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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教授、伏军教授参加“构建中非联合纠纷解决机制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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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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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5日,受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邀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丁丁教授、副秘书长伏军教授参加了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举办的“构建中非联合纠纷解决机制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北京外国语大学承办、北京市法学会等协办。会议邀请的中方专家学者主要来自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法学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海南仲裁委员会、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澳门大学及国内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公司。非洲代表主要来自南部非洲仲裁基金会、毛里求斯国际仲裁中心、非洲非诉讼纠纷解决组织和南部非洲仲裁员协会等,另外,来自非洲16个国家、参加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二期研修班的23名非洲学员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丁丁教授和伏军教授分别受邀担任了此次研讨会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主题研讨的主持人和评议人。来自中非两方的专家学者分别就国际商贸仲裁的司法审查、构建中非仲裁机构的提议与建议、中非商事争议解决的合作与探讨、构建中非联合纠纷解决机制的理想与现实、中非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仲裁机构与仲裁员的独立与中立等议题发表了主题演讲和展开了热烈讨论。
自2005年成立伊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一直非常注重配合国家的整体外交战略,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和重点要求,充分发挥研究会国际化的特色和优势,为法律外交的发展和扩大对外学术交流提供多形式、多渠道的智力支持与合作。从2005年开始,我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就带队参加中国法学会“中国-东盟法律论坛”以及其他中外法律合作项目。沈四宝教授、丁丁教授、伏军教授都曾多次为“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训项目”讲授课程,受到东盟10国学员的一致好评。从2014年“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开始,沈四宝教授、丁丁教授又为首期和目前进行中的第二期“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讲授“中国公司法”和“中国仲裁法及商贸争议解决”等两门课程。沈四宝教授还受邀担任“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中国-非洲法律研究中心”的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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