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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与中国自贸区法律建设 上海高层论坛近期召开

来源:李也 仝明丽 时间:2015-06-02 点击:
 
2015523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联合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大学ADR与仲裁研究院、上海大学法学院“双自区”法律问题研究中心和华贸法律服务联盟共同主办的“‘一带一路’与中国自贸区法治建设上海高层论坛”在上海大学召开。来自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市法学会、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宁波大学、大连海洋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中国自由贸易商协会联盟、法律出版社、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中国重汽等单位的6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李凤章教授主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致欢迎辞,他首先介绍了本次论坛与会嘉宾和相关领导,然后对“一带一路”战略内容进行了分析,并从国际经济法视角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本次论坛的召开有助于国内从事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学者充分交流,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提出法律构想与创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随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博士和上海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夏小和教授分别做了精彩致辞。
“一带一路”与中国自贸区法治建设上海高层论坛的主旨发言共分为三个阶段,即“‘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一带一路’与相关法治建设”以及“‘一带一路’与金融、运输及服务贸易发展”。
第一阶段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罗东川庭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许宏强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刘晓红教授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作主旨发言,四位专家、学者分别从与“一带一路”有关的司法保障措施、自贸区建设、我国引入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法律障碍与突破进路以及国际经济体制创新四个方面发表了意见和观点。随后,复旦大学法学院张乃根教授和上海大学法学院李本教授对四位专家学者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第二阶段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黄文秘书长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院长赵劲松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张乃根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宋晓燕教授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丁丁教授分别就“丝路建设、法律先行”、“‘一带一路’相关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一带一路’战略与金融监管合作”以及“‘一带一路’中的环境保护因素考量”做了精彩发言。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分党委书记邓瑞平教授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伏军教授对这一阶段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第三阶段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院长赵劲松教授主持,上海大学法学院李建勇教授和陈剑平教授首先进行了题为“简论‘一带一路’背景下的法律外交”和“亚投行与国际金融新格局”的主题发言。随后,南开大学法学院安文靖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分党委书记邓瑞平教授、海南政法学院副院长朱绵茂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炳生教授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伏军教授分别围绕“比较法视野下的亚投行决策机制探析”、“‘一带一路’过境运输便利化的法律问题研究”、“美国南海战略与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问题”以及“‘一带一路’战略与我国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冲突与融合”等五个方面作主旨发言。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和上海大学法学院徐静琳教授对上述七位学者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本次论坛闭幕式由上海大学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吴仲钢主持。吴仲钢书记首先表达了对与会各位学者与专家的真诚感谢并与大家分享了他参加此次“一带一路”论坛、聆听各位学者专家发言后的一些感受,最后他更表示欢迎各位学者今后继续来院举办讲座和学术交流。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谷昭民主任与潘新艳处长也出席了此次论坛,谷主任向与会专家介绍了中国法学会对外交流的近期计划,表示欢迎和期待与研究会学者的深度合作,共同服务国家的法律外交大局。沈四宝会长对为期一天的论坛成果进行了总结:通过本次学术交流,大家都深切地感受到法治建设在“一带一路”与我国自贸区法治建设中任重而道远。他还讲到,本次论坛的召开为未来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观察和建议,有助于研究会整合学术资源,为该国家战略的实施提供切实有效的智力服务。
最后,沈四宝教授感谢各位学者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并宣布此次会议成功闭幕。
会后,研究会秘书处正在收集和编制会议论文并将尽快集结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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