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研究会之窗
>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在中国法学 |
|||||
|
时间:2008-04-17
点击:
|
|||||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理事: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将首届国际经济法年会的召开地点选择在上海,是由上海在国际开放中的特殊作用决定的。我首先要指出的是,我们国际经济法系研究会是一个服务型的机构,不是垄断机构、政府机构或者行政机构。研究会的宗旨就是要聚合对国际经济法感兴趣的人研究和探讨国际经济法律问题。这次大会是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召开的第一届年会,参加人数达到了两百多人,这说明我们研究会的人气很旺。第一次年会也是研究会提供的第一次大规模服务,希望大家能对我们提供的服务感到满意。我认为,我们的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为国际经济法的教学、科研服务;同时也为与两个市场相关的法律专业(如经济法、商法专业)的教学、科研服务;国际离不开国内,两个市场的融合更需要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结合。 第二,为政府和司法机关进行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理论支持;尤其是为广大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其中主要为国内外的跨国公司、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 第三,为在座的各位学者,尤其是广大的中青年学者提供一个公平的专业竞争环境和自由表达自己教学科研成果的平台,特别对来自中西部地区以及后起的法学院校提供更多的服务,给予更多的关注。研究会要办成一个“平民俱乐部”,而不是“富人俱乐部”。 事实上,自今年七月份研究会成立以来,我们已经办成了以下几件实事: 第一,完成了国际经济法网的建设。 法学院投入了充分的资金,并引进了有丰富网站建设经验的宁红丽博士后来主持国际经济法网站的建设。自十月初开通以来,网站点击率已经突破了一万三千人次; 第二,决定组织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将评选年度优秀论文,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出版年会论文集并正式出版年刊。 第四,在两届年会之间,我们将以研究会的名义在国内外召开多次专题研讨会。 我希望大家找出研究会的特色,将研究会的优势和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集中力量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培养经贸、法律人才。 我在这儿要特别提出的是,为了召开这次年会,中国法学会给予了特别指导,以周仲飞校长为代表的上海财经大学给予了通力合作,作出了巨大贡献;以丁丁秘书长为代表的研究会秘书处也作出了很大努力,我在这儿希望全体与会人员都能品尝到被服务的“甜头”。研究会应该办得使全体参与者都有收获,并得到实惠。最后,预祝这次大会能完满成功! [upload=gif]/article/upfile/2005111322331718317.gif[/upload][upload=gif]/article/upfile/2005111322332639839.gif[/upload]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