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WTO法律制度研究
>
中国商建自贸区达9个 涉及27个国家和地区 |
|||||
|
时间:2008-04-17
点击:
|
|||||
|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8日透露,迄今为止,中国商建自由贸易区已达9个,涉及27个国家和地区,涵盖了2004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4。
近两年来,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得以实施并不断扩大;中国?东盟自贸区降税进程全面启动;《中国?智利自贸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协议》正式签署;中国?新西兰、中国?澳大利亚、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自贸区谈判也在积极进行中。 近年来,以商建自贸区为代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当今世界经济一大潮流。截至2005年9月,正式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的自贸区等区域贸易安排已达334个,其中80%是在过去10年签订的,仅2005年1至9月就新增27个。绝大多数WTO成员都参与了一个以上的自贸区或其他区域贸易安排。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