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研究会之窗
>
陈冀平书记出席吉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并讲话 |
|||||
时间:2013-09-26
点击:
|
|||||
9月17日,吉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长春市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前,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省委副书记、省长巴音朝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省政府秘书长李福春会见了全体代表。吉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吉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李申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了吉林省法学会六届理事会以来的工作,选举产生了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李申学当选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推举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文显、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金锁为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名誉会长,聘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名誉会长蔡彰,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省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名誉会长索维东为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顾问。 陈冀平书记代表中国法学会和韩杼滨会长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与会代表和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陈冀平书记在讲话中肯定了吉林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团结、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己任,在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参与法治宣传、开展对外法学交流、加强自身组织体系建设、培养法律人才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陈冀平书记指出,吉林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吉林省法学会又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希望吉林省法学会新一届领导班子,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这次换届为契机,团结和引领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开创吉林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肩负起时代的责任和历史使命。以党的十八大为标志,我们党和国家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伟大征程,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要求。法学会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引领、组织推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要深刻把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的时代背景,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作用,组织动员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到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以自己的知识、智慧和汗水,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捍卫者和实践者的历史责任。 二是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三个服务”。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于基层和群众,服务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是做好法学会工作和繁荣法学研究的根本要求。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只有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来思考和实践,才能充分体现作用和价值。吉林省是实施国家沿边开发开放区域战略的唯一省份,处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核心地位,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逐步深化,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会很多,需要法学会本着“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组织动员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社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挥好“三个服务”的重要作用。 三是要不断健全组织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是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形势任务的需要,也是法学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保障。吉林省委政法委年初针对全省法学会的组织建设专门下发了文件,进一步推动组织体系建设,收到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体系建设,依然是摆在各级法学会面前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任务,仍然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希望吉林省法学会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建设,提升法学会干部的履职能力,要继续推动市(州)法学会和县(市)法学会的建设,为法学会工作向基层延伸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加强研究会建设,充分发挥学术带动和辐射作用,努力使各研究会成为繁荣法学研究的发动机和推进器。继续做好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增强法学会的号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不断开创吉林省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吉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代表省委省政府讲话。首先肯定了省法学会5年来的工作,对新一届法学会工作寄予厚望,提出了要求。 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性。一是深刻领会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实质。二是充分认识法学会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学术研究、扩大法学交流、助推法治建设、促进政法工作等方面具有重要职能作用。三是准确把握法学会在法治建设中的正确方向。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善于通过历史与现实的比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法学研究,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确保法学研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明确工作重点。 一要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程中,自觉抵制西方错误的法学观点。二要突出服务我省经济发展大局。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必须把握好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法律如何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研究。三要深化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研究。针对当前的某些社会管理滞后、社会矛盾凸显的新情况,加强对如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对社会管理法治保障问题的研究。四要大力推进法治吉林建设。要组织引领全省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更多地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实践,对如何推进“平安吉林”和“法治吉林”建设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站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注重化解矛盾、宣传法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要紧密结合重点难点问题。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法学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和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围绕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要加强和改进法学会建设,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 省法学会是全国法学会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全省法学会建设是中央政法委的工作要求和中国法学会的工作部署,也是发挥法学会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保障。 一是必须高度重视法学会建设。加强和改进全省法学会建设,对于充分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法学会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帮助法学会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法学会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必须着力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省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各级党委政法委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性,抓好贯彻落实。全省各级法学会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形成新思路,制定新规划,拿出新举措,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使法学会真正成为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李申学会长代表新一届理事会讲话,要求全省各级法学会一定要认真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充分认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增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要从法治吉林的战略高度要求出发,从法学会的职能出发,选准法学会工作的主攻方向;要积极改进和加强法学会工作,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对法学会的领导,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使法学会成为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地方处处长王益民出席了会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