,《中国法学》经过30年的努力,成为中国法学界最具影响、最具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连续四次获得我国期刊界最高奖——国家期刊奖。2013年,影响因子在2000多种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中排名第二,在法学期刊中名列第一。可以说,《中国法学》已经成为我国法学界顶尖、人文社科界一流的学术期刊。2013年3月,在中央政法委的支持下,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中国法学》英文版正式创刊,为我国法治理论参与国际交流提供了崭新、宽阔的平台。 回顾《中国法学》辉煌的30年,我们特别感谢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1984年,彭真同志亲自题写刊名,并在创刊号上发表重要文章。1992年,朱镕基同志赐稿我刊,对国企改革重要问题作了深刻阐述。1994年《中国法学》创刊10周年之际,李鹏、乔石、任建新、彭冲、雷洁琼、王汉斌为《中国法学》题词,对《中国法学》的办刊成就予以肯定。我们特别感谢广大法学家对《中国法学》始终如一的关心和指导,特别感谢广大作者和读者的爱护和支持,感谢百余名匿名评审专家在幕后的默默付出!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借此机会,我就如何更好发挥《中国法学》在引领法学研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提几点意见: 一是,《中国法学》要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在法学研究过程中,要立足国情和本土资源,善于总结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和教训,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传统文化的真实传承,在此基础上提炼升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要处理好对西方法学理论的批判与借鉴的关系。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要以开阔的眼界和胸怀,密切关注世界范围内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趋势,但又要批判性地开展研究,创造性地予以借鉴,切不可不加区分地全盘接受。《中国法学》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理论阵地,要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对我国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自信,努力打造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学理论体系和法治话语体系。《中国法学》英文版也要力争多发表一些能反映我国法治成就、中国模式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好文章,在国际法治领域积极发出中国的声音,进一步提升中国法治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二是,《中国法学》要着力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这个中心和大局。2013年1月,习近平同志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专章部署。法治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障。法治中国建设对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治文化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依法进行,需要法治作为保障。可以说,我国法学界、中国法学会承担的任务从未像今天这么光荣、艰巨和迫切。《中国法学》要组织法学家围绕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研究。 近几年,《中国法学》杂志抓住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针对海洋权益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问题组织专题聚焦,引导理论界加强研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在选题设计上,要更加积极主动地追寻并回答法治中国建设中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开展研究。 三是,《中国法学》要着力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学研究方法和机制创新。建构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需要法学理论的创新,而法学理论创新离不开法学研究方法和研究机制的创新。去年底以来,我在与地方法学会、法学法律界同志座谈交流和陆续听取了中国法学会十四个学科研究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后,有一个比较突出的感受,就是目前我们的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相脱节的情况还比较突出。许多研究局限于学者个人的专业视野和学术兴趣,缺乏明确的问题意识和深入的社会调研,对现实问题关注较少,难以为立法、执法、司法提供急需的理论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重大问题、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找出答案,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中国法学》要鼓励法学法律工作者站在国家战略发展高度,站在实践前沿,有的放矢地提出新问题、形成新观点、产生新理论。 法学研究要进一步加强不同科研机构之间、科研机构与实务部门之间、不同地域之间、法学各学科之间、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交流、互动和提升,开展协同创新。《中国法学》应当将自身打造为这样一个高端平台,充分发挥与学界和实务界联系紧密的优势,多组织一些专题研讨会或笔谈,邀请不同专业背景、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畅所欲言,破除学科壁垒。多选用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数据详实、论证充分、对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的文章。 四是,《中国法学》要着力营造宽松有序的学术氛围。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营造民主平等、生动活泼的研究氛围,提倡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学术争鸣。“双百”方针是毛泽东同志在1956年提出来的,是党发展科学、繁荣文学艺术的指导方针。历史的经验表明,凡是理论繁荣的时代,都是“双百”方针坚持得比较好的时代。比如,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法学》主导的“权利本位”系列讨论,就大大推动了法学理论进步。当前,在法学研究领域,总体来看,不同观点立场、不同研究方法、不同学术流派之间的争鸣还是不够的,这也是影响法学研究繁荣深化的原因之一。要正确处理政治纪律与学术自由的关系。学术无禁区,但发表学术观点不能违反纪律。学术研究必须有独立思考,有发表自己意见、坚持自己意见和保留自己意见的自由,但是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进行。法学研究的真正繁荣,需要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中国法学》和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要发挥对法学研究和学术期刊规范化的引领作用,探索建立符合学术发展规律的、科学有效的、学术共同体公认的学术评价机制。 五是,中国法学会要对《中国法学》加强指导和支持,为《中国法学》更好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中国法学会要在办刊方向、思想建设上,加强对杂志的领导,并在办刊条件上给予更大的支持,包括对《中国法学》英文版的投入。新一届《中国法学》编委会主要由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汇集了我国法学界最权威的专家。《中国法学》在选题策划、匿名评审等方面,要充分发挥编委会的指导和咨询作用。中国法学会每年都有不少重大课题,形成了不少高质量的成果,要通过《中国法学》及时进行成果转化,形成法学会组织法学研究的合力和合作机制。 三十而立。《中国法学》杂志已届而立之年。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发扬传统,与时俱进。《中国法学》杂志要不断改革创新,锻造出独具特色的刊风、刊品、刊魂,使老牌杂志焕发出新的光彩,无愧于她的刊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朝着更高的目标出发,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再创新的辉煌!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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