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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王军教授应邀参加民法体系国际研讨会

时间:2008-05-09 点击:
        2008年5月8日至5月9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中国法律改革项目办公室主办的民法体系国际研讨会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行。此次会议研讨的议题包括近五十年来特别是近三十年来,国际上在制定或者修改民法典时有哪些趋势或者动向;在二十一世纪初制定一部民法典,应当如何编排民法典的篇章结构;除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内容外,人格权还包括哪些内容,人格权能否和物权、债权、亲权等权利并列,在民法典中单独一编制定,还是只能在民法总则中做出规定及理由;在规定合同法总则和侵权法总则的基础上,是否还有必要在民法典中规定债法总则及利弊,债的发生原因除了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外还包括哪些,除合同以外其它债的发生原因适用债法总则的比重大约有多少。
 
        参加此次研讨会的主要与会人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王利明,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中国法律咨询项目德方负责人、教授尤翰林,德国不莱梅大学布律哥麦耶教授,德国波恩大学瓦格纳教授,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奥地利国家科学院欧洲损害赔偿法研究所所长考茨欧教授等,我校法学院副院长王军教授也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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