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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作:从资本、货物、技术到服务的立法跨越

时间:2008-07-10 点击:
2008年6月26日,由检察日报、正义网共同举办“改革开放30年与法律”论坛第一期—“对外经济合作:从资本、货物、技术到服务的立法跨越”研讨会在检察日报社召开。
伏军老师在会议上发言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伏军副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专家还包括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朱少平;原商务部条法司司长、WTO专家组成员张玉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莫世键;中国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符启林;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培华等。
研讨会以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起点,结合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实际发展进程,全面评述从直接引进国外资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到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再到TWO规则的立法跨越。
研讨会上,伏军副教授就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立法三个主要阶段、目前经济增长模式转型方向以及法律应做出的重大调整发表了见解。他提出,对于今后我国外经贸法律而言,调整三资企业法、建立海外投资促进与保护制度、建立合理汇率制度、调整对外贸易法、税法、海关法以及完善我国FTA法律制度等,是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前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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