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WTO法律制度研究
>
日本对我国产蔬菜加强监控检查 |
|||||
|
时间:2008-04-17
点击:
|
|||||
|
日本医药食品安全局发出通知,由于中国产蔬菜中重金属污染较严重,要求日本各检疫所加强对中国产蔬菜监控检查。
实施时间:2006年5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 检查食品:中国生产的蔬菜、果实(包括简单加工品) 采用方法:2006年3月31日食安输发第0331006号附件2[农药]的第4条 检查项目:铅和砷 试验方法:2005年1月24日食安发第0124001号(食品中残留农药、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的成分分析方法) 检查数量:蔬菜和果实共299件,其中草莓93件,葡萄93件,菠菜38件,苹果20件,桃子18件,马铃薯17件,西红柿15件,其他(夏蜜柑,日本梨,黄瓜)5件。 如查出重金属超标,则按《食品卫生法》第11条违反措施处理。 |
|||||
|
|||||