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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喆:面对美国“双反” 光伏产业路在何方

时间:2013-03-25 点击:

【摘要】美国对中国光伏电池组件产品开展反补贴、反倾销调查,已经超出了一般的贸易层面,不仅反映出中国光伏产业和西方相关产业的激烈竞争,还从政治层面折射出西方国家对华政策的复杂性和多面性。面对美国的“双反”围剿,中国光伏产业会有灭顶之灾吗?我们显然不能坐以待毙,在沉着应对西方“双反”的同时,要积极探寻中国光伏产业避免受制于人,逐渐摆脱困境、强化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关键词】光伏产业;反补贴;反倾销

 

一、问题的提出

光伏产业链主要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上游生产晶硅或光伏薄膜原料,中游生产晶硅电池或薄膜电池组件,下游建设安装光伏电站。我国的光伏产业上中下游全面开花,特别是中游的晶硅电池组件产量规模庞大,世界第一。

2011年10月19日,以SolarWorld美国公司为首的7家美国光伏电池厂商向美国政府提出申请,指控多家中国光伏企业,称“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市场非法倾销晶硅光伏电池,中国政府向国内生产企业提供包括供应链补贴、设置贸易壁垒等非法补贴”,要求联邦政府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征收超过10亿美元的关税。[1]

2011年11月8号,美国企业提出的针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首次听证会在美国华盛顿举行。11月9日,不出所料,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中国的光伏电池产品正式发起“双反”立案。这是美国政府正式对我国清洁能源产品开展“双反”调查。之前中美在这一问题上的口水仗已经打了一年多了。本文作者2011年初在给扬州市部分外向型企业负责人讲课时,谈到后金融危机时期中美贸易摩擦的新特点,又在当年8月和9月份连续发表论文呼吁警惕美国对中国新技术领域特别是新能源领域新的贸易摩擦。[2-3]

2011年12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相关案件做出裁决,认定美国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

2011年12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认定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此后,美国商务部认为此次牵涉的中国光伏企业数量众多,涉嫌政府补贴种类也很多,属于异常复杂的案件,在三次延迟之后,于2012年 3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华光伏太阳能电池产品反补贴调查做出初裁,认定中国涉案企业存在2.9%-4.73%不等的补贴幅度,并追溯90天征税。

为了使得美国进行反补贴调查“合法化”,美国领导人于2012年3月签署反补贴修正法案,规定可以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同时规定可以追溯到2006年。

2012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和电池片制造商存在倾销,将对中国涉案企业适用31.14%-249.9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率。这一次的惩罚性关税将会叠加在美国商务部三月份宣布的反补贴税之上。

针对美国商务部裁定为较高倾销幅度的初裁结果,中国多家光伏企业发表声明,表示此结果超出预料,将积极抗辩申诉。对于美国的做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美方裁决有失公正,中方对此强烈不满。[4]

最终的裁决结果将在今年10月上旬公布。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是美国大选年,每逢此时,贸易都是民主、共和两党的重要议题。在11月份便将投票的情况下,10月份的终裁结果能否改变极大地取决于美国国内的政治因素。[5]

不管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惩罚性征税幅度有多大,我们都应该看到,美国这次“双反”事件,已经对我国的光伏产业敲响了警钟,我国光伏产业已经走到十字路口,面临新的调整和选择,我们不能把它仅仅看成是坏事,它已经促使我们在光伏产业甚至整个清洁能源产业上开始新的战略思考。

