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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书记出席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5次年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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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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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3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沈阳市法学会承办的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5次年会暨“法治城市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论坛在沈阳隆重举行。来自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的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法治城市建设中的理论热点和实践问题,为推进法治城市建设,实现十八大确定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目标,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建言献策。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并讲话,辽宁省法学会会长陈素芝,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国长青和沈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明分别致辞。来自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法律界及沈阳市政法系统90余名代表出席。沈阳市法学会会长王书海主持开幕式。 陈冀平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密切联系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践,不断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副省级城市法学会要在法治城市建设研究活动中突出重点,坚持法治规律与本市市情的创造性结合,探索出一条建设法治城市代价最小、速度最快、成功系数最大的道路,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切实发挥好地方法学会在法治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陈冀平书记对副省级城市法学会参与法治中国建设,积极发挥法学会作用,提出了三点希望: 第一,立足实现“中国梦”,自觉服务法治城市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十八大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勾画了更加清晰的奋斗愿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除了应在经济、文化上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外,还应该在法律上、制度上证明自己的优越性。而这个优越性,就是致力于建设法治中国,具体到地方,就是致力于建设法治城市。我们法学界、法律界的同志,对此必须要有更加充分、更加清醒的认识和理解。要善于从大局出发,将法治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使法治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覆盖城市治理和社会管理各领域。从而在法学研究中,更加自觉地把法治城市建设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作为牵引、作为主攻方向,围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整合力量,集中精力,尽快形成攻坚优势,贡献出更多更好更优的法学研究成果,力争让人民民主更加充分和健全,经济发展更加健康和有序,社会运行更加稳定和和谐,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和规范,早日为实现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中国而不懈奋斗。 第二,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法治城市建设。创新是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国情复杂的大国,在法治城市建设问题上,有共性的问题,也有个性的问题。各地法学会在工作思路上要牢牢把握法治城市建设中方向性、原则性问题,以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为核心,以提升研究质量为重点,以强化成果转化为目标,以创新运行机制为依托,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尤其要注重加强对建设法治城市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在研究探索中,要坚持法治规律与本市市情的创造性结合,坚决避免“全面移植”、“照抄照搬”的法治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和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自上而下积极推动与自下而上全民参与结合,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摸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市情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探索出一条建设法治城市代价最小、速度最快、成功系数最大的道路,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切实发挥好地方法学会在法治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第三,坚持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积极投身法治城市建设。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肩负着推进法治城市建设的使命。法学研究者要进一步增强对法治实践中重大问题的敏感性,将个人的研究兴趣融入法治城市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中;广大政法工作者要进一步提升法学素养,运用先进的法学理论指导政法工作实践。两支队伍要深度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虚心向人民学习、向实践学习,深入政法基层单位和企业、社区、农村,准确把握司法规律及其在中国国情、市情下的具体运用,了解法治实践需要。要积极参与立法起草论证,深入调查研究,发挥理论专长,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地方科学民主立法,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力量。要积极推动依法行政,为政府决策提供论证咨询,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规范执法,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贡献力量。要积极参与司法实践,推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帮助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促进司法机关改进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贡献力量。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良好法律服务。要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贡献力量。 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李宏吉做了题为《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城市》的主旨发言。沈阳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高小珺、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周实、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锐智分别对9名同志在“法治城市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法治城市建设的依法行政”、“法治城市建设的司法保障”的主题交流进行了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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