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鉴畅谈“对外经贸与比较法研究” |
|||||
|
时间:2009-11-23
点击:
|
|||||
|
2009年11月19日晚7时许,高伟绅国际经贸法律博士论坛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模拟法庭召开。做客此次论坛的专家是台湾大学著名的王泽鉴教授。他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对外经贸与比较法的教学研究》。 王泽鉴教授毕业于台湾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并以第一名的成绩取得公费留学的机会,到德国的海德堡大学深造。后转到慕尼黑大学,师承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教授,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并于1968年获得该校博士学位。 王泽鉴教授前任司法院大法官,台湾大学法学系教授、系主任(相当于院长)、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长、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委员,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现任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召集人,台湾大学卓越计划委员,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暨马汉宝法学讲座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军教授出席讲座并担任主持。讲座正式开始前,王院长向到场的同学详细介绍了王泽鉴教授。王泽鉴教授幽默地说:“你知道的比我还多……就我的例子(简历)来讲,应该适用遗忘权,不要在网络上找到。”王教授幽默而谦逊的开场,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赢得了在场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和欢笑声。 王教授从自己对经贸财经的兴趣和个人经历谈起,开始了今天的讲座。他还特别说到,对外经贸大学是财经类的大学,而且对贸易有特殊的意义。并简单就财经法律人能做些什么谈了他自己的看法。 接下来,王教授重点分析了比较法的研究、目的、教学以及比较法对于法律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他认为,比较法是中国法学的基础,而研究比较法的目的在于知己知彼,在于立法借鉴的探寻,通过“比较—分类—认识”这一过程,不仅是学得知识、认识别人,也在比较中,也学会谦卑与尊重别人,使我们养成法律人的基本素养。 王教授认为,法学的比较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总体比较,从宏观的法律来讲;二是个体比较,涉及到具体的法律概念。比较之后有两个问题可以解决,即立法修正和解释适用的问题。 同时,王教授还就案例研究、法系、要约的拘束力等具体问题为大家做了详细深入的讲解。在讲解过程中,王教授结合自己的切身经历,融入具体的案例,可谓深入浅出。 此外,王教授还对大家提出了几点建议和希望。他告诉同学们,在大学期间就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研究法律的方法。要有耐心去读案例,包括本国和外国的。还要掌握财经知识,拓宽眼界。对于基本学科的训练要格外重视,要学得彻底。 最后,王军院长用“挑战自我、精力无穷、谦虚谨慎、诲人不倦”16个字总结了今晚的讲座,并向王泽鉴教授赠送了自己的两本书。 整场讲座,长达两个多小时,王泽鉴教授一直是站着为同学们讲,他平易近人的语气和精彩绝伦的讲座,让同学们体会到了我国一位法学泰斗、资深学者的风范,令同学们受益匪浅。 |
|||||
|
|||||
当前位置 :
首页»
学界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