二、观点综述

大家知道,2011年我国光伏企业和世界许多国家的光伏企业一样,遭遇十年来最冷的“寒冬”,2011年8月,美国Solyndra(加州)等三家太阳能企业相继破产,与此同时,美国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公司FirstSolar财报业绩也出现了大幅度下降。10月19日,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牵头,联合其它6家美国光伏企业,趁机在背后捅刀子,痛下杀手,向美国政府提出对中国的晶硅光伏电池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关于为什么此次美国7家“挑事”公司的领头羊是一家纯正的德国公司Solar World在美国的子公司,业内人士进行了分析。王超(2009)认为,中德光伏产业积怨已久。早在2007年,德国本土生产的光伏组件为875兆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0.5%),仅能满足德国安装需求的67.3%,其余大量的组件需要从国外进口,而我国的很多企业抓住了这样的机遇,在德国市场积累了一定的口碑和份额。中国的产量高达1200兆瓦(占全球市场份额为28.1%);2008年,中国达到2589兆瓦(占32.7%,比德国多了14.2%)。而进入2009年,在中国源源不断发布光伏产业上大项目的消息,而德国的光伏行业里则经常听到这样的消息:德国最大的光伏巨头Q-Cells今年一季度销售额下降17%,二季度更是税前亏损6200万欧元,并计划关闭数条生产线;以及Sunshine倒闭等。面对着来自中国竞争对手的近五年“市场压迫”,Q-CellsSE的总裁指责中国产品的价格处于“倾销的边缘”。更令德国同行们恐惧的是,已经有十几家企业因为市场受到挤压而倒闭;另外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则委曲来到中国采购电池片进行贴牌销售。德国企业与中国同行们早就在明争暗斗了。[6]当年9月,在德国光伏产业中排行第三,正是这次在美国挑头闹事的SolarWorld德国总公司就曾经向欧盟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2009年10月份,中国商务部还曾为此发出过预警信息。我方也通过加紧磋商和做工作,瓦解了SolarWorld等企业形成的申诉联盟。由于SolarWorld在欧洲得不到同行业者的支持,欧委会也迟迟未予立案。不过,SolarWorld贼心不死,终于找到机会借助美国政府开展“双反”调查。在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的申诉中,要求美国对中国此类出口产品征收49.88%至249.96%反倾销及反补贴税。

关于为什么美国政府要对中国光伏产业开展“双反”调查,江沿(2010)指出了四个方面的原因:1.保护企业的市场份额;2.转移内部矛盾焦点;3.影响中国产业政策。欧美企业以中国政府补贴为名,提起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申请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之一是,通过反倾销等举措,影响和改变中国政府的现行政策,进而削弱中国光伏产品的国际竞争力;4.提前在中国市场布局。目前世界光伏产业的市场集中在欧洲,美国和中国这两个能源消耗大国的市场基本未启动。我国有 120 万平方公里的沙漠、沙漠化土地和潜在沙漠土地,每平方公里可安装 10 万千瓦太阳能光伏电池,光伏发电市场潜力巨大。随着各种扶持政策相继出台,我国光伏市场将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到 2020 年光伏产业安装量可突破 200 亿瓦的规划量。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欧美光伏企业当然不会只作“壁上观”。给中国产品冠以“倾销”的“罪名”,轻则可降低中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重则可使部分企业因不堪抬价压力而退出光伏领域,这样就可达到通过重新“洗牌”,打压中国企业和乘虚进入中国市场的双重效果。[7]对于中美两国围绕可再生能源产品“打架”,不少观点认为,这一贸易争端将由于其政治背景,特别是美国的国内政治情况而长期化。英国《泰晤士报》有分析认为,基于美国大选选情日益白热化,中美贸易问题已经被“捆绑”。在这种情况下,指责中国在贸易问题上“不守规矩”,是一种“便宜的”打击对手和转移责任的方法。[8]

关于美国“双反”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影响,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2012)的估计,我国光伏企业至少将遭受20亿美元以上损失。折合成人民币,损失金额将超过一百二十亿元。张涛(2011)指出,从2011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光伏产业已经面临严冬,这种严冬会持续到2012年底。[9]赵爱玲(2011)紧接着综合光伏企业巨头们的观点指出,从前几年中国光伏企业出口市场的构成来看,美国市场所占比重并不高,占整个中国光伏业出口比重的10%。但欧洲市场从2011年开始大幅萎缩,其主要太阳能政策支持国如西班牙、德国和意大利,正大幅下调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的补贴额度,所以,美国市场对于中国光伏企业而言,或许还是一块有待开垦的肥田沃土。此时美国的“双反”,对中国企业来说无疑给了当头一棒,直接影响国内太阳能企业,且涉及的国内太阳能企业多达75家。若美国提出的“双反”成立,很可能令欧洲市场随之仿效。国内太阳能企业面临生死关头。[10]当然,据我们估计,日韩加澳等国不大可能对中国发起“双反”调查。况且,美国调查的也只是中游产品。所以,面对美国光伏市场的风云变幻,中国显然不会坐以待毙。

