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WTO法律制度研究
>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作为NGO参与WTO香港部长会议 |
|||||
|
时间:2008-04-17
点击:
|
|||||
|
2005年12月13日~18日在香港举行WTO第6次部长级会议。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心在 WTO咨询服务的功能,中心早在今年上半年就向WTO秘书处申请,作为NGO参与这次 在香港举行的WTO部长级会议。经过WTO秘书处的审核,中心成为中国大陆参与WTO 部长会议的首家NGO。 WTO严格来讲是一个政府间的组织。但由于WTO谈判所处理的问题,不仅仅涉及政 府的利益,另外,由于机制等原因,可能政府间的谈判不能较好地反映一些利益 集团的利益。因此,长期以来,WTO中就存在如何对待NGO的问题。WTO目前也越来 越重视NGO的声音。比如在WTO秘书处的网站上经常刊登NGO的立场报告。这次WTO 香港部长会议,也对NGO参会,做了精心安排。 NGO对于加强WTO的民主性和参与性具有重要意义。NGO的参与有利于强化WTO的决 策能力。当WTO的机构面临一些诸如贸易与环境等非其所长的专业知识时,从非政 府组织获取的可利用资料、信息将有利于拓宽WTO对有关问题的分析基础,从而降 低WTO决策机构发现事实和推理分析过程中的错误,提高相关机构报告的质量。在 WTO中,可以利用非政府组织在某一专业领域的智力资源优势,发挥非政府组织迅 速发现问题并能及时做出反应的特长。从而使WTO能更好地发挥各方面优势、集思 广益,制定出最适宜的世界贸易政策。 这次中心作为NGO参与会议,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学习国外的NGO如何活动,来影 响WTO谈判决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