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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第一次组委会会议在上海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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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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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上海市法学会承办、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法学会协办的第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组委会第一次联席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在上海市召开。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法学会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就第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的主题、分论题、征文办法、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并审议通过了论坛举办的时间、形式、规模和论文的评选、奖励方式等事项。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主持会议。
经过认真讨论,确定第十一届长三角法学论坛的主题为“中国自贸区的法治保障研究”,设3个分论题,即“自贸区行政监管与法律完善”,“自贸区金融创新与法律对策”和“自贸区法律适用与司法改革”。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此次论坛是长三角论坛开办以来的第四轮起点,是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办好“六大区域法治论坛”的意见》的第一年,还是中国法学会第一次将区域论坛主题列为重点课题。新的起点,新的方式方法,要求本届论坛要有新气象,要务求实效,去除形式化。将以往由各省(市)法学会领导主持专题讨论,改革为由分论题负责人或专家学者主持,简化开幕式程序,减少参会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区域内法学会会员的参与和现场互动。 会议决定,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办好“六大区域法治论坛”的意见》,对长三角法学论坛举办规则进行修改。 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博士陈利强应邀参加会议,并就我国自贸区建设与发展以及国际自贸港(区)的情况进行介绍。 会员部地方处处长王益民参加了会议,并就如何落实好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办好“六大区域法治论坛”的意见》作了说明,对本届论坛主题和分论题的确定、论文的征集、论坛的形式、成果的应用转化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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