三、美国光伏企业破产真相分析

总的来说,光伏产业面临严冬,是个全球性现象,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为此埋下了祸根。同时,光伏产业属于朝阳产业,还比较稚嫩,光伏发电成本比矿物发电成本还高不少。国家财力充足时,可以拿钱补贴消费者购买清洁能源,以保护生态环境。但现在好多发达国家钱袋子都空了,甚至是借钱过日子,掏不出钱来了。就像家里过日子一样,腰包鼓的时候可以时不时的吃点山珍海味,没钱了只好舍弃山珍海味和大鱼大肉,用五谷杂粮凑合着过吧。前面提到,在2011年的8月开始,美国先后有三家光伏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或者宣布破产,分别是Spectra Watt、Evergreen Solar和Solyndra。其中Solyndra还是奥巴马政府拿出5.35亿美元的政府贷款作为样板重点培养的企业。这家企业倒了,奥巴马的脸往哪搁呀?通过对光伏企业的实地走访,我们了解到,光伏技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已经基本成熟,近三十年来没有大的突破。美国的光伏企业尽管建立较早,在技术上原本领先于中国,但基本技术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美国光伏组件生产在技术上已经没有任何优势可言,在规模上又比我们小,成本比我们高,维持光伏组件企业的有效手段就是发起贸易战,诉诸贸易壁垒。  

(一)中国光伏企业被动降价是整个行业市场波动的结果

从财务成本角度来分析,产能和规模扩大,成本必然降低,这是一个规律。导致产品降价的更重要的因素是市场的波动。国外光伏政策的支持力度下降,导致下游的光伏电站安装挣不到钱了,因此处于观望状态,光伏市场需求增速放慢。另一方面,全球太阳能电池和组件产能不断增长,光伏市场的增长速度已不能满足光伏产能扩张速度,由此造成光伏产品库存增加,价格下滑。各国光伏系统安装商出于买方市场优势,大力压低光伏电池产品价格,我们国内光伏企业迫于压力不得不降低积压的光伏产品售价。实际上,受市场低迷与产品价格不断下跌的影响,中国光伏企业的降价压力越来越大。数据统计,国内已有50多家太阳能企业倒下,三分之一的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大厂的日子也不好过。在美国上市的尚德、晶澳、中电光伏、赛维LDK 等光伏企业,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均出现亏损,股价也随之下跌。据统计,从2010年底到2011年上半年,国内光伏全行业平均毛利率均出现下滑。其中,电池片与组件毛利下降5个百分点,晶硅与产业链一体化企业毛利下降0.8个百分点。试问,如果不是迫于市场压力,中国厂商会主动让自己陷入如此被动的局面吗?美国不也是在低价向中国大量出口晶硅产品吗?如果说中国利用低价挤占美国市场的话,则美国也是利用低价让我们国内大多数晶硅企业举步维艰。[11]按此逻辑,美国是不是也在对中国大量倾销晶硅产品。大量报道证实,江西赛维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各路债主纷纷找它逼债。无锡尚德也面临内外夹击,资金难以回笼,产能大量闲置,据2011年全年财报显示,尚德电力2011年净利润由2010年的22.08亿元,转为净亏损8.44亿元。保定英利2011年净亏损32.09亿元,而2010年同期净利润为13.87亿元。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山雨欲来风满楼啊。

(二)美国光伏企业的破产是整个光伏行业的一个缩影

对于2011年8月相继宣布破产的三家企业,我们可以逐个进行分析。

Solyndra公司,一个生产CIGS薄膜电池的光伏企业。连美国本土的企业人士也认为,Solyndra公司的失败同中国企业没有关系。中国生产的太阳能板采用晶硅,而该公司产品均不使用晶硅。此外,由于产能增加,晶硅价格下降是必然趋势。但Solyndra公司对此缺乏预测,致其产品不具竞争力,必然被淘汰出局。福布斯新闻也认为,即使同其他非晶硅太阳能产品相比,Solyndra公司的成本结构也没有竞争力,破产是必然的。

Spectra Watt虽然出生于英特尔这样的名门望族,并得到了高盛银行的鼎力支持,但是Spectra Watt做的还是一塌糊涂。它的商业策略是基于晶硅产品高价位运行而制定的,当时每公斤晶硅材料高达400美元,现在每公斤降到20多美元,Spectra Watt又没有什么新技术,所以逃脱不了和Solyndra一样的命运。

Evergreen Solar公司则由于其设在麻省的工厂长期生产成本高,不具任何全球竞争力,长期受美国资本市场诟病。此外,Evergreen Solar的硅带生产技术(Ribbon Pulling Technology)当时就因技术不过关而饱受争议。

可以说,三家美国光伏企业的破产实为成本控制能力的不足以及商业模式存在严重缺陷,归咎于中国企业的低价策略实为无稽之谈,要怪只怪中国光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太强了,与中国政府的补贴更是没有丝毫的关系。

