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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终评会顺利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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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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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下午,令人瞩目的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终评会在中国法学会多功能厅隆重举行。
中国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本次终评工作。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担任评审委员会主席并出席讲话。评审专家共9人,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大法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大检察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研究员,《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高鸿钧教授,四川大学“985平台”首席科学家顾培东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浩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敏远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国法学》副总编辑李仕春教授担任评委会秘书长并主持评审活动。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秘书长沈厚铎、吕勇同志也参加了终评会。
陈冀平书记在讲话指出,“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是中国法学会继“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之后推出的又一个面向广大青年法学理论研究人员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的重要项目。“十杰”评的是人,“董奖”评的是成果,“青年论坛”是为法学法律“两界”青年才俊之间、青年才俊与法学大家之间进行深度互动而搭建的平台。中国法学会希望通过青年法学家评选、青年法学成果评选和青年法学论坛这样三个项目,更好地团结、组织和引领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并使其更快地脱颖而出。
中国法学会之所以设立“董奖”,还在于纪念董必武同志,传播董必武法学思想。董必武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是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中卓越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同时,新中国诞生前夕,1949年6月,新法学研究会成立,由董必武、林伯渠、谢觉哉等90余人发起。1953年4月,由新法学研究会与新政治学研究会合并成立的中国政治法律学会选举产生了领导机构,会长即为董必武同志。 陈冀平书记强调,“董奖”的特点不仅体现在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更在于参与“董奖”评选的作品,在内容上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中国问题;二是理论联系实践。也就是说,研究外国问题或者纯理论问题的作品,不纳入“董奖”评选的范围。为什么这样要求,不仅是因为这两个条件都属于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特点,更是因为,我们希望通过“董奖”引导更多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正在进行之中的“法治中国建设”。 之后,评审专家对终评办法进行了讨论。法律信息部副主任王伟国同志宣读了《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终评办法(草案)》,专家们就“草案”的内容尤其是评审程序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最后鼓掌通过了该评审办法。
与初评、复评一样,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与严肃性,终评办法要求评审专家签署评审承诺书,保证公平地对待每一件参评作品和每一位作者。法律信息部副主任吕兴焕同志宣读了专家承诺书,全体评审专家均表示认同并在承诺书上逐一签下自己的名字。 进入终评的作品除了经过初评、复评胜出的46件申报作品,还有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主题征文一等奖论文21篇,共67件。终评程序分为单独打分、分组推荐、集体讨论、无记名投票等四个环节进行。
9位专家分为3组,每组3名专家。相应地,全部候选作品根据选题与评审专家研究领域的关联度也分为3组。每位专家从作品的选题、研究方法、论证材料与过程、文字表达、观点与结论、成果转化等多个角度,对作品进行单独打分。在完成各自的打分之后,同组专家结合作品初评和复评的情况充分交换意见,推荐一二三等奖和提名奖的获奖名单,并对推荐一、二、三等奖作品逐一撰写获奖理由。在单独打分环节,会场沉静得能听见心跳;在分组推荐环节,会场如炸开了的锅,热闹非凡。9位评审专家精深的学术造诣、高超的学术鉴赏力、令人信服的学术公心、认真慎重的态度,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在场的工作人员。 各组推荐名单汇总后,在李仕春教授的主持下,评审专家们进行了集体讨论。先由各小组专家对本组推荐作品进行介绍并阐释获奖理由,再由全体专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评议。
随后,评审委员会全体专家进行无记名投票。在投票的过程中,一等奖作品的竞争最为激烈。此外,部分奖项进行了多轮投票,部分作品还进行了特别讨论。最终,评委会确定了拟获一等奖作品1件、拟获二等奖作品5件、拟获三等奖作品11件,拟获提名奖作品18件。总数35件,不足参评作品353件的10%。最后,评审委员会全体专家在终评结果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终评结果将在“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上进行公示。“董奖”奖励委员会将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中央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在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进行颁奖。 整个评审过程紧张有序,历经四小时后,终于结束了。至此,历时3个月征稿、1个多月评审的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已接近尾声。李仕春主任代表“董奖”秘书处全体同志,真诚地感谢在座9位大法官、大检察官、大专家以及参加初评和复评的专家学者,感谢他们对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对“董奖”、对中国法学会乃至法律信息部工作慷慨无私的支持和勉励。我们有理由相信,“董奖”会迅速成长为我国法学法律界的知名奖项。
在“董奖”申报和评选的过程中,秘书处也总结了一些需要下次活动予以研究或改进的地方。比如,可否考虑区分法学理论组和法律实务组,以适当激励青年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可否在初评、复评阶段发布评审公告时对入围下一轮评审的名单仅由申报人本人查询,以保护申报人的隐私权?可否增加一等奖的数额,分设论文类、专著类? 参加本次评审会的还有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周杨副处长、强梅梅副研究员、陈谦信副研究员、姚国艳副研究员、刘灿华助理研究员以及王丽娟、付茂鲁、孙云霄、肖志威、李鑫、孙玮、敖婷婷,实习生范祥云、王牧笛等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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