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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四宝院长被聘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顾问

时间:2008-10-13 点击: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于2008年10月11-12日在江西南昌召开。此次会议议题为“金融法制的现代化”。
金融现代化是中国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不仅明确将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作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而且强调要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此,本次年会围绕了《金融法制的现代化》这一主题,集中讨论以下四个问题:
1、金融秩序与金融法体系
2、新型金融组织的商法规制(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投资、私募基金、信托等金融组织的商法规制)
3、金融安全的商法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无纸化交易、电子化交易等情况下金融安全的商法问题)
4、国外金融法制的新发展
我院沈四宝院长,王晓川教授应邀参加了本次年会,会议期间沈四宝院长被聘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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