至于说到补贴,那是全世界整个行业的共同做法。事实上,我国对于光伏产业的项目补贴是针对国内的光电应用项目,比如东部地区的太阳能屋顶项目和西部地区太阳能电站项目,与太阳能电池出口没有关系。同时,我国光伏产业的资金主要来自投资者的自有资金,比如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国民间资本,银行贷款只占很少一部分。可见我国政府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无可厚非。而欧美等国光伏产业的大幅度扩张,主要是得益于政府补贴和政策优惠。比如上面提到的美国给Solyndra提供5.35亿美元的政府贷款。事实的真相告诉我们,本次在美国提起“双反”调查的SolarWorld,无论在美国还是在欧洲,都拿到了政府的高额补贴。据不完全统计,SolarWorld仅在2007年美国俄勒冈州新厂建设项目中就接受了约4,300万美元的税收减免和公共补贴,并分别在2003年、2010年和2011年获得欧盟国家7,315万欧元、1,875万欧元和4,500万欧元的政府资助。[12]

四、中国光伏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反制策略

(一)光伏产业龙头企业带头应对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2012年5月24日在上海召开“应对美国电池产品‘双反’调查”新闻发布会,光伏巨头尚德、英利、天合光能以及阿特斯等国内一线光伏企业表示,中国光伏行业赞同全球贸易自由,反对任何贸易保护主义,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了四项声明:一是中国产品的竞争优势与倾销无关,二是中国应诉企业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三是中国光伏电池未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四是征收反倾销税的初裁结果损人不利己。同时,上述4家企业成立了“光伏可持续发展联盟”,抱团应对美国“双反”。

数据显示,目前与国内光伏行业上市公司已超过100家,处于产能严重过剩状态。以各大券商公开的公司年报数据来参考,去年21家公司实现净利润约30.5亿元,同比下滑逾32%。今年一季度,整个光伏行业销售收入同比下滑1/3,净利润同比下滑99.74%。与此同时,除美国之外,欧洲、印度等国家和地区也在计划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对我国光伏产业形成合围之势。中国机电商会副会长石永红指出,在当前这种非常不利的贸易环境下,光伏企业需要这样一个组织来互相沟通,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13]

由于担心最终裁决税率过高,美国光伏应用市场在二季度已经出现了停滞。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称,中国是电池生产最有优势的国家。美国‘双反’之后,最终将是美国的消费者买单。我们已经看到美国二季度在光伏装机容量上出现了一些停滞现象。如果终裁不能降低税率,那么美国自身的光伏产业也将遭受极大的损失。美国的光伏太阳能电价将大幅提高,最终受损失的不光是消费者,美国政府也承受不起。

(二)收集替代国产品价格构成等相关证据

对于美国“双反”,中方相关企业正努力在替代国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上收集证据,作为听证会前后中方反驳初裁决定的重要证据。

在“双反”调查中,反倾销调查的是企业出口到美国的价格与其在国内的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一旦后者高于前者,则构成倾销。由于美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美国商务部也不认可产品在中国的售价,因此在这类国际贸易争端中,美国商务部会选取第三地作为“替代国”,比较当地的售价和产品在美售价。

在以前的对华贸易争端中,印度是通常被选择的替代国。而此次美国“双反”调查中,选择了泰国作为替代国。印度晶硅产品竞争力也很强,价格也不高,而泰国产品价格要高一点。

现在我们只能在泰国本身做文章,收集足够多的资料,查明其光伏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构成情况,相比较中国销往美国的价格构成不同。再说泰国没有完整的光伏产业链,成本自然高一些,和中国没有可比性。泰国的晶硅电池产能只是兆瓦级别(1兆瓦=1000千瓦),而中国的电池产能是20吉瓦(1吉瓦=1000兆瓦)以上,规模相差巨大,没有任何可比性。

不过,即便10月9日美国商务部的最终裁定对中国做出了不利判决,这还不是最终的结果。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进行损害关联性的最终投票。整个案件目前暂定11月23日正式结案。在贸易调查中,美国商务部和ITC互相独立,前者负责调查补贴和倾销问题,后者负责调查是否存在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 #p#分页标题#e#

(三)可对美企搞“双反”调查

在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企业做出35%以上的“双反”税率裁决一周后,经中国光伏企业的申请,中国商务部做出反击。商务部2012年5月24日称,经初步调查认定,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有关规定。《华尔街日报》立即发表评论说,中国政府的调查是对美国此前对中国太阳能光伏企业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反击措施。《华尔街日报》说,中国政府的调查涉及美国新泽西州、加利福尼亚州、俄亥俄州、马萨诸塞州及华盛顿州等州政府对风能、水能和太阳能产业的扶持和补贴政策。

事实上,早在美国“双反”案立案之初,中国商务部就曾表示,将对美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5月24日,中国商务部初步认定美国6项被调查措施违反WTO有关规定,对正常贸易造成扭曲。就在8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52号公告,公布关于对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贸易壁垒调查的最终结论,采取针锋相对的反制措施。

2012年7月2日,中国四家晶硅企业代表行业向中国商务部提交的书面申请,请求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同时对美国晶硅进行反补贴调查。这四家公司是: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面对美韩的晶硅电池原料低价倾销,中国方面的双反初裁正在进入倒计时阶段。8月9日,一位晶硅企业高管向媒体证实,由于中国商务部要求美韩两国晶硅企业必须在7月20日-8月10日期间做强制应诉登记。“目前包括韩国OCI、美国MEMC等十多家晶硅企业已基本完成登记工作,以此确认对中国确有晶硅出口业务。”10日登记结束之后,中国商务部对美韩晶硅企业进行抽检。与美国“双反”繁琐的程序不同,中国商务部将把反倾销和反补贴两项合并调查进行,初裁或将在两个月之内出炉。”数位参与申诉的晶硅企业人士解释,WTO规则要求此类调查期在1年之内,“事实上初裁有可能在两个月之内完成,因为中国企业前期准备工作已是十分充分,材料更是齐整”。看来,反击措施一环扣一环,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高度发展的今天,世界各国经济的融合度相当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牵一发而动全身,你调查我,我同样可以对你那里来的相同和不同产品开展调查。通过坚决反制打掉美国贸易壁垒,已有先例。2009年中美轮胎特保案发生之后,中国商务部毅然决定对美国部分进口汽车产品和肉鸡产品启动“双反”立案审查,逼迫美国最终选择了妥协。2012年7月24日,德国企业又向欧盟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由于中国2011年从德国进口了7.64亿美元的多晶硅材料和3.6亿美元的银浆原料,累计从海外采购约400亿元的光伏电池生产设备,其中德国和瑞士等欧洲国家产品占近五成。德国若对中国光伏产品设限,恐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经过中德双方密切磋商,德国企业这次在欧盟提起的“双反”调查案,预计将面临2009年一样的结果。

五、中国光伏产业的自身发展之路

这次的西方“双反”对于国内光伏产业敲响了警钟,高利润时代已经过去,我们的光伏产业是依靠国外需求做大做强的,出口依存度太高,主动权掌握在外国政府和外国买方市场手里,国内的光伏产业洗牌已经是在所难免。如何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当前,中国光伏产业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找出路。

(一)借鉴日德成功经验

日本企业避免贸易摩擦的法宝是产业布局的优化和对外投资。日本由于资源稀缺,也曾经历以加工贸易为经济动力的发展阶段。但当时全球商品尚处于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国际市场竞争相对较弱,它生产的产品一般比较新颖,别国能生产的不多,遭遇到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也不多。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进程加剧,民用产品的生产不再是少数企业和少数国家所能垄断,日本积极实施对外投资战略,向外转移产业链中的低附加值环节,保留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环节,通过生产的分散化和全球化,形成产业链的全球垂直分工,在保持足够利润的同时实现自身经济的快速发展。

德国企业确立贸易地位的关键是技术创新和对质量的一贯坚持。作为出口大国,德国中小企业众多,但多不通过加工贸易获得出口收益。不追求价格竞争上的优势,而是特立独行,引领潮流。企业和国家的传统是以持续研发投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来保持德国经济长盛不衰。坚持质量第一,决不为片面追求市场份额而在原料和工艺上妥协,是德国企业坚守的原则,德国产品几乎成了高品质的代名词,因此它能长期赢得高端客户群。数百年来德国企业精心维系的高端品质使其在全球市场中独树一帜,其他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竞争。

(二)推广三大发展模式

模式一:上游深度垂直整合。通过更深度的垂直整合,从原料采购端控制价格,拥有较强的价格控制力和风险平衡能力。样板企业: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晶科能源是少数盈利的太阳能光伏厂商之一,其光伏组件的出口额达到9.6亿美元。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品牌总监钱晶说,“垂直整合模式,让晶科有比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我们的产品规划也在不断瘦身,所以库存比较合理,没有大量积压。”晶科的垂直整合从原料端开始,贯穿从硅锭、硅片到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整个生产流程,这使得晶科在每个环节,都对价格拥有控制力。垂直整合是很多太阳能光伏企业采取的模式,但整合的深度不同,面对行业危机时,结果的差异也会很大。垂直整合越深,成本分摊越多,风险越小。据钱晶介绍,晶科的订单管理比较扁平化,可以确保库存在一个比较安全的水平,需求量大时不会缺货,量小时也不会库存太多。晶科的做法是,研究客户到底需要什么,根据市场需求规划产品,采取订单式生产。因为财务控制力较强,在这次价格大幅下滑的过程中,晶科采取缓和策略,先和分销商沟通库存情况,商定合理的降价幅度,如果库存消化不掉,晶科将回收,给予部分补偿。把自己和分销商的损失降到最低。[14]

模式二:中游主攻高效率组件。先规模化,后技术产业化,做“高转换率、低成本”的太阳能组件,将是未来主流之路。样板企业: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晶澳是很典型的快公司,2005年成立,2007年上市,2008年在扬州开发区建立分厂,2010年发展为世界一流的光伏电池生产企业。2011年,晶澳也受到一定程度冲击,从二季度开始出现一定幅度亏损。但其迅速做大的路径,代表着一大类企业。成本控制和光电转换效率,是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晶澳在2011年推出了一系列新技术,太阳能转换电能的效率有很大提升,使得三季度出货量有较大增长,新技术规模化之后,成本会大大降低。晶澳2010年的产量与2007年德国辉煌时期整个国家的产量相当。2011年,晶澳产能达到2.5吉瓦,出货量1.5吉瓦,已经超过尚德,成为全球第一,并花费1.8亿美元收购了硅谷阳光,使得单晶硅片的自供能力提高37%,成本控制能力大大提升。

模式三:下游一站式交钥匙。未来的太阳能市场,一站式交钥匙服务将是专注下游的厂商最有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样板企业:中盛光电集团。组件价格大幅下降后,下游的太阳能电站建设迎来最好的时机。中盛光电总裁兼CEO佘海峰透露,2011年中盛光电的终端安装量增长达35%,销售额增长约为20% -25%。专注做下游的战略,让中盛光电在这次行业性寒冬中收获颇丰。中盛光电将自己定位在光伏电站全面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提供电站策划、政府批文申请、资金投入、电站工程开发建设、电站维护等全套服务。2011年9月,中盛光电已在意大利投资了三座电站。内部财务收益率可以达到10%左右。据美通社消息,2012年上半年,由中盛光电总承包,总装机容量为12.6兆瓦的两个德国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进展顺利,已于今年6月底竣工。无锡尚德采取自救的最好办法,也是依靠昔日龙头老大的影响,在国外积极参与太阳能电站建设。

(三)启动电力体制改革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光伏产业分会秘书长孙广彬坦言,中国光伏产业在经过爆发式增长之后,各种问题开始显露。他所指的问题包括过度投资导致的晶硅组件电池产能过剩、一窝蜂投资电站导致部分地区的窝电现象严重、多年来产业制造和应用不平衡等。[15]在发现这些问题的同时,有些企业开始探索太阳能通过转化为热能再转化为电能的新路子。

在常州天合高纪凡看来,实现太阳能发电进入千家万户的梦想急需电网支持,经济性技术性已不是阻碍太阳能并网的主要因素,现在最需要的是国家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国内光伏需求市场。

无锡尚德施正荣也称,现在政府对光伏的支持应该是政策性的,比如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尽快发展国内的光伏分布式发电。在他看来,光伏是最好的分布式能源。

有媒体称,由国家能源局委托有关部门起草的《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分布式发电并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望上报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和《并网管理办法》草案,明确鼓励各类法人以及个人投资分布式发电,采取自发自用、多余电力上网、全部上网三种方式解决并网问题。一旦得到实施,不仅对于光伏产业是个利好消息,由此我们扬州的智谷在国家智能电网建设中,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时,2012年5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要“支持自给式太阳能等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我国的金太阳工程也还处在试点阶段,后续政策将逐步到位。

发展清洁能源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战略。2012年7月1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因此,国内清洁能源的发展政策持续向好,光伏企业要审时度势,做出前瞻性的新的战略规划。

【作者简介】
苏喆,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国际贸易法和国际知识产权法研究。

 


【参考文献】
[1]许世英. 双反调查或致中国光伏损失超百亿[EB/OL]. 网易财经,2012年9月1日浏览,http://money.163.com/11/1116/18/7J0IPJ3P00254O2B.html.
[2]苏喆. 中国企业如何面对美国新的贸易摩擦[J].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4):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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